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695章 两只兔子,神秘小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p; 两只小白兔似乎知晓他手中木棍的厉害,在他扬起棍子时,就立刻蹦跳开了。

      “唰!”

      

      洛青舟用力挥舞着手中木棍,向着地上的石头砸了上去。

      “砰!”

      一声闷响!

      连武者匕首都无法斩出痕迹的坚硬石头,竟然突然“咔”地一声,被木棍砸的裂开了!

      洛青舟心头顿时有些失望,又扬起棍子砸了第二下。

      “砰!”

      整个石头,顿时支离破碎,洒落在了地上。

      但里面却突然出现了一个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漆黑的小鼎。

      小鼎看着普普通通,没有任何光华流动。

      外面的鼎壁上,刻着许多古怪的花纹,鼎中则放着一颗黑色的圆珠,也没有任何光泽闪烁。

      但这时,大宝和二宝却突然跑过来,对着小鼎兴奋地嗅个不停,而且嘴角流出了口水,看起来是想吃掉。

      洛青舟一把把两只小兔子抓了起来,扔进了储物戒中,随即伸手去拿小鼎。

      谁知正在此时,那小鼎四周突然“哗”地亮起一层红色光幕,直接把整个小鼎包裹在了里面。

      洛青舟的手,竟突然被隔绝在了外面,再也难以寸进分毫!

      他愣了一下,又使出所有的力道,依旧难以穿透那层光幕。

      此时,小鼎的表面,那些古怪的花纹,竟然像是一些小蛇一般,开始在缓缓游动,看着诡异之极。

      洛青舟感受到头顶的温度越来越高,不敢耽搁,立刻拿出了木棍,随即催动体内的雷灵之气,“滋”地一声,木棍上突然亮起了一条红色雷电!

      红色雷灵之电,专破结界与护盾!

      “砰!”

      他挥起手中木棍,重重地砸了上去。

      “嗡——”

      那道红色光幕突然嗡鸣一声,出现了一道裂痕,但是依旧没有破开,而且正在快速修复!

      “砰!砰!砰!”

      洛青舟又挥起木棍,连续狠狠地砸了三下,那道红色光幕,终于被砸的粉碎!

      同时,小鼎中的那颗漆黑圆珠,也“噗”地一声爆裂开,化为了一缕青烟,消失不见!

      洛青舟看着这一幕,心头暗暗猜测着,那道红色光幕,应该就是这颗圆珠凝结的护盾,而这颗圆珠,可能就是为了保护这只小鼎不被其他人拿走放置的。

      现在圆珠破碎,这只小鼎应该就成了无主之物,不会再阻挡任何人触碰了吧。

      洛青舟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果然很轻松地触碰到了小鼎,而小鼎再也没有其他反应。

      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立刻拿走小鼎,又挥起手中的木棍,对着小鼎连续狠狠砸了几下。

      “砰!砰!砰!”

      小鼎被砸的在地上弹跳着,或者陷入了地底,但不仅没有破碎,而且上面竟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他拥有这根漆黑木棍之后,从未遇到过这么硬的东西。

      由此看来,这只小鼎果然是一件很厉害的宝物。

      他没有再犹豫,立刻拿起小鼎,装进了储物戒中,放在了药圃里,与那棵神秘的小树放在了一起。

      之所以不与那两只小兔子放在一起,是怕被那两只小兔子给吃了。

      做完这些,他方点燃了地上的灯油,随即顺着阶梯掠了上去。

      此时,上面的屋子里,已经燃起了熊熊火焰。

      他周身荡起了劲风护罩,把自己护在了里面,直接从窗口掠了出去,火焰刚一靠近他,就被劲风给吹走了。

      他出了屋子,见半空中又有几名道士的神魂飞了回来,都在上面哭着咒骂,一副悲痛绝望的模样。

      显然,他们神魂出游,肉身坐在道观里,已经被洛青舟打成了一滩肉泥。

      以他们现在的神魂修为,是没法附身夺舍的,只能飘荡几天,彻底失去肉身补养,渐渐萎缩消失,魂飞魄散,连转身投胎的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洛青舟并没有打算让他们的神魂多活几天。

      他看着那几道神魂,立刻神魂出窍,飞了过去,手中寒芒一闪,飞剑疾射而去,当即割掉了两只神魂的脑袋。

      其他几只神魂见此一幕,顿时惊骇绝伦,正要逃跑时,已经被他追上,一拳一个,打的魂飞魄散,化为了乌有!

      正在此时,皇宫的方向突然疾射而来几道身影,其中一人怒喝道:“何处贼子,胆敢来我紫金观撒野!”

      原来紫金观的几名殿主,今晚跟随观主去了宫中,迎接贵客,与贵客商量事情。

      他们躲在了地底密室,所以并不知道上面发生的事情。

      宫里的守卫虽然看到紫金观着火了,却被结界隔绝在外面,无法进去通知。

      直到紫金观的护观大阵被破碎,那只小鼎上的禁制被强行破坏,观主紫金道人才察觉不对,慌忙从地底出来了。

      (本章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