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卷:勇者大陆 第一百零二章: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关键,他还没有拒绝的权利。

    “宿主不要悲伤,这里有一个好消息。”

    “谁悲伤了,而且我要你安慰?”

    要不是系统没有实体,苏辰真想邦邦两拳,教他做事。

    “您不需要,那本系统屏蔽该效果。”

    “你赢了...和我说说,是什么好消息。”

    “您学会了暗黑圣典,拥有魔物王者本源的您,可以以此为媒介,破格召唤全盛时期的魔狼王。”

    暗黑圣典就是那个鸡肋之一。

    物品限制上面明确说明,不能召唤比他等级高的亡者。

    系统明白苏辰的疑惑,它解释道,“以本源为媒介,召唤出来的生物,并非传统的亡者,特例特办。”

    好么,系统这是强行将鸡肋奖品的作用,往上抬一个台阶。

    苏辰相信,暗黑圣典原本没有这个作用,这肯定是系统临时增添的。

    这个坑货,现在学会打一巴掌之后,给一个甜枣。

    算了,只要是好事,不管是不是坑,苏辰都会毫不犹豫地揽下。

    暗黑圣典的作用只有一个,复活亡者。

    被复活的亡者并非重新活过来,而是以躯壳的形式,活在这个世上。

    利用本源复活的亡者略有不同。

    复活的亡者拥有一部分本源。

    本源里包含亡者死前的部分记忆,能让它保留一小部分独立思考的能力。

    本源越强大,被复活的亡者,就越活跃。

    除此之外。

    被苏辰复活的亡者,会无条件听从苏辰的命令,并不会对苏辰抱有敌意。

    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动,便让暗黑圣典,从垃圾变成了圣典。

    苏辰心念一动,右手手心多了一抹幽蓝色火焰。

    同时,他大喊一声‘起’。

    幽蓝色火焰从苏辰手心溜走,钻进魔狼王破损的尸身。

    心脏破损的魔狼王,缓缓站了起来。

    除了它的心脏处在冒蓝色的火焰,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苏辰利用暗黑圣典,召唤出来的魔狼王。

    不像其他亡灵法师召唤出来的亡灵。

    魔狼王的眼睛炯炯有神,完全看不出来是死物。

    “王!”

    魔狼王单膝跪在地上,向苏辰表示它最崇高的敬意。

    魔狼王等级很高,它的本源纯度高,它分到的本源,自然很多。

    本源越多,它获得的记忆越多,自主思考的能力越强。

    它甚至知道是苏辰亲手杀了它。

    但它心里对苏辰没有半点恨意,只有感激。

    暗黑圣典会约束被复活的亡者,也会纠正亡者的思想。

    系统说的没错。

    被复活的魔狼王,拥有巅峰时期的战力。

    这归功于魔狼王的身躯没有被苏辰破坏。

    若是魔狼王复活的躯壳是它的四位护卫,又或者借用其它荒野狼的身躯。

    它的战力依旧会维持巅峰时期,但是一旦发力,身躯会崩溃。

    尤其是普通的荒野狼身躯,很有可能连一招都没有发挥出来,身躯就自动化成皮肤碎片。

    有一个65级的魔狼王小弟,感觉还不错。

    这让他更加下定决心,要收割魔物森林的另外几位魔物王者。

    一旦他的身边聚集一群超过60级的魔物王者。

    无需他出手,也能轻松解决魔王军的前锋部队。

    魔狼王听从他的命令,驻守山顶的唯一出入口。

    他则继续查看挑战任务的奖励。

    “恭喜宿主开启‘魔狼王的宝藏’,您获得了魔狼齿。”

    苏辰被狠狠地无语住了。

    这要比上回更次。

    上回再不济,起码兑换了两件同价值的物品。

    这次就一个。

    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个便宜货色。

    物品:魔狼齿

    品质:圣物

    物品介绍:魔狼齿是狼族圣物,佩戴后可获得狼族先祖庇佑

    物品限制:获得狼族先祖庇佑,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好家伙,听名字是个破烂货,没想到竟然是狼族圣物。

    它是狼族圣物,不是荒野狼族圣物。

    它的效果到底怎么样,苏辰暂且不知。

    毕竟他不了解狼族先祖。

    不过,先祖庇佑还需要付出相应代价,这先祖也不灵啊。

    苏辰从系统空间里提出魔狼齿,扔给魔狼王。

    他虽然不是狼族子嗣,但佩戴魔狼齿,也能得到狼族先祖庇佑。

    好处他想占,代价他不想担,魔狼齿还是交给魔狼王比较好。

    反正魔狼王不管死多少次,他都可以复活它。

    让它来承担相应的代价,真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魔狼王认出了魔狼齿,接过魔狼齿的双手,颤抖的厉害。

    苏辰见它激动的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魔狼王怎么也没想到,消失数百年的圣物,竟然会在苏辰身上。

    它现在更加坚定这是天意,是先祖安排它留在苏辰身边。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