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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诺,林诺,你给我出来,给我滚出来。”一个声音在小屋子外面响起,分贝之高,甚至影响了周围某些晚起的邻居。
正在屋内给孩子准备早点的芯人无奈的从狭小的厨房里走了出来,将双手随意的在围裙上擦拭了一下,这才开门笑着跟门外的人打招呼。
这个家伙,脾气火爆嗓门又大,每次来都是人未到声先至,不知道自己前辈子烧了什么高香才认识这么一位朋友的,今天又是怎么得罪她了,惹得她一大清早就过来大呼行的?
陈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声音,被打开之后,晨曦的第一束太阳光照了进来。虽然还算柔和,却让双眼已经适应了屋子里阴暗的光线的芯人有点受不了,手搭凉棚遮住眼睛,约莫过了一分钟,适应了这份亮度之后,才回复正常状态,认真的打量着眼前这个怒气冲天的女人。
她今天的装扮很正常,简单的t恤加牛仔裤,就连头发也染回黑色了。可就因为这份正常是出现在叶紫身上,林诺心里犯怵,反而觉得不正常了。
嘿嘿笑了两声,她冲叶紫伸出小爪子打招呼:“叶子,怎么了,谁惹你这么生气了?”
“还能有谁,不就是某只没有良心的白眼狼。”不等主人招呼,叶紫自己走了进来,视线在这个小出租屋里转了一圈,第101次感叹着:“林诺,真是委屈你了。”
委屈吗?倒不这么觉得,林诺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虽然辛苦了一点,可是每天都是很充实的忙碌着,至少没有时间让她胡思乱想。在这种状态之下,她可以假装自己是幸福的。
想当初,她知道孟靖轩居然有不要孩子的年头之后,真是伤心万分啊。本来浩浩的死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接着居然又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她根本就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也不敢去问,怕事情最后的结果是自己无法承受的。不管如何,林诺想要留下自己的孩子,这一次,一定要留下自己的孩子。
她会亲眼看着孩子出生,会好好的照顾她,给她最好的呵护疼爱。就算没有爸爸就算只有她一人,她也会尽全力的去爱这个孩子的。于是,在李铁的帮助之下,她偷偷地离开了医院,离开了孟靖轩的视线。
既然孟靖轩是铁了心要那么做,那就只有离开一途了,本来李铁听说她要走之后,没有问缘由,只是很热情的表示要帮助她,带着她一起私奔。
明知道他只是开玩笑的,林诺却不想那么做,所以在火车站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悄悄地上了最近的一趟列车。尔后,任意的找了一站下车,是一个以前她从来没有听说的地方,甚至在地图上可能也找不到,一个很小的城镇,整个县城的人口加起来也不足一百万。
那里民风淳朴,人们都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约生活,倒很适合安胎养孩子。所以,林诺就在这个小镇上住了下来。当初卖别墅的钱还有前前后后的孟靖轩给她的那些零花钱,那些“卖身”所得的收入,林诺都没有带走,她只是将自己在卓氏上班的那段时间所领到的薪水,将近四万块钱吧,全部取出来了。
虽然林诺认真地审视了自己前半辈子的生活,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为了钱财出卖了自己。是不是就因为这样,所以在孟靖轩的心里,她是一个不值得怜惜的女人,是可以轻易放弃的?
所以现在林诺下定了决心,要靠着自己的劳力好好生活,可她也不是那么的阳春白雪,知道现实生活的压力。起码在这几个月里,必须要安心待产,孩子生下来之后,会有一段时间无法工作,还要请一个人帮着一起照顾孩子,这些都需要钱的。清高骨气都不能当饭吃,况且那些钱本来就是她工作挣得,是她自己的辛苦劳动所得,没有理由不要啊。
不过那些钱其实也不多的,不能完全的坐吃山空,必须有计划的节省一点的过日子。首先,林诺租了一个小套房住,小小的一间房子,加上厨房卫生间总共一起也不超过二十平方,刚刚能够容身。最大的优点却是,便宜,每个月的水电费加上房租一起,也才一百块钱。这样的价格,在她以前居住的那座城市,根本连个卫生间都租不到的。
她现在的孕期已经超过了三个月,有过一次生养经验的林诺对于育儿经是了解了一些,起码知道,过了怀孕初期的那三个月胎儿是稳定了许多。只要注意一些基本的问题,孩子的出生是不会有大问题的。还有六个月的时间,不可能完全无所事事的呆在家里等着孩子的出生,考虑到她居住的这个屋子离本县的一中只有十分钟的路程,而在另一段有一所重点初中,中间一带都是居民小区,林诺开了一家书店。
不,准确来说,是租书店。在这个小城市电脑网络手机阅读还不是那么的普及,特别是那些学生还没有那样的条件,而他们课余最大的爱好可能就是看小说了。林诺清楚的记得,自己从上初中开始就喜欢看琼瑶阿姨的小说,可是爸爸是不会给她买的,自己又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学校附近的租书店就解决了她最大的问题。十块钱的押金,五毛钱就可以看一本书,对于穷学生来说也是完全能够接受的价格,大不了一顿少吃一个馒头。况且,用功读书的好学生林诺也只有在周末的时间才会光顾那些租书店的。
林诺的租书店跟当地的那些传统老式租书店却不完全一样,她是采柔员制,花三十块钱就可以办理一张会员卡。有了会员卡之后,看书就会便宜很多,一天才收一毛钱,而且也不会收取押金;当然了,觉得那三十块钱花的很冤枉的童鞋,她也不会强求,也可以按照老价格来看书,只不过随着物价的上涨,现在看一本书需要一块钱了。
出于经济角度考虑,林诺的店面很小,密密麻麻的四个书柜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分别是女孩子们喜欢的言情小说,一般的都市爱情小说,还有适合家庭主妇们的生活伦理小说和男孩子们喜欢的武侠侦探推理小说。走进林诺的小店,你还可以看到奇怪的一个地方,在那些书柜边上,她都摆放了一些泡沫垫子。
这也是林诺从自身角度出发的,以前放大假时她就喜欢泡租书店,一次性会租上好几本小说回家,省得天天往书店里跑。可是对于书籍的选择问题也很伤脑筋,需要耗费一些时间的,就那么站在书柜边挑选,一来自己的腿脚会累会酸痛,二来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心里想着妨碍了老板做生意遭人白眼怎么办?
所谓的学生嘛,书生气十足,都很穷酸又好面子的。
林诺倒好,直接给顾客们提供了周到的服务:挑选您所要的图书期间,可以坐在慢慢看。这样热情周到的服务,一下子就吸引了周围学校的许多学生,且还都是固定客源的回头客。
一开始,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交房租办经营许可证,以及店面装修还有货源,这些零零总总的,就已经将林诺身上的钱基本上都花光了。幸好,她对自己的眼光有信心,当了那么久的秘书,也对处理事务以及与人打交道等各方面都有了一些手腕和本领。第一个月下来,居然就有了三千块的毛收入,林诺那个高兴啊,开一个租书店是自己少女时代的梦想,现在能够实现还能赚钱,能不乐吗?
当然了,旁边其它的小店,特别是同类型的书店店主一开始会眼红于林诺家书店的生意红火。熊熊妒火的燃烧之下,难免会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错事来,但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人心善良,大家看到林诺是一个大肚婆,且家里没有男人,做这一切都是为了生活所迫,也就慢慢的理解了。做生意嘛,各凭本事,人家店里生意比你好是她开动脑筋的结果,羡慕就可以了,何必妒忌着去做一些伤人的事情呢?
于是,林诺就这么的安顿下来了,她每日里只要守在店里就可以了,有客人来的时候收收钱,其它的时间自己也会拿着一本小说慢慢看,偶尔,还可以给一些熟客推荐一下。她是一个习惯了使用电脑的人,虽然现在因为要防辐射电脑使用时间会减少许多,却也不是完全的,进货、销售管理等等,还是用电脑软件进行的。书籍不像其它,只要名称出版日期出版社没有出错,其他的就可以不用过问。因此,也可以在网上下单订书,人家会直接送货上门,也就方便许多。
至少,林诺就可以不用太劳累,每天在店里呆八个小时,然后回家休息。这样的日子过得倒也惬意,甚至打算,就这样的一直过下去。白天,她要顾着生意,晚上回去之后,要结算要清理,再有空继续看书。把自己整得没有一点空闲时间,就不会,不会去想那个男人现在在干什么,他过得好不好。
关于腹中的胎儿,林诺也有了全盘的计划,虽然,撒谎是不对的,那不是好孩子应该做的行为。可是,林诺知道,不管在什么样的地方,一个女人单身带着孩子总是会引起人们的猜议。她是不怕,可是不能影响孩子童年的身心健全发展啊。于是林诺对外就宣称,她的丈夫死于一场重病,可怜她还怀着孩子,却因为给丈夫治病欠了一屁股的债,在那里又没有其它亲人朋友。无奈之下,只好卖了房子离开伤心地,带着孩子重新开始。
一个女人大着肚子独自生活,还有赚钱养家糊口,多么的不容易啊。这样的故事是很能赚人眼泪的,至少,感动了林诺家的房东太太。她本是一位退休的老教师,儿子女儿都在大城市工作,她不习惯于外面灯红酒绿的世界,一个人在老家居住。
房东太太一口应承下来,孩子出生以后,她帮着林诺一起照顾。唯一的要求是,孩子必须要喊她奶奶,她的儿子媳妇是晚婚族,又口口声声说什么事业还未成功,哪有闲心考虑生孩子的问题。以至于让她每天无所事事的呆着,也不能享受含饴弄孙的快乐,房东太太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在看到林诺之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不过她也很奇怪,照样会每个月收林诺那一百块钱的房租,因为她说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一码归一码,她只是喜欢孩子。却会送给林诺许多孝子的东西,起码好几个一百块都不止,而且都不容她拒绝,理由是,这是送给我未来孙子的。
“你现在书店的生意也挺不错的,这楼上不就有两居室的大房子,为什么不搬家呢?”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叶紫继续叹气,这是什么鬼地方,是人住的吗?”
小小的屋子里,摆放了一张床一张婴儿床一张沙发就都挤满了,吃饭的桌子不用的时候还得折叠着收起来,免得占地方。厨房只能站立一个人,那个厕所呢,蹲下来的时候还得小心,别磕着额头了。相比较于叶紫家里几近于大别墅的四层楼的小洋房,她自然觉得,这里简直就不能住人了。
林诺却觉得还好,陋室虽小却很温馨,她和妞妞两个人渍刚好。最重要的是价钱便宜啊,三年来都没有涨房租,虽然她的书店一直都经营稳定,可是要考虑将来啊。以后妞妞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等都会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她需要攒钱需要有足够的积蓄啊。
像叶紫这种不知世事疾苦的天真小女生怎么会明白其中的道理呢?说起来,林诺会和叶紫认识并且熟悉起来,也是一个很大的巧合,自从她的租书店开张之后,有一个小女生总是会呆在她的小店里看书。一看就是一整天,只看不租,一开始,林诺以为她是那种家境贫寒的小女生,又喜欢看书,才会做出这么没有面子的事情来。看着她还挺可怜的,看一整天的书也都不吃不喝的,于是林诺都会放上一瓶矿泉水一包面包或者饼干之类的,在她的手边。
林诺自己是过来人,知道,在最艰难困苦的时候,滴水之恩对于急需帮助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叶紫每次都是很奇怪的望着她,眼神迷茫,却也将林诺准备的东西吃光光了,冲她感激地笑着。
一来二去的,她就告诉了林诺,“我叫叶紫,你叫我阿紫就可以了?”
“阿紫?我不喜欢阿紫,她是一个任性的小女生。”林诺实话实说,却惹得叶紫很不开心,嘟着小嘴就跑开了。
之后,整整三天都没有到林诺的小店里来,第四天,叶紫再度前来,却是直接来办理会员卡的。还给了林诺十块钱,说是之前白看书的钱,林诺不肯要,叶紫非要给,这样推来阻去的,两个人倒成了朋友。
叶紫的父母都是人民医院的医生,特别是她的爸爸,还是副院长呢,但是两个人工作都很忙,对唯一的宝贝女儿,很是宠爱却疏于管教。慢慢的,叶紫倒成为一个问题少女了。
其实林诺知道,叶紫本性还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她所做的一些任性离谱的事情,总是麻烦到要老师请家长到学校的地步,她做那些,只是为了多获得一点父母的关心罢了。据叶紫自己讲,她的父母忙碌起来可以呆在医院里三天三夜不归家的。
对于这样一个女孩子,林诺很是心疼,特别是,在自己也生了一个宝贝女儿之后。林诺对叶紫很是疼爱照顾,叶紫也很喜欢她,有事没事的经常就往林诺家里跑。
叶紫的眼睛又在屋里搜寻了一圈,终于发现了不对劲,转头看着林诺:“妞妞呢?”
妞妞就是林诺的宝贝女儿,还真应了浩浩的话,她生得是一个女儿。亏得认识了叶紫这位院长的宝贝千金,阵痛之后只是拨打了一个电话,院长千金亲自跑来,她很顺利的就进了医院,平安健康的生下了一个女儿。
是的,健康,妞妞百分之百是一个健康的孩子,没有遗传到一点她爸爸的坏的基因。检查确认这一点之后,林诺松了一口气,之后开始给妞妞想名字,暂时还没有上户口,就光取了一个小名,妞妞,好记又好叫。这两年在房东太太的帮助下,她和妞妞的日子过得倒不是很艰辛,孩子能够顺顺利利的平安成长着。
“哦,今天妞妞醒的很早,我还来不及做家事,她奶奶就带她出去玩了。”
突然地闻到一阵糊味,林诺一拍脑门,想起来了,这位小祖宗来之前,她正在煎鸡蛋呢。打算给妞妞做一个鸡蛋三明治,再加上牛奶,就是十分丰盛的早餐了。
看林诺头也不回的就转身跑进厨房了,压根不理自己,叶紫很不满,也跟在她的后面,小厨房无法容纳两个人,叶紫只是站在房间一角看着林诺忙碌的身影。
同样是一个女人同样作为母亲,林诺跟自己的妈妈却是不一样的。她的妈妈是一位白衣天使,人民医院里最优秀的外科大夫,可是那双那手术刀的手却不会使菜刀。打从叶紫有记忆以来,就没见妈妈进过厨房,以前家里的事情是奶奶一手包办,现在奶奶年纪大了,请了一位保姆照顾她,兼,忙家里的活计。
先拿着鸡蛋在水池边上轻轻敲击,将鸡蛋清和鸡蛋黄一起倒入平底锅内,然后转动铁锅,热油滋滋的响着,鸡蛋开始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林诺的动作娴熟姿态优雅,看她做饭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呢,不知不觉的,叶紫看得快要呆住了。
“我也还没吃早餐,给我也做一份吧。”
林诺答应一声,继续忙碌开了,叶紫也不是那种白吃白喝的人,开始帮林诺摆放碗筷。同时下定了决心,下次过来的时候,给妞妞买一些小礼物。
时间差不多了,林诺走到隔壁房东太太家,将她的小宝贝接了回来。“妈妈!”甜甜的叫着,然后妞妞冲入林诺怀里了,本来她嚷嚷着要妈妈抱,不过房东太太一句话却阻止了幸伙的后续动作。
“妞妞,你妈妈等一下还要去店里,别让她太忙碌了。”
果真,妞妞就听话的从林诺怀里溜了下来,小手牵着妈妈的衣角一起往自己的家里走去,还不住口的说着:“妈妈,累,妈妈,休息。”
林诺的眼睛有点湿润,也许,这就是上苍给她的补偿,这个孩子真的是浩浩转世投胎的。一样的乖巧懂事一样的体贴人心,从出世到现在,妞妞一直都很乖,很少哭。在妞妞刚出生的前几个月,房东太太也不可能一整天呆在这里帮她照顾着孩子,很多时候,林诺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还要顾店还要做家事。
她总是推着婴儿车去店里,给孩子吃饱喝足之后,她就乖乖的躺在车上,睡觉,或者是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世界。书店的生意不算特别忙碌,于是,林诺也就可以忙里偷闲,一边看着妞妞一边应付客人们的需求。
妞妞宝贝总是一个人躺在那里,饿了的时候给她泡牛奶,湿了换尿片,其它的时间就很少哭闹。实在是一个乖巧的宝贝,是老天爷给她的最好的恩赐了。
就这样的过了两年,妞妞现在已经可以自己蹒跚着走路,满屋子到处乱跑,可以甜甜的喊着妈妈。林诺觉得,日子就这样的一直延续下去,只有她们母女俩,也会很幸福的。
三个人一起吃饭,由于等一下林诺就要去店里了,叶紫帮着她喂妞妞吃早餐。幸伙非要学习独立自主,自己的小手跑到桌子上抓了一块面包,塞得满嘴都是。吞不下嚼不烂,又都给吐出来了。看着她小脸鼓鼓的样子,叶紫觉得好笑,也就真的,扑哧一声笑出来了。
这个小丫头,什么都好就是脾气性子很急,比如吃东西吧,会把一整块面包都吞进嘴巴里,却不知道要细嚼慢咽。看她那个样子,叶紫觉得非常的可爱,“哎,要是我也有这么一个女儿就好了。”
“想要,你也去生一个啊。”将最后一口鸡蛋吃进肚子里,林诺端起餐盘赶紧问着小祖宗,那个叶紫也不是有耐心的人,靠她喂妞妞吃饭,得,只怕是会弄得一桌子都是,倒没有几粒米能进小宝贝的肚子里。
叶紫白了林诺一眼,“你说的倒轻巧,生,我一个人怎么生啊?”
“你爸爸不是给你介绍了一个对象?你跟他处处看,要是觉得不错,就跟他生孩子去呗。”林诺半是调笑半认真地说着。
说起来她还真看走了眼,以为叶紫也是附近学校里的忻娘,哪知道,人家可是名牌学校的高材生,人民医院新来的实习医生呢。只是她不满意于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是父母安排的都是由他们说了算,就连刚来上班的第一天,单位的同事们一见到她,也都喊着:
“哎哟,叶大秀,你可来了。”
好像认准了,有她父母在医院里,自己以后也一定会到医院里来上班一样。叶紫很不开心,凭什么这样认为啊,说得好像她是靠走后门进人民医院工作的一样,她是认真读书凭着自己的实力考入了医科大学,然后又是正正经经考试进来的。
逆反心理马上在叶紫身上起了作用,实习期间,她故意三天两头的请假。那几天甚至跑到外面去玩,一整天一整天的不去单位也不归家,就是在林诺的小店里,于是两个人就这么的熟悉起来了。
虽然现在已经是人民医院的挂牌医生了,不过叶紫却是属于内科的,她的资历浅,平日里做事又总是吊儿郎当的。做了三年,还只是一个小医生,甚至没有自己专门的办公室。
看她那个样子,谁还敢正经找她看病?一个医生,却是染得一头黄毛,白大褂下面穿着靴裤,比较阿飞的形象。迟了二十年的爱,却无法再发挥作用了,叶紫的父母这时候再想来管教她已经迟了。女孩子嘛,于是想了另外的办法,把她嫁出去,也许,她会听另外一个男人的话的。
“好你个林诺,你,你居然敢出卖我,就那样的人,也好意思说是极品男人,非要介绍给我?”终于想起了自己一大清早舍弃香软枕头的召唤,到这里来的真正原因,叶紫心里那个恨啊。
她的那对父母,倒也聪明,不知道许了什么好处,林诺居然答应了,会说服自己乖乖的去相亲。还将头发染回黑色了,不穿着他们以为的奇装异服,只是真正去见了那个男人之后,哎,大失所望啊。
老妈说,教师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工作稳定且每年都有两次带薪长假。于是托了朋友的朋友介绍了一位一中的高级教师给她认识。那个男人,长得倒也称头,应该有一米八的个子吧,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只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吃饭的时候居然还跟她说教,说什么好女孩要笑不露齿食不言寝不语等等的,当即就让叶紫落荒而逃,就连晚上,也都做起了噩梦呢。
喂妞妞吃完一整个鸡蛋火腿三明治之后,拿了一杯牛奶放在她的手上,林诺开始收拾东西,等一下要带着妞妞一起去店里呢。今天被叶紫这么一耽搁,开店的时间本就晚了许多。
看林诺跟自己说话时心不在焉的样子,叶紫不干了,一下子瘫倒在沙发上,伸手捂脸假哭起来,“呜呜,你这个坏女人,亏我还把你当成是我最好的朋友呢,你居然都不理我。”
林诺也就真的,上当了,虽然明知道,叶紫是在假哭。实在是,她也很重视这份友情,之前的几年时光里,因为她的特殊身份,每天生活的小心翼翼,哪里敢去交什么朋友。而叶紫的性情直爽,很对她的脾胃,也因为,林诺是真重视这个朋友的。
“阿紫,你也不小了,该正经交个男朋友了。”林诺蹲下身来,拉开叶紫的双手,望着她的眼睛很认真的说。
“男人有什么好的,不,林诺,我要和你一起守着妞妞,我们两个人,就这么的过一辈子,好不好?”叶紫突然抱着林诺,半是认真一半调戏的说着。
林诺却可以感受到,叶紫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痛苦悔恨,这,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想了一下,废物利用吧,当即拍了拍叶紫的肩膀,“好吧,我们一起生活,你今天先帮我去看店吧。”
她自己抱着妞妞,将手提包和新到的一大叠书都推到叶紫面前,让她帮忙拿到店里去。反正她也知道,这个忻娘能一大清早就到自己的店里闹腾,肯定是今天休息。
叶紫不敢置信的望着那起码有一米高的厚厚一叠书,瞪大了双眼,“我只是一个弱女子,你忍心,让我拿这么重的东西?”
林诺根本就不理她,抱着妞妞直接出了家门,她知道,叶紫肯定有办法搞定那厚厚的一叠书的。那个女人也有她家的钥匙,可以帮她锁门。抱着妞妞香香软软的小身子,林诺出了家门,慢慢的往店里走去。
这就是小地方的好处,至少是不用买车,从这里去店里,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去医院去学校去超市去菜市场,虽然各是不同的方向,走路也都只需要几分钟而已,实在快哉。
回头看,果然,叶紫已经成功顺利的出门了。她翻出了林诺家里备用的小推车,将那厚厚的一叠书装好,直接推着出门了,然后锁门,出院子,动作麻利一气呵成,也不过两分钟的功夫。她的步子快,不一会儿就追上林诺和妞妞了。
“来,宝贝,干妈抱。”叶紫朝妞妞伸手,以眼神示意林诺去推车。
林诺感激的一笑,这就是叶紫的体贴,推着车子走路费不了多少力气的,而妞妞已经是一个大姑娘了,上个月才称过,足足有二十五斤,抱着她走路,还真得费一些力气。
而她自从生了孩子之后,身子是一日不如一日了,还经常性的会腰酸背痛。抱着妞妞哪怕只是走几十米,也会觉得辛苦难当。
到了嘴边的谢谢又咽回去了,林诺知道叶紫的性格,只怕她会来上一句:“什么谢谢,你还拿我当朋友不?”这就是阿紫,个性鲜明,爱憎分明。因此没有说话,只是推着车,默默地往前走着。
抱着孩子走路,叶紫的嘴巴却不闲着,不停地和幸伙嬉闹。突然,她转头问了林诺一个风牛马不相及的问题:“大家都说你书店里的书最好看,你每个月都会进一批新书,不一定是最近出版的。书里面的故事却一定都是最感人肺腑的,大妞,你是到哪来进那么好的书的?”
大妞,小妞,这是叶紫给她们母女的别称,林诺抗议多次无效,也就由着她去了,“我每次都会自己先在网上浏览阅读,觉得好看的书才会买回来的。”
“哇,真羡慕,你看了那么多的爱情故事。”叶紫夸张的叹气,突然又神秘兮兮的凑近林诺问了一句:“那你自己,是不是也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大妞,说一下你和小妞爸爸之间的爱情故事吧。”
小妞爸爸?一时之间,林诺的脚步顿住了,她抬头望天,就算她不问世事不再去打听那个城市那个人的消息,却也还是知道,三年前那个人就飞去美国了。这三年来,他一直都还没回来,孟家的长子已经快结婚了,次子却还是孤身一人,连未婚妻都没有一个。
亲爱的小妞爸爸,你在异国他乡,还好吗?
…………
“砰砰砰”轻快而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一心沉浸于公事的男人随口说了一句:“请进。”
然后,办公室厚重的实木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一个身材高挑外向靓丽金发碧眼的美女走了进来,“董事长,刚才孟总给你打电话了。”
虽然是美国人,她说的却是一口流利的中文,这是孟氏集团的规定,虽然身处美国的唐人街,除了对外交流,在公司内部,一律要使用中文的,无论是交流还是书写。每每有外籍员工来面试,主管们问的第一句话也都是:“你会说中文吗?”
茉莉是孟氏董事长的机要秘书,不仅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还给自己取了一个漂亮的中国名字:茉莉。
因为孟家有两位公子,两兄弟都在孟氏上班,不过一个在美国总部一个在中国大陆的分公司,担当的职务也不一样。为了区分他们,公司里的人一向以孟总和孟董称呼的。
听到茉莉的话,孟靖轩停下手中的动作,眉毛轻挑了一下,“他有事找我,为什么不直接打我的电话,还要让你转接?”
这个孟韩,又在搞什么名堂了,孟靖轩承认,这两年大哥其实已经改变了许多,至少是收心了,乖乖的做着他分公司的总经理,将公司的业务是处理的有条不紊。不过个性上,哼,却没有一点变化,就算是他到了一百岁还是这么一副轻慢的样子。
茉莉垂眸,悄悄地掩住眼底的笑意,“孟总说了,您工作繁忙,他不敢打扰,只好让我转接了。”
虽然董事长工作时冷漠无情,总是板着一张脸,处理公事起来十分的严厉苛责。不过茉莉却知道,他和孟总的感情十分要好,兄弟之间经常开着玩笑的。
“那电话呢?”孟靖轩以眼神探寻着,既然是电话转接,你直接把电话转接进来就行了,干嘛要多此一举的跑进来问情况啊?
“孟总说了,让我进来问问你要不要接他的电话,如果要的话,请你回拨过去。董事长,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忙,就先出去了。”将话带到,不等孟靖轩的反应茉莉就赶紧走了。、
开玩笑,她可不是孟总,要是惹得董事长不高兴了,他要是发起脾气来,自己可是迟不了兜着走啊。
望着茉莉那近乎于落荒而逃的身影,孟靖轩几乎是想叹气了,难道自己是老虎会吃人?公司的同事们几乎都会怕他,以前还只是认为他冷漠不近人情,现在大家都私下里说他是一个冷血恶魔。真的吗,三年的时间会让一个人改变这么多吗?孟靖轩不知道,他所知道的只是,这三年来,他寄情于工作,几乎是,封锁了自己的心。
想了一下,还是拿起手机拨出了那个熟悉的号码,嘟嘟响了三声,电话就被接通了,传过来的却是这样的声音:“你好,我是孟韩,我现在不在电话旁边,有事情给我留言,请在听到--”
“孟韩,少给我玩花样。”
电话那头的人哈哈大笑起来,“靖轩,你真没有幽默感。”
孟靖轩的反应是,直接将手机搁置在一边,又拿起一份文件看了起来。差不多过了一分钟,才重新又将手机放置在耳边:“笑够了吗?你找我有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找你吗?好歹我们还是兄弟啊,有事没事我们都应该多交流交流感情,叙叙旧的。好了,你别挂电话,我真的有事要找你。”孟韩赶紧说,一母同胞的兄弟,他太了解自己弟弟的个性了,“我要结婚了,你能回来参加我的婚礼吗?”
“是林姗姗?”不知道为什么,第一个想到的会是这个名字,孟靖轩心里感叹,那个女人对于感情还真是执着,不过最终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让她得偿所愿了。
“嗯。”孟韩轻轻点头,语气里,却又掩饰不住的落寞。终于是要结婚了,只要不是自己心里头的那个人,其他的,和谁结婚不都一样的吗?
“那为什么要我回去参加婚礼?林家父母不也都在美国吗?你们何不干脆到这里来举行婚礼?放心,一切琐事都由我包办。”这算是他送给大哥的结婚礼物吧。
“落叶总要归根的,美国再好,终归不是我们的家啊。爸爸和林家的父母也都准备回国定居了,靖轩,你什么时候回来?不是早就准备,将总公司签回来的吗?”
…………
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一片死寂的沉默,孟韩叹息,过了半晌才又接着说:“虽然我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好的一对有情人会变成这个样子,可是靖轩,难道你要逃避一辈子?”
“什么逃避,你在胡说什么啊?”直觉性的脱口而出,孟靖轩反驳着孟韩的话语。
“在我面前,你又何必演戏呢?你要真的忘记了,真没有感情了,何不回来看看,大大方方的面对?况且,就算你回来,也见不到她了,这几年,我们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下落。”
有时候想来,孟韩也会觉得十分的奇怪呢,林诺肚子里毕竟有孟家的宝贝金孙啊,特别是在浩浩死后,那个孩子就会是目前孟家唯一的孙子了。可是她无故失踪之后,不仅孟靖轩不闻不问,只是逃避一般的回美国工作,三年了,没有再踏上中国的土地一步,就是父亲,也都是很明显的采取放任不理的态度。
难道他就不担心不着急,或者说是不想要,孟家的那个宝贝孙子?
“你放心,当初带走她的那个人自然会照顾好他的。”没有人知道,孟靖轩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说出这句话,在这警卫森严外人无法进去的董事长办公室,自然也没有人看得到,他此刻的脸色是多么的奇怪了。
“你是说李铁?不,据我所知,这三年来李铁也一直都在寻找林诺,当初,她是铁了心要走,一个人带着孩子失踪了的。”
“你说什么?”这下子,孟靖轩再也无法控制了,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急切的问着。
“妈妈。”结束了一天的辛苦忙碌,回家之后,做饭吃饭,给妞妞洗澡,搞完这一切已经差不多是十点钟了。林诺正准备去浴室清洗掉自己一身的尘埃,好带着宝贝去睡觉,突然听到小宝贝甜甜软软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
“怎么了,宝贝,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看妞妞的样子,应该是要话要对自己说吧,不过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紧皱着可爱的小眉头,好像是在费力的思索着。
妞妞已经两岁多了,虽然各种句子词汇的涵义她都明白,却不能够完整的表达出来。她一般说话都是两个字两个字的往外吐,最多,偶尔能说一些四个字的句子。
现在看幸伙的样子,似乎是遇到了大难题,她想要表达什么呢?林诺好笑的蹲在妞妞面前,笑容里面充满了鼓励:“来,宝贝,你别急,有什么话要对妈妈说,你好好想一下。”
妞妞歪着脑袋想了好半天,终于成功的吐出了两个字:“爸爸。”
爸爸?林诺愣了一下,出于她的自私心理,这两年教孩子说话的过程中,只是略微的提过这个名词,却并没有多说。此刻,妞妞跟她说到爸爸,是为了什么?
“爸爸,什么爸爸?”将妞妞搂在怀里,林诺小心翼翼的问着,脑子里还在思索这个问题,妞妞怎么会突然说到爸爸,是谁告诉她什么了吗?
“爸爸,干妈。”
知母莫若女,只是这简短的四个字,林诺终于明白了,妞妞话里的意思。是叶紫,是她在妞妞面前说起,所以妞妞才会问自己爸爸的。
本来想跟她说爸爸死了的,不过林诺却不想对她撒这种弥天大谎,只是技巧性的告诉妞妞:“你的爸爸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虽然没有听懂妈妈话里的意思,不过妞妞也知道,爸爸是见不到的。本来她对那个名词就没有多大感情,只是听干妈提起才会顺口问了妈妈的,既然妈妈不知道,那就算了呗,妞妞开始撒娇起来,非要妈妈抱。
林诺无奈,只能搂着妞妞坐在床上,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一点,太恋她了,一步都离不开。无奈之下,只能先哄妞妞睡觉,然后她自己再去洗澡,也是飞速的洗了一个战斗澡,生怕妞妞醒来没有看见妈妈会大哭大闹的。
等她能够回到床上睡觉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又是半夜的时间,却又不能马上入睡。林诺打开手提电脑,统计着今天的图书租赁情况,还有新到的那一批图书,也还没有统计入库,今天晚上又要熬到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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