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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帮我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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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初最讨厌唐人土著的一点就在于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虽然商鞅被五马分尸了,那是因为他改革了,动了皇族勋贵们的利益。

    自己凭什么被五马分尸呢?自己只不过做了一些官员本来就该做好的事情。

    即便是动了别人的好处,那些好处也是见不得光的好处,并没有触及到人家的根本。

    如果有一天,云初开始发动民主革命了,那才有被皇族啦,勋贵们将他五马分尸的理由。

    所以,他现在是安全的,至少,那些真正有见识的勋贵们,是一定会支持他的。

    云初在万年县做的事情,导致英公在听张柬之计划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

    同样心不在焉的还有裴行俭,

    只有苏定方在仔细地听了张柬之的计划之后,就拉着这个书生,在一边长谈。

    “我听说,你万年县衙已经有人自杀了?”英公盘腿坐在一张蒲团上,不喜不怒地问道。

    “自杀了两个,一个是还不上亏空的一百七十三贯钱,一个是因为少报了十七名府兵,自己吃了这些本该给府兵的好处。”

    “听说你要卖掉他们的妻儿?”

    “是啊,只是这两个混账,在自杀前竟然让自己的家眷逃跑了,我已经下了海捕文书,也发动了不良人搜寻,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到案。”

    英公挪动一下屁股,笑着问道:“没有饶恕的可能吗?”

    云初摇摇头道:“不会饶恕,不仅仅如此,我还会把这两个贪官污吏的尸首挂在东市一个偏僻的地方,任由蚊蝇在他们的身体上生蛆,也希望他们的家人半夜前来偷尸,如此,就捉住了与他有关的亲戚,这样,我好继续搜寻剩余不足部分的款项。”

    “偷尸在我大唐属于亲亲相隐,算不得犯罪。”

    “贪污县衙钱财可不是什么可以轻易被原谅的罪过,如果他的亲眷们愿意把不足的部分补足,我乐得宽恕他的妻儿老小,也愿意不处置那些前来偷尸体的人。”

    “也就是说,你只要钱?”

    “不是我只要钱,而是大唐律法规定了,他们必须还钱,即便是人死了,债务不会消失。”

    “死几个人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死了也就死了,小子,伱知不知道,你既然开了一个头,那么,你这一生就不能在钱财上有半点亏钱,如果发生了,人家将来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你,就连老夫都无话可说。”

    云初摇摇头道:“我在当晋昌坊里长的时候,都没有贪渎过晋昌坊百姓的一文钱,更不要说万年县钱库里的钱,说句不怕英公笑话的话,晚辈现在拥有的钱,两辈子都出不完。

    既然如此,你说,我为何要贪污那些亏心钱呢?”

    “呵呵呵,老夫见过无数家财丰厚的英雄好汉,都以为他们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建功立业,没想到他们最终还是栽倒在了贪婪这个门槛前。

    侯君集是我见过的最骁勇善战的统帅,可惜,破了高昌之后,他却陷入了对钱财的贪婪之中,被太宗皇帝下狱,他也不思己过,只觉得这是太宗皇帝小题大做,处处针对他,打压他,最终走上了那条令人扼腕的道路。”

    “晚辈与他不同,晚辈更喜欢举着酒高歌: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侯君集之所以会在高昌之战后贪财,那是因为他以为自己再也遇不到,比高昌王宝库更加丰盛的宝藏了,起贪婪之心乃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晚辈不同,晚辈总是以为真正赚大钱的时候就在明天,在后天,我错过了一个不该拿的宝藏,后面一定有一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宝藏等着我去开发。

    干嘛一定要拿这些不该拿的钱呢?”

    李绩哈哈大笑道:“好有意思的年轻人啊……好有意思的年轻人啊,跟你多说说话,老夫都觉得年轻了十岁……哈哈哈……

    有意思的年轻人,给老夫拿酒来,此时不喝一杯实在说不过去。”

    一个虎背蜂腰的年轻人抱着一坛子酒走了进来,李绩厌弃地看了年轻人一眼,甚至不允许他打开酒坛子,一把提过来交给了云初。

    云初看了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颔首示意一下,就打开酒坛子,没找见酒壶,酒碗,就把坛子递给英公先喝。

    英公喝了一口酒,再把酒坛子递给云初道:“我知道李敬业想要去你那里做事,你记住,莫要与他打交道,此子不祥。”

    云初也喝了一口酒道:“既然不祥,为何不杀之,留作以后成为祸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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