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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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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唐,如果马匹丢了,将其寻回,到底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还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呢?

    这得看马在哪里丢了,又是谁丢的马,以及这匹马的所属如何。

    如果是私人的马匹,丢了就丢了,官府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给你留个档就算是尽责了。

    而府衙的马,在本州境内丢了,那么一般都是可以找回来的,甚至可以很快就找回来。因为马匹身上都有烙铁打上了州府独有的马印。

    而且马匹又不是老鼠那样不起眼的小动物,还是属于“军备”的一种,尤其的敏感。

    在本地,谁家若是多出来一匹马,在本地人眼中那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即使要销赃也肯定得找马贩子,而不管是哪里的马贩子,在当地官府那边都是挂了号的,按图索骥不是什么难事。

    事实上此事的严重性远远超过方重勇的想象。

    当高尚来到三水县县衙报案的时候,这件事就瞬间就上升到了“有歹徒企图行刺中枢要员”的政治高度,让三水县县令杨遗名紧张得要爆炸!

    中枢来邠州公干的监察御史,他使用的,州府所属的马匹,居然在三水县管辖范围内被人偷盗!

    往小了说,这是三水县治理不利,民风恶劣,盗匪成群。

    往大了说,这是行刺天子宠臣的前奏,只是后续阴谋还未被揭发而已!

    有鉴于此,那必须要查啊,而且狠狠的查!

    杨遗名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县令,他的官虽然很小,但那是因为他一路被贬,才担任这么小的官!

    而事实上,哪怕他出道的官职,也比三水县令这个中州的县令要大。

    从县令到县令,多年来一直在流转,多年来未得升迁,其间酸楚,只有杨遗名自己知道。

    杨遗名是弘农杨氏出身,开元五年,凭借门荫,补崇文馆学生。崇文馆哦,那可不是普通人可以进去上课的,什么国子监之流跟崇文馆比都是弟中弟。

    他起家门槛很高,担任右监门率府胄曹,专门负责保卫前太子……李瑛。

    所以显而易见的是,基哥当年一日杀三子,杨遗名也倒了大霉,从政坛的明日之星,变成了过街老鼠。

    先是降职为右骁卫府胄曹,在右骁卫这个南衙禁军“无编制”部门里干活,杨遗名的任务就是看管府库,权力连一个长安负责收税的普通小吏都不如。

    很快他又被外放为盩厔县丞,一撸到底。然后又平迁新平县令,再平迁三水县令至今,可谓是官路坎坷。

    如无意外,他的下一站,应该还是担任某个县的县令,然后再换一个地方当县令,最后死于任上。

    杨遗名当年也是阔过的,如果不是李瑛被废被杀,他大概率在对方继位后,担任六部尚书之类的职务,这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规矩。

    深知政治斗争残酷性的杨遗名,在得知方重勇马匹被盗后,第一时间就派出县衙所有可以活动的人,在各村各里张贴告示,两个县尉挨家挨户的敲门查问,各里的里长都被召集起来下达搜捕令,务必要抓到窃贼,还杨县令的清白。

    没错,如果找不到窃贼,杨遗名就是惹了大祸!嗯,用摊上大事来形容更加贴切一些。因为他本来就是前任太子李瑛的亲信,一直得不到升迁也是因为这个。

    失势官员的抗风险能力,比一个毫无背景的官员还要低!

    一天之后,三水县的县衙大堂内,跪着三个衣衫褴褛的中年汉子,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就是他们顺手牵羊,在泾水边“顺走”了方重勇和高尚的马匹。

    在三水县官府全体总动员“找马”的情况下,“偷马贼”很快就被找到,隶属于府衙的马匹也被找到……不过已经变成煮熟的马肉在锅里煮着了!

    这个案子的案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三水县某个村落,具体说来,就是方重勇在煤矿坑勘探的那个村落里,有三个游手好闲的退伍丘八,说得好听点叫“游侠儿”,说得不好听就是地痞流氓,他们去泾水边准备凿冰捕鱼的时候,看到了有两匹“无主”的马。

    既然是无主的,那牵回去再找马贩子卖掉,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于是三人牵着马就走,也没看这马到底是谁的,能不能偷。反正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结果三人还没走到家,其中一个夯货就发现马屁股附近,好像有个模糊不清的官印!

    看仔细之后,发现两匹马都是隶属于邠州府衙的!这下可把他们三人给吓坏了!

    这三个夯货本来还想卖了马去换点酒钱,到县城里的酒肆去潇洒一番,没想到这马居然是邠州府衙的马。那没办法了,只能一不做二不休把马给宰了,吃点马肉回本了。

    要不然,可不就白忙活了么?就算他们现在把马匹送回去,也是犯了罪,没吃到肉还惹一身骚。还不如把马肉吃了,马骨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埋了。时间一长,谁还会去查这些破事呢?

    结果等县尉找到他们三人的时候,马肉正在家中的大锅里煮着呢。他们三个都是退伍的老兵,都找不到媳妇,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不会轻易杀人,其他的事情,没有不敢做的,也没什么顾忌。

    这三人本身就是在三水县衙门里挂了号的人物,平日里偷鸡摸狗也不是第一次了。

    这件事把方重勇闹得有点骑虎难下,他本来是低调来邠州办事,没想到居然被三个毫无权势与身份的地痞给飞龙骑脸了!

    唐代的官制很魔幻,同一种官职,用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根据那个人身上其他官职的搭配,而有所变化,甚至效果大相径庭。

    比如说“御史大夫”这个职务,本来朝廷中枢御史台的大佬是御史大夫,但是在很多节度使身上,也带着“御史大夫”这个官职。

    这并不是说他们就可以行使御史大夫的职权,而是说无品级的节度使,身份权重等同于中枢的“御史大夫”。

    同一个官职,不同的职权,非常的典型。

    监察御史也是同样的道理。

    所以方重勇身上有监察御史这个职务,但实际上能不能用,具体要看他的“差使”是要去“监察”谁,这里头有一个“神器”到底拿在手上没有的问题。

    具体到现在这件事上,就是说方重勇到邠州“公干”,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同时地方官员,需要对此有一个基本判断。

    而这个官场潜规则,就是看方重勇身边,有没有朝廷给监察御史配置的“僚属官”。

    一个监察御史,起码有二十多个僚属官!真正动起来,那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如果方重勇带着浩浩荡荡一群人来到邠州府衙找刺史公干,那么他的立场,就是纠察邠州官场不法。

    说白了,就是到这里来搞事情的!弹劾官员的!

    如此一来,非但邠州府衙不会配合他的工作,反而会“公事公办”,处处给他穿小鞋。

    那个时候,方重勇别说是勘探煤矿了,就是出门都要担心脖子安全不安全。

    但是方重勇如果孤身前来,那么就明摆着不是为了纠察地方官员不法。

    所以邠州刺史李齐物见了方重勇就好像老友相见一般热情接待,给予了最大程度的配合,还推荐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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