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平房迁往市郊新建起來的高楼大厦,以前人们最喜欢住的四合院,如今变成十几户外來务工人员混杂在大杂院。
城市中心原來最高级的购物商场,早在几年前倒闭,门可罗雀,属于中心区域的荣耀已经成为过去的历史。
如今有点钱的人,沒人再愿意住在老城区,这里只代表落后和贫瘠,只有那些租不起新房,又要在这个城市里苦苦挣扎的人们,才会选择居住在这里。
这里就像是被人遗忘的角落,街道灰扑扑的毫无生气,人们表情麻木,看人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戒备。
这是h市最古老的街区,如今成了整个城市犯罪率最高的地方。
林向晚曾带着实习生來这里办过案,那些年轻的刚出校门的学生,每个人都不愿意在这儿多待一分钟,好像多呼吸一口这里的空气,都会让他们变得庸俗贫贱一般。
但林向晚分明还记得,自己年纪时,父亲最喜欢带自己來这个街区的古玩城淘换绝版的旧书,还有镇纸,印章之类的,他喜欢的文玩。
他说:“阿晚,你看这儿,你看这些东西,它们有价,却又无价,它们被人买卖流通,赏玩收藏,然后再被人出售,來到另一个人手中,但不管它们在谁手里,谁得到了它们,它们本身的价值并不会因此而改变,记住这一点,保持本真,比外在的浮华更重要!”
这也许是父亲对林向晚仅有的几次教诲,大多数时间他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不太看重这个与前妻所生的女儿。
所以他的话,林向晚一直珍而又重的记着。
记忆还是崭新的,沒有被时光染尘,可人,却早就做了古。
徐云起住的地方隐在一条小巷的尽头,林向晚扶着他左拐右拐,几次都觉得前面沒了路,可是走近一瞧,咦,还有点更细的巷子藏在尽头。
走到徐云起租的房子时,林向晚已经彻底被这些如迷宫般的小路弄晕,搞不清东南西北了。
推开一扇几乎要破掉的木门,绕过地上各种垃圾与碎掉的酒瓶,林向晚跟在徐云起身后,走进一座目测几乎有上百年历史的老宅。
“家里乱,好久沒收拾,随便坐!”徐云起掏出钥匙,还沒打开房门,从旁边的一间小屋里窜出一个人,直挺挺的冲入他胸中。
“你回來啦!我还以为你走了呢?你离开怎么也不说一声,!”
夏雪仰起头,发现徐云起的脸色有些不对,他身上传來淡淡的酒精味,夏雪耸耸鼻子,不满道:“你又去打拳了,又受伤了,这次伤得重不重,我去给请秦师傅过來看看!”
“不用!”徐云起拉住她,朝身后指了指:“她就是医生,已经替我包扎过,不用再麻烦别人了!”
“哦,医生,我看她怎么不像!”夏雪十分警惕的盯着林向晚,像只小兽戒备着侵入它地盘的入侵者。
林向晚身上穿了件浅青色的套装,套装上沾了些血迹,再加上她刚刚追着徐云起,弄得整个头型都乱了,可饶是这样,也难掩她本身的气质。
小丫头有点意思,不知和徐云起是什么关系,林向晚偏头微笑道:“那你觉得我是什么人!”
夏雪沒见过多少医生,生平几次进医院也是在家附近的社区医院里。
那里的医生不仅个个身材长像好似屠户,说话的时候更是粗声大气,完全不像眼前的这个女人,精致得一看就和他们不是同一类人。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夏雪撇了撇嘴,在林向晚面前,她不自觉地就有种自卑感,把头扭向另一边:“徐云起,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打擂台打输了,你去休息会儿吧!我给你熬点粥!”
从她的话里,林向晚得到几个信息,看來徐云起这几年又操起了老本行,以打擂为生。
他也三十好几了,又受过那么重的烧伤,再打下去,只怕有天会死在擂台上吧!
徐云起的家和外面的条件差不多,用家徒四壁來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房子的面积不大,卧室和客厅共享,与厨房就隔着一道沙帘,坐在客厅里,就能有看见厨房被煤气熏得乌黑的一面墙,家里几样基本的木制家具,样式古旧,面儿上的金属零件要么破损,要么缺失。
墙角放了一张上世纪的钢丝单人床,因为历史悠久,钢丝都支支楞楞的刺出來几根,铺在床上的被褥还算干净,不过一看也是有年头了。
林向晚把徐云起小心地放在单人床上,用手试了试他额间的温度:“还好,沒怎么烧,你先歇会儿,我给那丫头打个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