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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邬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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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答答~~

    东方泛起鱼肚白,一场蒙蒙细雨,在宣鸿十年的夏末秋初,悄然落在了屋脊上。

    夜惊堂撑开了油纸伞,遮在怀中人头顶,毛茸茸的鸟鸟,则蜷缩在跟前,一人一鸟皆酣睡正香。

    昨夜和笨笨在房顶上喝酒、习武、闲聊。

    他说起了在红河镇的日常点滴,从一天打三顿的习武,到独自外出遛鸟摸鱼,再到四处躲着如狼似虎的大姑娘小媳妇,一直讲到了十八岁的年关。

    往后的故事,他便没再讲了,毕竟自从正月初三离开红河镇,走完一趟镖后,再度回到故乡,等在家里的已经不是自幼抚养他长大的义父,而是一封信和一把老刀。

    东方离人也说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

    姐妹懵懵懂懂时,被母妃带着游览梧桐街的夜景。

    读书识字时,她学的更快,而姐姐则因为写不好字,经常被父皇罚抄书。

    习武强身时,姐姐一骑绝尘,她则笨手笨脚,天天被父皇罚着扎马步。

    两人一个喜文、一个爱武的性子,便是在那时种下的种子,毕竟姐妹俩都是天生好强之人,不擅长什么便想学会什么,而已经拥有的东西,反而不是那么看重。

    等到再长大些,东方离人便没讲了。母妃离世、父皇驾崩,兄长视她们姐妹如仇寇,姐姐逼宫篡位清洗朝堂之类的事情,说起来太沉重,她和姐姐一样,过去了就不想再提起。

    两人聊到最后,不知不觉喝完了壶中酒。

    东方离人睡意和醉意交加,迷迷糊糊靠在了夜惊堂肩膀上,在十足的安全感下合上了双眸。

    因为靠着睡并不是很舒服,半途之时,夜惊堂把东方离人放平了些,半躺在了怀里。

    此时东方离人脸颊贴着夜惊堂的右臂,上半身靠在胸口,鼓囊囊的胖头龙,在重力作用下两团叠在一起,隔着黑色布料,依旧能感觉了那抹温热和饱满,还能隐隐瞧见衣襟顶端的不平之处……

    昨夜黑灯瞎火只有月色,夜惊堂还没瞧见特别之处,此时天色逐渐亮起,才发现笨笨好像就只穿了一件袍子。

    夜惊堂低头打量一眼,想着非礼勿视,把目光投向了遥远的西北,继续回忆往昔。

    稍微坐了片刻,夜惊堂发现笨笨的脚踝和鞋子,沾染上了蒙蒙细雨,就将手穿过笨笨的腿弯,把她轻轻抱起来,想放到怀里坐着。

    但身体一动,东方离人睫毛就动了下,继而茫然睁开眼眸,男子俊美无双的脸庞落入眼底……

    ?!

    “醒了?下雨了,我……嘶——”

    东方离人清醒瞬间,发现躺在男人怀里,抬手就去拔夜惊堂腰间的佩刀,被夜惊堂按住,便拧住了夜惊堂的腰眼:

    “你对本王做了什么?”

    夜惊堂抬手示意:“我没做什么,殿下喝醉了,怕雨打湿鞋子,把你遮严实些。”

    “……”

    东方离人稍作回想,才想起昨晚跑上来喝酒来着,然后就断片了,醒过来还头疼……

    这什么破酒……

    东方离人低头看了看,确定衣襟没被解开后,眼底的狐疑才有所收敛,但马上又是表情一凶:

    “本王不胜酒力,你不会送本王回房?就在屋顶睡一晚上,还敢抱着……”

    夜惊堂严肃道:“殿下别误会,昨天晚上是伱主动靠在肩膀上,我说送你下去,你还凶我,说什么‘本王靠一下怎么了?’,我就不敢打扰你了……”

    ?

    有吗?

    东方离人眨了眨眸子,虽然记不太清晰,但依照她对自己的了解来看,喝大了之后,干出这种事也不稀奇……

    “本王都喝醉了,你还听本王的?”

    东方离人把手松开,从怀里起身,拍了拍袍子:

    “看在你规矩的份上,饶你这一次,下不为例。”

    夜惊堂都听习惯了,也没多说,把睡成猪仔的鸟鸟扛起来,撑伞送东方离人下了楼……

    ——

    黄泉镇。

    老酒肆内,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在窗内收拾着桌椅,门外街道上不时有三三两两的刀客经过,往云梦泽的渡口行进,沿途闲谈着四海江湖事:

    “听说邬王落网了……”

    “邬州算是变天了,以前就没个撑门面的人物,如今官玉甲一死,豪门大派倒了两三家,以后估计得在十二州里排倒数了……”

    “这是好事,现在邬州群龙无首,咱们要是去那边发展……”

    “得了吧你,连黄泉镇前三都不一定能打进去,还想到邬州争霸主……”

    “你这就有点看不起人了,我练刀十年,不敢说名列云泽三杰,千儿八百人的黄泉镇,要是还排不进前三,这刀也就白练了……”

    ……

    酒肆屋檐下,轩辕天罡坐在台阶上,面前放着个大盆,正在用小刀刮着鱼鳞。

    仇天合坐在旁边搭手,熟练的开膛破肚,听见几个小年轻闲谈,含笑道:

    “这小子骨架不错,放在黄泉镇,排进前三估计真没啥问题。”

    轩辕天罡低着头没抬眼,平静道:

    “前面馄饨摊的柯老头,几十年前和柳千笙起过口角,伤了左肩……镇口布行的老大娘,以前江湖诨号叫‘红绣刀’,年轻时名气也不小……”

    “……”

    仇天合抬眼望向远处叼着烟杆煮馄饨的老头子,又看了看不大的镇子,蹙眉道:

    “这地方隐居的老辈这么多?”

    “从码头出去,就是千里云梦泽,江湖刀客满怀雄心壮志出山,第一站多半都是这里。等起起落落做完一场江湖大梦,最后还活着的人,若不重回故里,自然在梦开始的地方隐居,这叫有始有终。你以为‘黄泉镇’的名字,是随口取得?”

    仇天合若有所思点头,想了想又问道:

    “那我在镇子能排老几?”

    “论武艺,进前三没问题;论江湖辈分,凡是年纪比你大的,开口叫叔叔婶婶就对了,指不定人家心情好,还能指点你两句刀法。”

    仇天合不太服这话:

    “我在京城,连出十二刀被曹千岁打趴下,八大魁之下算是打穿了,也有点江湖地位,怎么被你说的和刚出江湖的野小子似得。”

    “你还在江湖闯荡,就是还没看破红尘的痴儿;等你那天看透了,觉得练刀不如和大姑娘小媳妇口花花有意思,才能正儿八经以老辈自居,心境到了,武道见解自然也能更上一层楼。”

    “我一直觉得和大姑娘小媳妇口花花,比练刀有意思。以前追着我砍的那个孟姐姐知道不?曾经的六扇门一枝花,现在都叫我天合,可亲近了……”

    “哦?”

    ……

    酒肆老板娘,见两人越说越离谱,或许是怕打小不正经的仇天合把相公带坏,轻咳了两声提醒:

    “咳咳——”

    仇天合见此笑眯眯的表情一收,坐直身形,恢复了老成持重之色,眺望向远方的湖畔:

    “唉~这确实是个养老的好地方。这次去君山台,能胜则圆了江湖梦,不胜,以后刀魁恐怕也轮不到我来争了。等打完,我也来这里隐居吧,看能不能收上一个好徒弟……”

    轩辕天罡刮鱼鳞的动作一顿,提醒道:

    “一般说‘打完就退隐’的人,都没法活着回来。”

    仇天合把鱼丢下擦了擦手,起身把佩刀挂在了腰间:

    “你就不能说点吉利话?”

    “我总不能说祝愿你旗开得胜,把我爹砍死在台上。讨吉利话你该换个人。”

    “……”

    仇天合张了张嘴,觉得是这么个理,拱手一礼道别后,就独自牵着马,往码头行去,走出不远还叫住了刚过去的几个年轻人:

    “几位小兄弟也去君山台?”

    “正是。阁下……”

    “去看热闹,同路。这小兄弟骨架不错,刀法定然不俗,不知师承何方前辈?”

    “前辈过奖。家传刀法,随便练练罢了,前辈也用刀?”

    “也是随便练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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