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蓄换成了外汇,换了七千多美刀。想起钱鸥当年到美国时身上只有几十美刀,方自归怡然“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美刀而藏之”。然而美国即使公立大学也学费不菲,方自归又没有拿到全额奖学金,所以他付了学费书费,又买了些必须的生活资料后,就只剩下两千美刀了。方自归考虑到将来的各种开销,考虑到第二个学期的学费书费,只好去打工。
一了解打工的行情,方自归惊讶地发现,原来持学生签证在美国打工是违法的,除非在校园内做诸如早餐服务之类的兼职。方自归来美国前,和电视剧里的留学生在美国各种打工,其中最风靡流行的是洗盘子,似乎洗盘子是美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所以方自归早缺省地认为,自己也必将走上一条用课余时间洗盘子的康庄小道,哪知这条康庄小道竟然是一条小黑道。
方自归别无选择,也只能打黑工了。好在九十年代,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打黑工还比较普遍,方自归走在这条光线暗淡的小道上,并不孤单。方自归便为了弥补美刀的不足,拿起了菜刀。
方自归的第一份黑工是杀鸡工,时薪美刀六块五。选择杀鸡这份工作,主要是因为离学校近。方自归既不会开车也没有车,距离很重要。这份黑工虽然劳动附加值不高,其意义绝不能和贺龙拿起菜刀闹革命相提并论,但与贺龙拿起菜刀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为了改变命运。
最初方自归还以为杀鸡是杀活鸡,对自己能否胜任这份工作有些忐忑,心想莫不是上帝看自己对《圣经》中的血腥杀戮不够敬畏,所以惩罚自己亲手进行大规模屠杀。好在参加完上岗培训,方自归就放下了那颗不敬畏的心。原来杀鸡不是杀活鸡,鸡已经都被大规模谋杀了。这里所谓的“杀”,用一个法律上比较专业的词代替,应该是“肢解”。美国人把鸡胸肉叫白肉,鸡腿肉叫黑肉,“杀鸡”就是把美国人民最喜爱的白肉切下来放在一起,较喜爱的黑肉切下来放在一起,不喜爱的鸡爪子切下来放在一起,最不喜爱的鸡肠子切下来放在一起……演绎归纳,分门别类。
从小不进厨房的方自归就这样为了学费在美国杀起鸡来。美国的鸡,又肥又大,杀起来颇讲究刀法。方自归后来杀鸡如麻,自我修养上升到一种极高的境界,可以称为“目无全鸡”,已经接近庖丁师傅“目无全牛”的水平了。不过,方自归对鸡的修养虽然提高了,对鸡的胃口却急剧下降。做了一段时间杀鸡工后,方自归看见KFC就绕着走,实在不想吃鸡。幸好建设社会主义才提倡干一行爱一行,在美国建设资本主义没这个要求,方自归干了这行一点儿都不爱,打算一有机会就转行。
就在方自归杀鸡的刀法逐渐精进时,老板一天突然安排方自归去做一份更重要的工作——切牛肉。说切牛肉更重要不是因为牛比鸡重,而是因为牛肉比鸡肉贵重。这老板虽然从来没进过世界五百强,总是与家畜家禽打交道,却天生知道精益生产的道理,知道“一人多能”对于提高生产线柔性和生产效率大有裨益。方自归杀鸡比较精进了,就开始让方自归学切牛,好像大学里读双学位一样。
第一天切牛肉,方自归累得满头大汗,才知道杀鸡讲究刀法,切牛也有武功秘籍。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牛肉坚如磐石,这时候切牛肉,绝对可以累死几头牛。但是,如果牛肉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时间太长,牛肉就会变得像砂舞舞女的臀部那样柔软,这时候切牛肉,绝对也可以累死几头牛,并且很难切出理想的款式和形状。所以,切牛肉一定要奉行中国的中庸之道,必须在牛肉不软不硬的时候切。切牛肉之前的解冻过程,必须像做金属热处理一样,讲究时间和火候。
这天周末,方自归去切牛肉前,周由去洗盘子前,两人骑自行车去廉价超市买生活必需品。买好了东西,周由去上厕所,方自归就取了自己的自行车,站在路边等周由。这时,一个黑人向方自归走来,走到方自归跟前,那黑人停下了脚步。
“Giveme20dollar.”黑人说。【译:给我二十美元。】
“What?”方自归莫名其妙。
“Giveme20dollar.”黑人重复。
方自归更奇怪了,心想这算什么套路,这到底是抢劫啊还是乞讨啊?
见方自归没有行动,黑人终于加重语气恶狠狠地说:“Giveme20dollar!”
黑人此时目露凶光,方自归明白过来了,这个算抢劫。然而此时,方自归吃软不吃硬的本能也一下子上来了,对黑人说:“Fuck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