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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点,某茶室。
一行四人面面而坐,正是苏叶,钟山河,以及钟山河牵线搭桥找来的签售会嘉宾许清远,马夕。
许清远是作家,和苏叶是校友,同样有国外求学经历,先前一直在国内传统报刊写专栏,也担任过某些报刊的主编,因为参与一些电视节目,因其一惯白衬衫牛仔裤人字拖的形象出圈,更因为其带着传统文人的某些特质,比如人文主义,不羁等,因此备受一些人的喜爱。不过他邋遢惯了,胡子拉碴,头发偏长又乱糟糟的。
相比较马夕很正经,西装革履,这也是苏叶校友,出过书,非畅销作家,但主业是做综艺节目的。他大学读的是传媒专业,毕业后在央视工作过,执导过一些大型晚会。后来出来单干,创立了自己的传媒公司,一直活跃在荧幕前。
“谢谢两位师兄,愿意帮我站台。”苏叶以茶代酒,语气中的感谢丝毫无作伪之感。
“不用那么客气,我们是校友,我看序还是项澜写的,我和他也是好朋友,那我们其实就是素未谋面的朋友。”许清远摇头而笑,“再说也是你书写的好,当时老钟将书邮给我,希望我能推荐一番,其实我是有些不以为意的,但看完之后,我只觉得振聋发聩,当代国人缺一本这样的哲学书。”
苏叶闻言,再次向钟山河点头示意。他知道钟山河真得是在为自己这本书操心,从找到的许清远和马夕两人的身份就可见一斑,两人是知识分子,但更是公众人物,有这两人站台就避免了专业领域载誉一片,而外界可能并不为所知的情况。
“好了,话题不要围绕我展开。你们两个看完书之后不是对苏叶好奇的很吗,有什么问题赶紧问他。”钟山河不愿居功,转移话题道。
马夕闻言,哈哈一笑,似乎是媒体人特有的敏感,他问道,“苏叶,我就喊你师弟吧,这样听着也亲切。你的书我看了,不可否认是一本好书,而它从开始就带着一种很宏观的角度,这是一本写给当代国人的书,能讲讲你为什么要写一本这样的书吗?”
不得不说,这句话直接问到了点子上。
苏叶斟酌了下,“很早之前,我听过隔壁人大罗翔教授的一篇采访。在采访中他提道,我们人类往往是这样的,小时候我们想改变这个世界。当三十而立的时候,我们想改变这个国家。当四十不惑,我们想改变这个民族。当知天命,我们想改变自己的家庭。但到花甲之年,我们才会明白,我们能改变的只有自己。
我做学术这么多年,也自诩为是一个读书人,无论是横渠四句亦或者是立功立言立行的指引,我必定是要写出一本这样的书,一本对社会有帮助的书。
因为我觉得人想改变世界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振聋发聩!”旁边的许知远直接嗨了,“我越来越喜欢苏叶了,你们懂吗?他就是心目中理想的士大夫的模样,温文尔雅,有着自己的抱负,又有着关怀之心。”
马夕虽然没有说话,但从他颔首的模样,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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