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一章 已经萌芽的改变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这对他而言,这算不算是一件好事。

    这场噩梦会持续多久?它会陪伴自己度过怎样的时光?自己在梦中所认识的“老师”,他是否真正存在?

    躺倒在充满男子高中生气味的床铺里,路明非手掌虚握,似乎想要握住什么。

    但最后,他也只抓住了还带着自己体温的床褥。而那随着他在梦境里大杀四方的黑色电锯或者黑色方块,也确实如幻梦一样,仅仅只存在于他的梦里,随着他的苏醒顷刻化为乌有。

    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路明非想到,要是能继续再做一会梦就好了。

    比起这个平淡乏味的现实,果然还是那个噩梦里面更有意思吧。在这里他只是一个任人呼来喝去的小喽啰,没有谁会关心的死小孩,但在那个梦里他手握轰鸣的电锯在丧尸堆里七进七出,但又不同于坐在电脑前操控荧幕里的角色……

    正是噩梦最让人深恶痛绝的“真实”,让他感到迷醉。

    就像是人生第一次吃到糖果的小孩,即使知道甜美的糖衣下藏着的是整蛊的辣味,也忍不住把糖一直含在嘴里。

    因为被别人看到的话,说不定就连这样的

    糖也会被抢走,被大吼着逼他吐出来……虽然大概也没人会在意他这种没什么存在感的人。

    可他自己还是会忍不住去那么想。

    垃圾桶旁的野猫也会把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鱼骨头藏起来呢。

    “别睡了!赶紧起床吃早餐!”

    婶婶的大嗓门如同雷鸣一般地从门外灌进屋里,打断了躺在路明非飘忽发散的思维。

    他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掀起被子坐起身来,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空无一物的右手。

    即使是已经从那已经有些朦胧的梦中醒来的现在,他也依然能感觉到电锯在手中颤抖的那种感觉,以及挥舞电锯切碎和路鸣泽有着相同外表的丧尸恶魔时,鲜明得过头的触感。

    “要是……那梦是真的就好了。”他自言自语道。

    并不是因为他讨厌路鸣泽,而是他想要再一次见到,那个说要看看自己的梦的“老师”。

    像他这样的人的梦有什么好看的呢?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在他人生的十多年以来,他就像这样随波逐流地过来了。

    平平淡淡,像是一锅被倒进了后厨的潲水,就连少年最中二的那个年纪,也没能将他从这种被保鲜膜覆盖口鼻般的感觉中拯救出来。

    但是,一定还能见面的吧。

    因为熙晓对他说了,他与他签订了『契约』,而契约是连恶魔也要遵守的神圣之物。

    敏感的刺猬本应该警惕的对任何人都竖起自己的尖刺,但他却为何,对恶魔猎人念念不忘?路明非想到,或许是因为,自己在那个人的身上体会到了一种……一种他本应该拥有的东西。

    ——它的名字叫做『尊重』。

    是这种尊重让他认可了契约,认可了这位老师的存在。

    所以就算这是一个无法逃离的噩梦,自己今后的人生也都要在梦中的血腥厮杀中度过,那也没有关系。

    现实里总是对他很照顾的那位步舜大哥说得对,他确实是想要逃开,他现在还要逃离这个让他变得无所是处的“家”,逃到常人听到都会发笑的噩梦里去。

    因为『在认可自己的人的身边,才是人应该的归处』……

    这也是步舜曾经和他说过的话。

    不知不觉舒展了眉头,有着平凡的人生、无聊的梦想、一无所有的普通少年走下床。

    床旁打开的窗户一边,随着清风吹动白色的纱帘,柔和的阳光照进少年沉闷阴暗的卧室。

    他穿好拖鞋,向着门外走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