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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真头痛欲裂,他醒过来后,第一时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边。
发现那柄雪白色的极乐剑,此刻,正斜放在床边,而那把母亲的红陌剑,则安安稳稳的放在自己的右手边。
既然红陌剑从纳戒中出来,那么……说明自己所经历的,并非幻觉,而是真实?
记忆里,自己还清楚的记得,那一场传奇经历。
逍遥城一战,力战剑君白川,一战取胜后天下无敌,因此心境大涨,豪气丛生。
年轻人望了望窗外,日上三竿了。
这会儿的凌真,试探性向杨豪杰询问:“杨少,我睡了多久?几天还是几个月?”
杨豪杰上来就说道:“爹,你喝酒喝迷糊了?昨晚咱们哥几个不还在纵情楼的包厢里快活呢吗?”
凌真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
爹?
这是哪门子称呼?
杨劼,杨副校能同意?
忽然,凌真发现了杨豪杰脖子上的红色印记,一个接一个。
显然是被人用嘴巴嘬出来的。
再配合那个家伙此时的萎靡神态……
凌真心神一动,顿时猜出了七七八八。
“杨少,你是忍不住破了身吧?”
杨豪杰面对凌真此问,只得点点头,“是,我没忍住,酒后乱了性,跟沈佳懿那啥了……之前约定的,我愿赌服输,已经喊过你一声爹了。”
杨少说着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可惜了齐姑娘了……”
凌真对此也并以为然。
毕竟,像秋金秋老哥那般风流、下流的男人都见识过了,这点男人都懂的小事儿,也不用多说什么。
凌真发现自己坐着的那张床是用钢板加固过的,挑眉道:“这是阿星的床?”
杨豪杰点点头:“没错,你昨晚喝得断片了,是潘少最先驮着你回了寝室,随便给你放这床上了。至于阿星嘛,太沉了他,直接给他扔在‘扛他妈’里了,哈哈。”
好一个纵情楼的太上忘情包厢。
忘不忘情不知道,反正对于凌真而言,在哪里喝过一次酒后,之后发生的事情,便都忘了个干净。
自己昨晚,莫非真是做了一场梦?
可红陌剑分明已经拿出纳戒了啊……
“对了,不单是我和沈佳懿,昨天晚上,颜心尧也在一块儿了。是颜姑娘跟潘少表的白,挺好的。”
凌真也喃喃重复了一遍挺好的。
他也管不着这些情情爱爱的,自己这会儿正迷糊呢,脑子里在想事情,没工夫去扯这些。
满眼血丝的杨豪杰仍在自言自语,“唉,其实吧,我还是觉得如意姑娘更好些,只不过沈佳懿忒能闹,说我要是不对她负责,就告到我爹那里去,我这人也知道的,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就怕我爹一人……”
突然,三七零一室的门被推开,一个人火急火燎的冲了进来。
是一个体格小巧玲珑,长着对精灵耳朵的黑衫男生。
正是凌真的室友之一,万卉洲百花族精灵潘剑。
被称呼为潘少的男生一入屋内,立时着急万分的叫了起来,“不好了,你们快来帮忙,阿飞和人在烟波亭那边快要打起来了,要不是有阿星拉着,怕是,怕是真要出人命了!”
————
殇学院针对学生的第一条铁律。
那就是,学生之间绝对不可寻衅斗殴。
而近日,那一条海岛烟波江之上那一座烟波亭,有两个通天岛学子,将学院律法视若无物,当成了狗屁。
一个是当真丝毫也不介意。
另一个,则是被逼得太狠,忍无可忍,便不想再忍了!
————
三七零一寝成员之一,喜欢穿白色束身衣的剑修高飞,今朝非要与一个人决出高下不可。
若不是有同为室友的季星尘拼了命拉着,只怕,高飞早已拔出“展翅”剑,递剑杀人了。
————
事情的起因,非常简单。
就只是一些口角上的纷争而已。
之所以会演变成这等需要“决斗”的恶劣情况,完全是因为高飞的“底线”被触碰了。
身世。
这一股埋藏在骨子里的自卑,是阿飞最不容许他人践踏的东西。
阿飞这一生,无父无母,常年醉心于剑,痴情于剑,身世二字对于其而言,是最碰不得的“逆鳞”。
偏偏今日在学院食堂。
就有人,用刻薄尖酸的话语,狠狠戳中了阿飞的逆鳞。
仿佛是心窝子被人插了一把刀,戳心窝子的疼!
对方名叫白云霁,是霜寒洲千金王朝奇绝剑宗的大少爷。
起因就是,这位冰幽族的剑修少爷,用餐之时,与朋友闲聊。
说这殇学院里鱼龙混杂,有些人天生就是“龙”,有些人,恐怕一辈子都没指望越过龙门,只能在池塘里待一辈子,那便是他们的宿命。
龙和鱼。
老虎,和地沟里的老鼠。
还拿一个人来举例。
被举例之人就是高飞。
白云霁出言傲慢至极,居高临下说了许多恶劣的言语,无一不再强调着自我的优越感。
说那个连爹娘都没的孤儿,一有空闲时间就跑去鲲湖里练剑,孤僻得要死。
这种人,活该没朋友,活该这辈子当个怪胎。
就像那条鲲,永远都化不了鹏!
他高飞一介废柴,此生也注定没法“展翅高飞”,出不了头的,不存在鲤鱼跃龙门的机会。
毕竟,出身这种东西,投胎那会儿都已经定死了的,谁也没法后天弥补……
那些着实辱人太深的话,句句不落的被不远处坐着吃饭的高飞听入了耳中。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彻底被激怒了的白衣剑修高飞,当场就把桌子给掀了,骂骂咧咧与那白云霁宣战,地点就定在烟波亭。
时间就是现在,即刻!
兴许那番话本就是故意说给阿飞听的,又或者仅仅只是个意外。
不管怎样,白云霁都毫不介意。
有些话,说了就说了。
有些人,惹了就惹了。
无所谓!
谁让他高飞身世苍白,背后没有任何靠山呢?
一个孤苦伶仃之人,有什么好值得怕的?
白云霁欣然应战。
————
通天岛上,那条烟波江上,那一座写有“烟波江上使人愁”诗句的凉亭上面。
立有两人。
两人在此约战。
————
高飞一件普普通通的束身白衣,加之其相貌丑陋,愈发显得难看。
而对面亭上站着的公子哥,则风度翩翩至极。
一条白底绣金的锦绣袍子,异常华美。
缀满钻石的腰带之上,系着一柄翡翠色宝剑,光是看一眼,便知此剑价值不菲。
不仅穿衣气派程度远胜高飞,白云霁还有着阿飞可望而不可及的英俊容貌。
脸庞白皙,棱角分明,眉若弦月,唇如花瓣。
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飘洒而落,整体气质可谓魅力十足。
也难怪学院里爱慕白公子的女生不在少数。
和其貌不扬的高飞形成了极度鲜明之对比。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么一比。
亭上立着的两个人。
一个仿佛高高在天。
一个就只能无可奈何的匍匐于泥泞之中。
白云霁一双含情眼眸眯起,他笑意不浅,却是并未拔剑出鞘。
满身独属于冰幽族人与生俱来的那股淡蓝气机,显得其通体冰冷而孤傲。
这位在学院里身份是学生会主席的白云霁,眼中流露轻蔑无限的目光,缓缓道:“姓高的,我境界比你高,所以公平起见,你先出招比较好。你全力,我随意。”
此言一出,周围,也就是烟波江两岸的学子们,其中就有不少女生,因过分崇拜而爆发出了称赞之声。
都在纷纷夸赞白“主席”足够讲武德,有英雄气度,实在风流过甚!
白云霁对此习以为常,不以为意的嘴角够了几下。
一生都没被女子如此褒奖过的高飞,此刻忍耐不住,正欲出剑动手。
他的一名室友赶至此地。
是个不知有多少斤分量的红袍大胖子。
正是神龙洲出身,赤龙一脉的季星尘。
阿星一把抱住阿飞。
用他那肥胖臃肿到了极点的身子,将好室友高飞死死擒在怀里,季星尘大叫道:“阿飞,你冷静点,这等事情可是学院的头等大忌,犯不得的啊!”
阿飞正在犹豫。
结果白云霁接下去的一番话,直接将高飞心头的怒火彻底点燃。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阿飞此时的怒火,可烧穿天幕!
原是那个学生会的白云霁白主席,说道:“有一种狗啊,只有被人用绳子拴着的时候才胆子最大,一旦这绳子丢了,那么这狗,就不敢再乱蹦跶了。”
此言,显然就是在挑明了讥讽高飞。
高飞红着眼睛,使劲儿要挣脱季星尘的束缚,一边努力动身,一边吼道:“阿星你别拦着我,这姓白的狗东西欺人太甚!原本这厮在杨少卸任后立马上任,用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各自耀武扬威,结党营私,我就已经看他很不爽了。今日他又这般侮辱于我,我要还不递几剑砍砍他,这一口气憋着,心里难受,非给我憋出毛病来!”
高飞的右手,紧紧攥着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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