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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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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界,下午。

    在曹去病醒来后,曹信背上小野人,带上俩土狗,就在领地内狂奔。

    两脚如飞。

    足足一个小时,狗都喘了曹信也没喘。

    体质、体力、耐力大幅度提升是一方面,更多技巧的运用,呼气换气,节省力气又是一方面。

    两相结合。

    曹信现在已经能跑下一个马拉松——

    四十公里。

    以他现在的体力、耐力,完全能一口气跑下来,大约只需要三个小时。

    而且这还是在山地林地。

    若是换在平地,兴许两个小时就能跑完。

    放在前世,这个程度已经远远超过普通职业选手的范畴,甚至可以跟世界纪录比一比。

    即使是晚上,曹信的速度也不会削减太多。

    ‘夜行术功’大成,曹信视力大涨,夜间行动能力大幅度增强。

    “喔喔!”

    “跑!”

    “哇!”

    曹去病比曹信还兴奋,在曹信背上扯着嗓子大叫,兴之所至还唱起儿歌:“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林中鸡飞狗跳,一片欢腾。

    ……

    乾祐三年,八月初一。

    曹信九周岁,身高一米三五,短短一年已经从小不点长成小大人模样。

    但小仍是小。

    终究还是小孩子——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仍然无法独当一面。

    唯有在曹家,大哥知道他‘小神仙’的身份,极为信任他,不将他当成孩子,事事愿意商量。

    此外,无论是曹张氏还是曹贤,哪怕前几年特别是这一年,曹信成长极快,这两个曹信最亲近的女人更多还是将他当成一个孩子。

    曹信在她们面前说话,远没有曹仁那么顶用。

    他才九岁,上有老母,中有大哥,不是家里顶门立户的儿郎,无论在内还是在外,都没什么地位可言。

    小孩而已。

    例如曾经接触过的徐大志,谈生意谈买卖的时候,只跟曹仁接触,再不济也是通过曹张氏。

    轻忽曹信。

    不是瞧不起,这才是正常人。

    毕竟,正经人谁跟九岁孩子做生意?!

    又如当时碰见余莉讲亲,这小媳妇也糊弄曹信,找的是曹张氏,再往下还能找曹贤。

    至于曹信——

    即使人小鬼大,也轮不到他。

    年龄决定一切。

    曹信也不着急。

    八九岁的年纪,急什么?

    以他的功夫、医术,说不定还有近百年的活头。

    大梁没了他都不会没。

    搞事不急一时。

    在原始仙界发展养鸡业,卖卖鸡蛋卖卖鱼,赚点小钱养家糊口。

    再帮衬几户穷苦人家赚钱活命,资助几个半大小子拜师习武。

    大哥、大姐各有前程。

    慢慢布局。

    慢慢筹谋。

    这才是正理。

    “时间在我!”

    曹信稳如老狗。

    不过,在‘夜行术功’大成后,曹信多多少少有了一定能力,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为这个混乱世道做些什么。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大丈夫当如是!

    ……

    西京城,三更已过。

    蹭蹭蹭~

    曹信如一阵风,窜行在街头巷尾,漆黑处亦如履平地。

    西京贵为大梁五京之一,极为繁华。

    但繁华之下,仍有阴暗,仍有罪恶。

    特别是近些年光景不好,繁华的西京城滋生出更多恶徒。有些白日横行,更多的还是藏匿于夜色下。

    例如曹信这大半年来跟大哥从临时据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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