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就要差一些,最终还是不考虑毛色了,这马还是得看能力,就像挑猎狗一样。”
“既然都差不多,那我就不客气了,就那匹灰马吧!”
雷蒙说着,上前将灰马的缰绳解了下来,也不用马鞍,翻身就裸骑上去,双腿一夹马腹,骑着在草甸子上溜达一圈。
剩下的两匹马都是枣红马,张韶峰和梁康波更没啥可挑的了,也各自上前牵了一匹,骑上去在草甸子里溜达。
鄂伦春马向来温顺,就连陈秀玉、乌娜堪都能轻松驾驭,更别说几个大男人了,一圈转回来,都体验良好。
“骑上去是舒服,就是骨量稍微小了些,没有老四的追风看上去霸气。”张韶峰稍微有些遗憾。
“品种都不一样,追风是三河马,你们的鄂伦春马是脱胎于蒙古马出来的品种,本就比蒙古马要小一些,比身量骨架干啥,在山里好用才是最重要的,我的追风是霸气,看上去威风凛凛,奔跑起来速度也很快很平稳,但是到了山里边,未必就有鄂伦春马好用,就别羡慕了!”
吕律话是这么说,但他心里更清楚,其实到了山里,自己这匹充满灵性的追风翻山越岭的能力也不见得就差,单论听话配合和同野物的搏斗能力上,更强。
却听赵团青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好好养着吧,这以后啊,这样的好马越来越少了。”
“为啥啊?”梁康波有些不明所以。
“我们鄂伦春人现在绝大部分人都已经不再打猎,都退居山外种地去了,这些用来骑着打猎,更适合在山野的鄂伦春马,也由山林骑行变成了农耕役使,选择种马的时候,也多是选择高大、宽胸有力量的马,都变了呀。
这次我去了好几家养着马的,一看都差不多是一个类型,真正适合山上骑行打猎的,少之又少,最后没办法,只能跑去找了几个还打猎的人家,算是把马给买到了。”
赵团青说这话的时候,不断地摇头,满脸可惜:“别看着这马骨量不如蒙古马,但在山里边,驮着人,一小时能走六七公里,快步行走的话,一小时也能跑二十公里,狩猎一场大概需要三到五小时,一天能跟着主人狩猎两到三场,到了冬季打猎,一天能跑七十公里,连续四五天没问题。平日里搬家的时候,驮着两三百斤的东西,一天走三四十公里,能持续一两个月……那么优良的马……唉!”
这等耐力,非同一般!
“确实是可惜了!”
雷蒙也听得充满感叹,他自己也清楚,这样的转变,往往都会伴随着一些丢失为代价。
兴许,再过上些年,见到的只是埋头耕地的鄂伦春马,不再是现在的模样,再过些年,牲畜劳力被机械不断取代,连养都没人愿意养了,或者,养了的话,也主要是为吃肉。
可即使是吃肉,怕是也不会有多少人选择骨量稍小的鄂伦春马。
吕律却是陷入沉思。
因为他知道,过上三四十年,大荒里的鄂伦春马的存量也不过数千头,确实是面临灭绝危险,就黑河这样的主产地区,所有的鄂伦春马加起来,不足四百匹。
早点开始这方面的养殖,不是坏事儿。
“哥几个,有没有兴趣弄个养殖场?”吕律提议道。
“养鄂伦春马的?”陈秀清这次反应比较快。
吕律点点头:“对……这事儿,可能不会赚啥钱,单纯地想要养一些更纯正的鄂伦春马,让再过上二三十年,还能见到这种适合山地,品质优良的好马。当然了,这主要是散养,也不需要太过精细的管理,圈一片场地,放养进去就行,还是鄂伦春猎人打理的法子。”
赵团青听到吕律这么说,神情一下子变得激动。
死后尚且还要用马皮盖棺的他们,鄂伦春马这种终身伙伴,那是融入血脉中的存在,地位远超鄂伦春猎犬。
见吕律有这方面想法,他怎能不激动。
随后,他又看向张韶峰等人,满脸期待。
“这等好马,不养确实可惜了,不管是亏也好,不亏也罢,我都觉得很值得养!”雷蒙率先表态。
“出路可以慢慢找嘛,养,为啥不养,总没有养林蛙、大雁麻烦!”张韶峰也点了点头。
“那就养呗!”梁康波笑着看向吕律:“我相信老四的眼光。”
至于陈秀清和赵永柯,两人就不用多说了。
赵团青更是笑了起来:“我来给你们做马倌!”
“那事情就这么说定了,明年开春咱们选个地儿作马场,着手这事儿!”吕律当即做出决定:“走走走,到屋里去,这段时间咱们这些人都挺忙,难得到我家里来,今天必须在这里吃了饭才能走。”
“就等你这句话了,我还一直惦记着你的老龙口!”赵团青笑道。
“呃……老爹,老龙口酒上次打牙祭,喝得一点都没了!”
“啥……不留着点。”
“蓝莓果酒也不错!”
“那玩意儿我家里有。”
“地雷蜂泡酒!”
“也有!”
“那就只能是烧刀子了!”
“嘿……你小子,就是不提虎骨酒是吧?”
“你惦记的是这个啊!行……受不住可别怪我啊!”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往吕律木刻楞里边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