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终身大事,根本不管你爱听不爱听。
家可以常回,但不能久待。
尤其我们家,我一天没结婚,我家的气氛就轻松不下来,所以我决定在父母看我的眼神越发凌厉之前,提前跑路。
我躺在床上,一只手枕着脑袋,另一只手高举手机,笑道:
“你在哪呢?你妈家呢吗?”她那边人声鼎沸,我忍不住问。
林菲菲摇头,“不是,我发小儿家,本来中午吃完流水席我就想走,她非让我留下吃完晚饭再走。”
“那你晚上还回家啊?这么晚了,还有车吗?”
“没有,我发小儿说给我找了个司机,吃完饭开车送我回来。”
“太晚了吧!要不你来酒店找我?朝庭酒店,311房,大床哦!很不错的。”
林菲菲又摇摇头,“得了吧!你这儿离我更远,要是在我家边上订的我也就去了,今天我大姨妈来了,第一天,就算去找你,啥也干不了。”
“哦,那得了,你别来了。”我故意这么说。
“余斌,你特么……”
我故意用激将法,就是想让她主动过来找我,可没想到,今天这招居然没奏效。
“哼,不去就不去,我一会儿回家睡觉去了。”
“哎……”
我还想挽留一下,可她根本不给我机会。
“我先不和你说了啊!那边喊我吃饭呢!”
呃……
我心里虽然有些遗憾,可又无可奈何,她有自己的圈子,我们俩总不能像连体婴儿似的,整天粘在一起。
看来只能等明天再见面了。
虽然离明天也就十几个小时而已,我的心却像被烈火炙烤,每一分每一秒都觉得异常煎熬。
虽然我知道很快就能见到她了,可理智已经被期待轰得七零八落,外面灯火阑珊,甚至门口塞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小卡片,也无法引起我的兴趣……
我拿起手机,对着窗外夜景拍了一张,然后发了个盆友圈:
茫茫夜色,自己一个人在酒店,应该干点儿什么好呢?
我真是怀着征询大家意见的想法发的,可评论区各种虎狼之词,着实有些不堪入目:
“去资助失足少女!记住,绿的咱不去,原则问题。”
“看看酒店门缝里塞的那些小卡片,鼓起勇气打个试试。”
“探店啊!哈哈哈,懂得都懂。”
“……”
我悻悻地把这一条盆友圈删了,生怕共同好友毁所有。
他们这些想法太逆天了,就拿这些来考验我吗?
我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门缝里塞的那些小卡片,我连看一眼都觉得不屑,但探店嘛……
呸呸呸!
我赶紧打消了这个邪恶的想法,都是评论区害我。
不过,一个人在酒店,真的很无聊。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当地美食,我陪林菲菲回来好几次了,可从来没有感受过当地的美食,我打算用美食抵消一下对林菲菲的思念。
美食软件根据距离,给我推荐了一家东坡肉,离我只有五百多米。
我在云城吃了一年菌菇和折耳根,五脏庙清淡了一年,终于看到了荤腥,顿时勾起了我的食欲。
吃不到林菲菲的肉,那就用东坡肉来发泄。
我屁颠屁颠地下楼,电梯门缓缓打开,一双白皙的长腿撞进了视线。
出于对美的欣赏,我稍微抬了下头,一张朝思暮想的俏脸,意外闯入了我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