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百五十一章 五年之后,新的交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qiqixs.net
    回到住处。

    仙人隐居山外,并不代表与世无争。

    如果自己是孤家寡人的散修,那么这点可以忽略。

    但自己身后有整个东华盟约的人,宋麟无论如何也不能后退。

    东华盟会正是发展的时候,内部有不少隐患。

    尤其是新加入的兵马黑狱府、福地灵禁府、青云、三河、天灵三大丛林。

    这些新加入的丛林府邸不一定全部归附。

    前两者是道盟部门,不能乱搞,比如私自贪污,又或是安排另外一个部门取代。

    灵宝天师的态度也很容易看得出来。

    他只看强者,不管对方是谁。

    这几个地方正在改造,不知有多少人选择离开,又有多少人暗中与敌人勾结。

    这点是必须要防范的。

    「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实力。」

    宋麟心想。

    自己现在的境界是三花聚顶圆满的紫府后期。

    差一步到渡劫期间。

    这种境界相当于司主级别。

    对于整个东华盟会而言不够看,目前渡劫期高手有六个。

    中皇子、元伯、正心、梅花、地煞、天煞六人。

    宋麟的权力来源于中皇子、元伯、正心。

    地煞天煞两人自己早已不惧,自己的实力差不多也是如此。

    正心是绝对支持自己,中皇子和元伯两人的实力被自己制约,没有北帝黑律,神魔法相永远无法完完整整出现在世人面前。

    宋麟本身的实力在他们看来是没有排面的。

    毕竟东华丛林也有十一个紫府——两府的六个司主、五个丛林的道主。

    目前看来,宋麟是战力达标,实力却不够看。

    至少进入渡劫,成为道盟中一流的力量。

    这个影子天师的名号和实力,才是名副其实。

    想到这里,宋麟叫来三都五主以及湘灵。

    众人好奇地看着湘灵这个少女。

    此女一身简单的夜行衣,不施粉黛,眼神灵动,身上时不时流露出惊人的魔气。

    到底是何人?

    以前怎么没见过?

    唯有打过交道的尸阴华若有所思。

    「魔卫,驱邪坛使者。」

    宋麟并没有详细介绍的打算。

    「阴华,本座闭关一段时间,如今盟会形式复杂,你们几人务必将盟会管理好,多听中皇子和正心前辈的意见,多与驱邪坛的人配合。」

    「是。」

    「还有子夜,多对新的门人和盟友进行把关,丛林的巡逻一定要勤快,如果有机会,我建议你插手其他五个丛林的巡逻任务。」

    「遵命!」

    「清玉注意本门弟子的培养,发掘合适传承的人才,莫使功法外流。」

    「好的。」

    宋麟望向其他五主,古玉蟾、燕九歌、萧玄、李虎、钟山。

    李虎是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曾经的巡逻执事,自己曾在他手下干活,他也进入了结丹。

    钟山是个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投靠自己的散修,修炼太阴炼形之术。

    目前成功魂游太虚归来,并且突破结丹。

    太阴炼形观是个特殊的道观,作为大部分老人的归属,地位比较超然,于情于理,宋麟都要将其纳入五主的核心权力层。

    「尔等配合好三都。」

    东华盟会现在的势力庞大,光高手数量相当于道门三分之一。

    涵盖人口大概是两千六百万左右。

    比原来膨胀了四倍多。

    东华丛林又特殊,再加上宋麟闭关,于是这个重担落到他们身上。

    待众人走了之后,湘灵才恢复顽皮的心性。

    「嘻嘻,道主你有什么吩咐?」

    湘灵凑上前来,笑嘻嘻问道。

    俨然没有隐脉之主的模样。

    「哼,严肃点。」

    宋麟羊怒道。

    「好的。」

    宋麟说:「他们的事务不重要,本座看来,驱邪坛事务才是重中之重,若是有谁违反戒律,暗中与外人勾结,又或是犯了死罪,你可千万不能留手。」

    「当然,新加入两府三丛林不要管,本座承诺是三年内他们自己改造,三年后再插手。」

    「我肯定不能留手。」

    湘灵眸中闪过一丝杀意。

    「好,你下去休息。」

    对于驱邪坛的人,宋麟一般是给予极大的权力。

    毕竟他们寿命短暂,并且持的还是最严苛的北帝戒律,掌握神魔出世的大权。

    宋麟便是这样的人,有多大能力,便要承受多大的权力与责任。

    之所以将生杀大全交给湘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是阴泉宫的后人。

    即便遇到麻烦,中皇子也会出手帮忙。

    送走众人之后,宋麟宣布闭关。

    五气朝元也好,九转金身也罢。

    这些都是经历数个世界,反反复复验证过的方法。

    不需要摸索,也不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qiqixs.net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