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十章 丁琳琅:要吃饭,先过我发小那一关!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完美状态,就是个自欺欺人的悖论。

    只要不动笔,就可以一直幻想着自己正接近完美。

    但因为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出来,这种完美只是个自我安慰的念头,谁也无法明证。

    问就是还在打磨中,等我作品面世,必将惊艳尔等。

    那么,何为完美?

    钱权现在突然就有了答案。

    立即动笔,把脑海中的故事完完整整写出来,就是完美。

    一个执行完毕的、并不完美的方案,好过10个永远没有执行的完美方案。

    这个观念的转变,或许就是此次奖励的表现之一。

    钱权收拾好自己种种思绪,在家庭群里发了条信息:

    “昨天学校活动,去了趟京城,逛了天安门、颐和园,不过长城没去成,抽个时间,我们一家人一起去爬长城。”

    过了一会,妈妈回了语音:“你们学校什么活动?”

    钱权:“学生社团的交流活动,你回头问问我爸,想不想去长城。”

    爸爸很快回复道:“没问题啊,不到长城非好汉嘛,我早就想带你妈去了。”

    妈妈也赞同:“有空一起去吧,再叫上琳琅他们一家。”

    钱权:“我也是这么想的。”

    回完信息,钱权心中大半块石头落地了。

    正自嘲着,丁琳琅发来一条信息,莫名给钱权一种突兀、刺眼的感觉:

    “钱权,有人向我告白,是个男生。”

    钱权:啥???

    ……

    时间往前拨半个小时,差不多就是钱权的高铁从金陵南站开出的那个时间点。

    复旦大学发生了一起男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向女生告白的事件。

    那位男生来自大二经济学专业,名字叫徐从风,中海本地人,父亲是某三甲医院外科医生,母亲是银行高管,是非常典型的中海土著高富帅。

    读大学以来,仅谈过两个女朋友,都是女方主动倒追,而这次,是他第一次主动向女生告白。

    至于被告白的女生,正是丁琳琅。

    “在遇见伱之前,我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但自从在图书馆看到你对着电脑认真敲字的样子,我一下沦陷了,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全世界的花,在那一瞬间,全部盛开了。

    “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对一个女生产生这么美妙的感觉,我不奢求你立即接受我,做我女朋友,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请你吃饭、陪你逛街的机会。”

    徐从风这段精心的告白,倒也不是信口开河,他的确是在图书馆第一次见到丁琳琅,也的确被丁琳琅超高的颜值和清冷的气质惊艳到。

    然后拍了照片,打听到丁琳琅的班级信息,才策划的这次告白。

    “抱歉,我不相信一见钟情,而且我已经有了一起吃饭逛街的人了,所以,不要在我这浪费时间。”

    “你是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吗?”徐从风毫不退缩。

    “没有。”

    “那我就还有机会。”

    “你没有。”

    “以后的事谁能说得准?”徐从风自信一笑,“我不撞南墙不回头。”

    丁琳琅想了想,道:“你想请我吃饭也行,先过我发小那一关。”

    徐从风见她语气有松动,忙道:“没问题,怎么过?”

    丁琳琅道:“象棋、篮球或者单挑,任挑一项,只要赢了他,我们就可以谈吃饭的事。”

    徐从风:“……”这么具体的关吗?

    而丁琳琅那边说完之后,就给钱权发了那条信息。

    (本章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