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qiqixs.net
与夏薇薇分离之后,吴笛很安分地回到了家中。

    吴笛发现自己虽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甚至觉得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什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好吧,吴笛就是嫌逛街浪费时间。

    或许对一般的女孩来说,逛街是一种享受,可对她来说,却也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

    而且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女性,显然他们饱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为女性逛街的目的就是逛街,以买服装为例,她们体验或者说享受的是买之前试衣的过程,而男性则更喜欢看准了一件衣服直接买下来……

    不过吴笛却不会拒绝朋友的邀请,她虽然喜欢学习,但在人际交往上,是绝对有分寸有手腕的,只要是了解吴笛性格的人,都会觉得她其实真的很好相处。

    当然啦,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被嫉妒蒙蔽双眼,而做出一些傻事来。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觉得今天的心情,正好写这部治愈人心的长篇连载。

    可能由于很多人看网文看多了,以为长篇会超百万字,可其实字数超过十万就已经算是长篇

    像这个世界的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便规定十三万字的长篇能参加此奖项的角逐。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步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概七个多月可完成。

    吴笛觉得自己比起王静姝来说,果然就是手残之中的手残,王静姝一天花四个小时就能写两万多字,每个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写四十到五十万字,这七个月怕是连《盘龙》这种超超超长篇结尾了……

    果然自己就是不适合网文呐,吴笛撑着自己的下颚,有些无奈地想着,不过她想到自己可以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觉得自己还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欢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联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这样的好处便在于,她永远不会有什么卡文的情况,她还可以在最佳的状态,写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现,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个陌生人而已。

    没错,这是另一个世界,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情愿地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即使是他们,其作用也不过是让自己酝酿出写文的心境罢了。

    她的父母,永远是她那个世界的父母,她必须要分清楚这一点。

    渐渐酝酿出情绪的吴笛,开始写这部长篇郁人心的地方。

    精致华丽的文字渐渐出现在吴笛的笔端,这段致郁人心的地方便在于,明明写得异常平淡,如此波澜不惊,可仔细品味之后,却会发现一种深沉的悲伤,那是一种最为沉重的无力感。

    而这种无力感,正是吴笛发现身处另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qiqixs.net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