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一个人呆在小屋里不仅无聊,而且会害怕,跟在四叔叔后面,也许会开心一些。
……
“打猎呢,最重要的就是耐心,还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寻找猎物可能要花几个小时,但杀死猎物只要一瞬间。”
周金儒半蹲身体,煞有介事地说道。
他的神情严肃,目光锐利,在雪地里缓慢的移动,仿佛真的在找猎物的痕迹。
小路易莎一脸崇拜,原来四叔叔懂这么多,真是太厉害了。
周金儒找猎物根本不靠寻找痕迹,他只要将情绪感知展开到极限,模糊感应到猎物的情绪源就够了,至于捕猎就更简单,压根不需要弓箭,一个精神冲击打过去,猎物倒地十秒,要是这样都抓不住,那就找个脸盆淹死自己算了。
拿着弓箭,百发百中,每一次都能成功狩猎,看起来比较唬人。
这不科学,但这很魔法,甚合他意。
“别动,我发现了一只猎物,嗯,应该是兔子,乌萨斯冰原上盛产的雪兔,我们今天有肉吃了。”
路易莎听不懂,但大受震撼,她不明白四叔叔是怎么找到猎物的,但是能吃肉这一点,就足够让她咽口水了。
“看,猎物出来了!”
周金儒喊了一声,只见茫茫雪地里,白色皮毛的兔子从雪窝里蹦出来,选择一个方向狂奔,可它只来得及跳出去两米多远,便一头栽倒在地上,不动了。
路易莎惊叹于四叔叔的射术,百发百……他刚刚好像没有射箭?
周金儒看着自己手里的弓和箭,他摆了半天姿势,最后全靠精神冲击立功,有点丢人,好久不打猎了,连假动作都忘了。
这就跟歌手在舞台上假唱,唱完了才发现自己拿反了话筒。
“也许,这只雪兔,它有自己的想法。”
周金儒拎着兔子的耳朵,用小刀割开猎物的气管,殷红的血洒在雪地里,等到差不多了,他从远一点的地方弄来积雪,将痕迹掩盖。
以前在罗德岛时,阿米娅对他吃兔子肉有很大的意见,不但如此,连吃驴肉都不答应。
丰蹄人都能大大方方地吃牛肉,凭啥就不能吃兔子肉,阿米娅你这是在歧视兔子!
还有驴!
算了,不想了,阿米娅现在还没有出生呢。
“走吧,我们回去,一半炖汤,一半烧烤。”
周金儒的想法是好的,但因为没有调料的缘故,炖汤计划搁浅了,兔子肉只能用来烧烤。
不得已,他又只好开了一罐蔬菜罐头用来做汤,味道也不怎么样,但比没有强。
到了傍晚时,雪变得更大了,但天上的云开始变得稀疏,这意味着大雪即将结束。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第三个夜晚,周金儒发现自己讲再动听的故事,也没办法化解小路易莎眼底的忧伤。
“明天,我们继续出发,也许到了度假村会有好的消息。”
“嗯。”
周金儒心中想的是凯尔希究竟在哪里,她现在到底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