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去凋朱颜剑身上的血,问任元:“帅不帅?”
“啊?”任元未曾回过神。
“小爷问你这几剑帅不帅!”
“帅帅帅!!”任元高声道。
即便他声音如此之大,照样没有吵醒醉酒睡死过去的祝红妮。
她是真敢喝,不怕酒醉之中,外人起了坏心思。
“敢问大侠到底何许人也?”任元战战兢兢问道。
沈鲤不答,反而嫌弃说道:“快将这满地污血处理干净,尸首找个地方掩埋了。对了,她是没见识过死人的大家小姐,她酒醒后,你嘴巴严一些,就当无事发生。”
“是是是,在下遵命。”
一朝翻转,居然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大侠,任元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也不知道该拍什么马屁了。
毕竟是救命恩人,恩人发话,他卯足力气将客栈里里外外打扫干净,为了掩藏血腥气,搬来几盆掌柜没事时栽种的花卉。
一切结束,已经月上柳梢头。
任元重新做一桌好菜,轻手轻脚摆上桌,生怕惊醒仍旧酣睡的祝红妮。
少年郎百无聊赖,慢悠悠夹菜。
任元去而复返,悄声问道:“大侠,您真的斩杀了血蟥双童?”
“千真万确。”
“血蟥双童为恶不悛,您真是为民除害的仁义之士啊!”
沈鲤摇摇头,失笑:“莫拍马屁。”
“大侠果然性情中人!”
任元灰溜溜去到后厨,背起偷偷准备妥当的包袱,蹑手蹑脚从院子后门逃跑。
一来饕餮鬼杀令必须见人头方才完毕,二来适才那少年听见他曾是饕餮之人,手上沾满鲜血,一旦起杀心,将会万劫不复。不如趁机离开,免得夜长梦多。
沈鲤虽然身在客栈,以他现在四品伪金刚的修为,还是听得见竭尽全力压低脚步声的任元。
嗤笑一声,不以为意。
若不是任元提了一嘴加入饕餮是为了报血海深仇,斩杀四人之后,会有一剑取任元项上人头。
临近深夜,醉酒酣睡的祝红妮才醒来。
扶着头疼欲裂的脑袋,恍惚的意识恢复后,看了一圈,除了趴在桌面睡着的少年郎,再无其他人。
四周安静的吓人。
把沈鲤摇醒:“人呢?”
睡醒惺忪的少年郎诧异问道:“什么人?”
“店里的小二啊!”
“哦,睡觉去了。”
“怎么又上一桌子菜。”
“店家来过了,觉得你给那么多钱,心里过意不去,命厨子重新做了一桌。”
“哦。”
嘴里干渴,咕咚咕咚喝了几杯,稍有缓解。
祝红妮不放心问道:“我醉了?”
“嗯。”
“你一直在我身边?”
“寸步未离。”
她长舒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天蒙蒙亮时,两人就着剩菜饱餐一顿,祝红妮没有多想,和沈鲤继续一路向北。
“你信佛吗?”
途中,少年郎问道。
祝红妮笑道:“不信。去南吴拜访的前辈礼佛,故意学了几句话。”
“原来如此。”
“难不成你对佛门有意见?”
“有一点点成见。”
“我也是,一路走来,看到那些大佛寺如同国中之国,养着为他们种地的佃户、僧人个个奢靡、为菩萨罗汉铸就的金身富丽堂皇,我便觉得,幸好北隋不信佛。”
北国一百多年前亦是遍布佛寺,但被前朝下了灭佛令毁的毁、烧的烧,数不清的僧人被迫还俗。正因如此,佛门南渡,南吴立国之时又借助佛门力量,自此一发不可收拾。
登上一座小山,风景秀丽。
祝红妮呼吸着新鲜口气,注视着少年郎:“大丈夫应当天下为家!”
正纳闷她为何好端端的说这句话,旋即,又听她道:“沈公子不如留在北隋吧,我家大伯为你安排个好差事,一辈子无忧无虑。”
“祝姑娘家住何方?”
“洛京,洛京的牡丹街。”
牡丹花在北隋随处可见,无论是富贵人家,或者市井小民,皆喜牡丹。
其中,尤以洛京的牡丹为最,以牡丹街为最贵。
前者是在洛京种植的牡丹,为天下最美,后者则是牡丹街聚集着北隋最为显贵、豪富的门户。
时人称“一场大火若是烧毁了牡丹街,北隋立即面临亡国之患。”
祝红妮笑语盈盈补充道:“以前不叫做牡丹街的,太祖立国后,把原本的天衣街改为了牡丹街。”
“姑娘所在的祝家,于牡丹街位列几等?”
“嗯……一等不敢说,二等肯定是有的。哎!你别误会,许多王府也在牡丹街,他们才是一等门户,只是我祝家出过皇后,与他们比起来,不算丢人。”
祝红妮担心沈鲤小视祝家,赶紧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