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了自己的承诺,现在,该轮到你了。”
一年前,福尔摩斯离开新罗斯城前,马维曾和他定下了约定,如果马维没有在这场席卷世界的寒风中迷失自我,保持热枕,那么福尔摩斯就会加入真理教会,成为尤妮亚的信徒。
马维没有忘记初衷,一直都在贯彻落实自己的思想,虽然遇到了许多困难,但并没有被困难击倒。
真理教会,也一点点的建立起来了,从以前不到800名信徒的小教会,一跃成为今天雄踞北大陆的国教,信徒何止千万?
这是真理的力量,干涸的草原上,那颗燎原的星星之火。
面对马维抛来的橄榄枝,福尔摩斯没有第一时间回答,他叼着烟斗,沉吟半晌后说道:“我愿意履行约定,加入真理教会,但现在的我,还无法向真理女神献上忠诚。”
这不是迟疑,而是辩证。
福尔摩斯是聪明人,越是聪明人,越难对一件事物、一种思想完全相信,他是唯物的辩证主义者,考虑事情会通过多个方面,信仰很难诞生,可一旦诞生了信仰,那就是炽烈、疯狂的。
直至燃尽自己才会罢休。
真理教会在罗曼诺夫王国的发展,福尔摩斯没有亲眼见过,他只是道听途说,不可能因为马维说几句话就对真理死心塌地....
理论终究只是理论,能否付诸实际,才是最重要的。
“我会调查有关遗失历史的事情,协助你们找出幕后势力的潜在意图。”福尔摩斯说:“咱们分头行动,有什么发现,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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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窗外传来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房门被人敲响了,马维睁开眼睛,从睡梦中醒来,女仆南希端着长条形的餐桌走进房间,将餐桌放到床榻上,这样一来,马维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不用下床就能享用到早餐。
“尼古拉斯先生,今天的早餐是伯顿红茶、温斯利代风味火腿、马德里火腿、培根小面包以及黄油小饼干....”
长条形餐桌上摆放着一个个银托盘,茶杯、茶碟、酒精灯、火柴一应俱全,酒精灯的铁架上还有一口长柄炖锅,这可不是让你现做早餐,而是用来烧水煮茶的。
温莎人只喝现煮的红茶,哪怕早上也不例外,这种习惯叫做床前茶,一般只有贵族和富有的豪绅才能享受到。
在点燃酒精灯烧水的时候,南希一直低着头,不敢看马维的眼睛,脸颊红红的,似乎还在回味前天的春宵一刻。
马维拿起桌上熨烫好的《泰晤士早报》、《每日邮报》,比对一番后,还是选择了更具权威性的泰晤士早报,南希给他冲好茶,就一边喝着热茶一边阅读了起来。
泰晤士早报上报道了昨天夜里发生在花街27号的驱魔行动,报社编辑们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将隶属于教会的猎魔人组织捧成了【温莎王国最强有力的屏障】,其间不忘贬低和民众爆发冲突的警察,踩一捧一的功力可见一斑。
“真是有够能胡诌的....”
吐槽一句,马维将报纸丢到桌旁,对南希说道:“麻烦帮我拿纸笔来,我要写一封信。”
“知...知道了!”
南希逃也似的离开了,和来文擦肩而过,来文望着南希逃走的背影,狐疑的问道:“大哥,你欺负人家了?”
“你说话过脑子吗?”
“没有就没有嘛,火气这么大干什么....什么味道?”
来文耸动着鼻子,在房间里四处闻了闻,忽然眉梢一挑,“竟然有烟味,不是雪茄的味道,闻起来有些熟悉....大哥,福尔摩斯来过?”
马维不咸不澹的‘嗯’了一声,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头也不抬的说:“赶紧去吃东西,等我写完信,咱们就回花街,赶紧把店铺装修好,准备开门营业。”
“写信?给谁写信?”
“当然是家里。”
马维叉起一块混着火腿碎和奶酪的炒蛋塞入嘴中:
“咱们这次出门没有带多少药材,开门营业,当然要有货物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