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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无敌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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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春前前世,主杀伐战争,乃五行属金,五色白,剑道杀力高出天外,真正无敌宇内的白帝白佥。

    其座下“金德星官”之转世身,就是谪仙归墟内第一诗仙谢心然。

    被誉为“诗篇压千古”的谢心然,曾写有一诗,唯有老人一人知之。

    那是专门为剑魔嬴秋所写的诗篇。

    诗名就叫《将进酒》。

    ————

    底下,嬴春大弟子凌凤歌分离出一尊阴神和阳神出来。

    当着学院众人的面,“本体”开始纵情高歌。

    阴神吹奏那支碧绿玉笛,阳神弹奏古筝曲调。

    美妙动听至极!

    所唱歌曲,乃是那首《将进酒》改编而成。

    袅袅音声在此处地界回荡。

    绝美女子的歌声。

    笛子之声。

    琴声。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每一句“和”着笛音和琴音唱出的歌词,便是嬴春递出的一式剑法。

    剑剑斩向那白栾。

    ————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江湖谪仙归墟所在那枚墟镯里,被作为人间老天爷的魏颉,以玄通秘术,搁放在了万里黄河之上、九天云端之下。

    故可称是“天上来”。

    黄河水往东而奔,入东海再不复还。

    嬴春正式展开这门剑术“将进酒”,此为第一剑。

    ————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曾经浪荡江湖的游侠剑客,转瞬已满头白发,徒留感慨万千。

    前一世,曾游历人间几十载的嬴春,第二剑倏然斩出。

    ————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遥想当年,斜倚栏杆之时,也有满楼红袖飘摇,若早知韶光易逝,那会儿便应当珍惜才是啊!

    得意,便该饮酒尽欢。

    于是乎,白虎皮老者第三剑就此激荡而出。

    ————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不论是嬴秋还是嬴春,皆是生而无敌的习剑巨材。

    剑术通天,岂能无用武之地?

    挥金如土,最终也会还复而来。

    嬴春第四剑杀意更盛,威震上空苍穹。

    ————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大宴之时,酒水牛羊肉管够,自当痛痛快快饮上三百杯!

    第五剑出,天幕以下便唯有剑光璀璨。

    ————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第六剑过后,白栾的阴阳法袍彻底碎得不堪大用。

    ————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凌凤歌的绝妙歌喉,引得学院学子们如痴如醉。

    歌声里,空中。

    那袭白虎皮第七剑已然递出。

    ————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第八剑出,白栾接连后退,其作战之劣势,已然明显得一目了然。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嬴秋嗜酒如命,曾日日买醉,酩酊街头。

    而这一世自封“武林守林人”,作为剑道圣人的嬴春,同样也爱酒。

    第九剑,直接使得白栾脖子上那串血色珠子完全崩碎,颗颗炸裂开来。

    没了那些本命珠串,白姓剑修便再也不能与自家道场,即那座神龙洲“剑岛”勾通灵气。

    气机有了显着的枯竭迹象!

    ————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虐。

    大禹王朝曾有西北藩王陈氏,设宴请宾客入家中欢聚,其中,也包括了曾经的太子嬴秋。

    这第十剑,声势过分雄大,连天地都为之变色,乾坤为之震颤!

    而白栾此时此刻,不得已显出了龙族真身,强化肉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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