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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七章.可以不轰轰烈烈,但一定要爱的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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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多过去了。

    薛宝钗今年十六。

    林黛玉也就是十四岁多一点。

    古代女子十五岁成年,十四岁定亲的极其常见,结亲的都不少见,但不少大户人家的闺女还是会养到十六岁,也就是古人口中的“二八年华”再嫁。

    林怼怼今年十四。

    林如海不急,但也只是不急着嫁。

    并非不急着找。

    找到品行、能力、才干出色的年轻人需要一段时间,询问女儿的意见,不满意再等等看又需要一段时间。

    两年的时间,不多也不少。

    故此,在林朝辞与薛宝钗安眠时,林如海正跟焦躁的林怼怼谈着心,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试探与询问。

    林黛玉理解林如海。

    尤其是林家的这种特殊情况。

    如果她的弟弟还在,她自是可以等一等再说,且,如果她的弟弟真的还在,她可以自由选择夫婿,根本不用考虑什么传宗接代的问题,无事一身轻。

    这些责任都是她弟弟的。

    她只需要按时嫁出去即可。

    别耽误了弟弟娶妻的时间。

    而按后汉一朝的律法,男子二十才算成年,她比早夭的弟弟大一岁,二十一岁嫁人都来得及,绰绰有余。

    林如海也不敢逼林黛玉。

    他就这一个女儿了。

    父女相隔这些年,如今回到神京,总算能过上圆满日子了,把女儿逼急眼了,这可不是他应该有的态度!

    再说了,他也想让林黛玉多陪他几年。

    世代列侯,书香世家,我是阁老。

    所以我就是有这个底气,让闺女晚嫁!

    可令林如海没想到的是,他的这个闺女扔给了他两个选择题!

    “爹爹,你还年轻。”

    “给我要个小弟弟好了。”

    “也就是在纳个妾室,生个庶子。”

    林黛玉说出了堪称“哄堂大孝”的话。

    令林如海实在没法接。

    便是同僚说这话,他都不惧。

    便是亡妻说这话,他也能接住。

    可当着女儿的面,他怎么好意思开口?

    拒绝吧,不太对。

    接受吧,更不太对。

    而另一个选择更劲爆!

    “我喜欢他……我就是喜欢他!”

    “您若让女儿选,女儿只选他!”

    林黛玉玩的一手好兵法,无师自通的学会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只要我提出给房顶戳个洞,就一定可以开窗,意思大抵差不多但忘了原话的精髓。

    只是……

    “爹爹也是真的无能为力啊!”

    林如海摊手,人都麻了:“早在你们下扬州之前,人家就有婚约了,回朝更是直接被授封为锦衣都督,半年不见踪影,再次回来就是平国公了,打的草原那边的诸多小部落联手献上乞降书,如今更是有功天地,长生不死,宫里的几名公主都吵着要嫁,即便是皇后娘娘,对此也束手无策,只能许诺给她们提供接触的机会,做不到指定某个公主赐婚给林朝辞,便是有扬州的交情在,爹爹在这件事上也帮不到你……或许可以从岳母与陛下这两边策应?”

    林黛玉的胆子一直很大。

    只是身体不好,看上去又菜又爱玩。

    故此,在感情上,一但相中,就是死不悔改。

    爱的明目张胆,肆意张扬。

    可以不轰轰烈烈。

    但一定会一往无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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