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从惹欢手中接过花盆,柔声问道。
“家里那片薰衣草就很漂亮了,等我们老了,我们就买一个大农场,盖一个小房子,前面种一大片薰衣草,再建这样一个花房,多美好。”
小女孩心性,他轻笑一声:“那么,就努力奔着白头偕老去吧。”
她脸一红,走上前踮起脚尖在他脸上轻轻落下了一个吻:“这辈子,我都是你的。”
他漆黑的瞳孔里,闪了一抹感动之色,伸手挑起了她的下巴,在她的唇上,落下了轻轻的一吻。
“咔擦!”相机的声音。
他眉头猛然一紧,看向门口,就看到两个男人鬼鬼祟祟,慌慌张张而去。
“是谁?狗仔队吗?”
“不用管他们,拍就拍吧,也是时候告诉全世界,你是我萧祁的女人了。”
惹欢脸一红,却也有顾虑:“不用,先告诉一下身边的人,连吴妈都不知道你是我男朋友,我怕吓到她。”
“这个我有安排,你不用担心,这盆,你确定了吗?确定了我们就出去吧,好热,看把你热的一头汗。”
“狗仔队走了吗?”
“应该不敢逗留了,他们清楚只要我一个电话,他们可能连山都下不了,因该已经麻利的滚了。”
“呵,我现在终于知道别人为什么都怕你了。”
“为什么?”
“因为你威胁人的样子,真像是要把人给吃了,之前让我无整容的时候,我也被你吓的不行,都是强作镇定着的。”
“以后,再也不会那样凶你。”
“我知道你的用意,我爱你。”
“我也爱你,走吧。”
牵着手出了花房,外头空气沁凉,额头闷出的一层薄汗,被微风轻轻一吹,很是舒适惬意。
萧祁一手抱着抱着花盆,一手拉住她回到了别墅,趴在桌上看着这盆小雏菊,绒黄的小花朵,开的繁茂,真是讨人喜欢。
“不然,下山时候,再去抱一盆回家吧,好漂亮。”
她转头对正在厨房忙碌的萧祁道。
午餐,他没再让她碰水,正在精心给她准备着意大利牛肉通心粉。
他也转头,对上她的眼睛,满目宠溺无边:“你喜欢的话,我让人把花房里的雏菊都带回家去。”
“恩~不要那么多,就要一盆。”
“你想要安妮的那副雏菊吗?”
“呵,你要买给我啊?”
“只要你喜欢。”
“不要,我的艺术细胞没这么高,欣赏不了,我喜欢活的,活的花,活的动物,活的你。”
她调皮笑道。
他眼底的温柔更甚:“傻样,上楼挑件衣服吧,不要挑太暴露的,那样的衣服,跳舞时候穿不可避免,但是平时,只穿给我一个人看看就行了。”
他对她的占有欲,达到了爆表的程度,她却很享受他这样的小心眼。
走到他面前抱了抱她,她欢快的跑上楼,偌大的房间,他给她买的衣服塞的满满当当,既是要参加画展,必不能穿的太过于随便。
礼服之类又显的过于隆重,她在网上看到过关于这个画家安妮的介绍,她虽然三十多了,但是岁月似乎眷顾她的容颜,她艺术家的气息举手投足之间展露无遗,整个人透着一股温暖和文艺的气息。
惹欢想了想,挑选了白色的纯棉t恤,下面挑选了一条棉麻印染及膝长裙,干净,清爽,又透着森女的气息,不会太刻意,也不会太随意。
头发柔顺的披散下来不做任何的处理,未施粉黛,她美的清水出芙蓉。
打扮好,下了楼,萧祁一抬眼就看到了那脱俗清纯的身影,恍惚间,就像是看到了她是十八岁时候的模样,亭亭站在那,一袭长裙,风暖,撩起她的裙裾,她美好的不像样子。
“怎么样?”
她转了个圈,问道。
“你过来。”
他召唤。
她轻笑着上前,把他抱了个结结实实:“你怎么样,我都喜欢。”
“呵呵!”她娇笑,搂住了他的脖子。
他的吻刚要落下,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
“接电话吧。”
他并不舍得松开她,匆匆在她唇上亲了一下,掏出了手机,看了一眼号码,也没有要避讳她的意思,直接按了接听键。
“喂。”
“萧祁哥哥。”
这个声音,惹欢是陌生的,电话那的女人,如此亲昵的称呼萧祁,她有些释怀的踮起脚尖亲吻起萧祁脸颊。
他轻笑,抱着她往后退了两步,把她压在了墙壁和自己之间,空出另一只手来,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唇瓣,用唇形示意了一个字:“乖。”
说是让她乖,他的手却未曾放开她的嘴唇,滚烫的摩挲,让她娇笑着躲避。
“萧祁哥,是谁在那?”
她的声音,透过话筒传了过去,引起了对面的人的惊觉,她忙止住了笑,拍了拍萧祁想要离开,她并不打算听他电话,因为她清楚那个人叫他叫的再亲昵,他也是她的。
只是,他没打算放开她的意思,对着电话那,声音凉薄:“我老婆。”
她轻笑,电话那却失声痛哭起来:“你和她结婚了?”
“快了。”
“她是谁?”
“你来参加婚礼就会知道,请帖会派去给你,没什么事,我先挂了。”
“不要,萧祁哥哥,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一点,哪怕一点点都没喜欢过我。”
惹欢忽然明白了对方是谁,这个电话,让她有些微微尴尬,她想她是不是要回避一下,萧祁却回答的坦诚大方趋近无情:“对,我一点也没喜欢过你,我从小都只当你妹妹看。”
“不可能的,那你为什么还要娶我?”
萧祁看着惹欢,脸色稍稍有些难看,那段,他不想被提起,更不想被当着惹欢的面提起。
不过,既然元沫儿都说了,那么他也不想逃避:“我娶你,是因为我妈妈想要我娶你。”
“所以,你从头到尾,没有一点点是因为爱我才想娶我?”
“没有,说完了吗?我还在忙,挂了。”
他回答的干脆,无情。
挂的利落,冷漠。
却在丢掉手机看向元惹欢的时候,眼底重新装满温情:“怎么样,老婆,回答的你还满意吗?”
“她肯定很难过吧。”
他以为,她是动了恻隐之心,正想要劝她,却不料她忽然狡黠的笑道:“忽然很想看看她难过的样子,肯定比以前欺负我的时候的样子要好看。”
“小坏蛋。”他宠溺的轻笑起来,将她整个包在怀中,滚烫的气息,喷吐在她的耳畔:“对不起,当时为了信守对母亲的承诺差点错过了你,也谢谢你,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呵呵,傻瓜。”
她的心里,荡漾开了一阵阵的温情。
便是此刻为千夫所指,说她抢走她姐姐的男朋友她亦不在乎,她本就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更何况是为了萧祁。
她想,自己现在爱他,肯定更胜过从前了。
因为很久了,她都没再因为遗忘掉了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光而对他觉得愧疚了。
他说的对,他让她重新爱上了他,而且,是深爱。
她那么爱他,深深的爱着他,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待她。
那个女孩,或许是元惹欢,或许是别的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
她要的,只是他一句我曾经爱过,但他最终也用几个冰冷如刀的字眼,将她伤的千疮百孔。
他说,他只是为了守对妈妈的承诺才娶她,他说,他这把她当作妹妹看,他甚至说,他从来不曾爱过她。
那么,她的付出,又算什么?
傻逼吗?
对,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傻逼,却偏偏明明意识到了自己是个傻逼,却还一意孤行的想要傻逼到底。
她就像是堕入了泥沙流之中,心里清楚这样无休止的沦陷下去终将走向灭亡,可是,叫她如何忘记他,她宁可死在这泥沙流之中,也不能让自己对他的爱少一点点,哪怕是一点点。
爱他,早就成了一种本能,一种习惯,一个和空气阳光一样必须存在的东西。
如果没有他,那她活着干什么?
看着窗外正午时分的燥热空气,她打开了窗,爬到了椅子上。
元沫儿坠楼的消息就是和萧祁谈恋爱的消息同时段被放到了娱乐版的头条的。
两张照片,对比明显。
一张照片,浪漫唯美温馨,萧祁和一个女孩,在一束雏菊的遮挡下亲吻,两人的面孔被遮挡的看不甚清,但是却很有一种文艺艺术写真的感觉,摄像师不会想到当时被萧祁吓的手抖拍出来的效果会这么唯美。
而同一条新闻里,元沫儿浑身是血的被送到医院的照片,则看上去触目惊心。
萧祁恋爱了。
元沫儿坠楼了。
这新闻无疑是爆炸性,短短几分钟,浏览转载量就已经超过了网站平常一整天的数据。
不可避免的,两件事情被联系了起来,大家纷纷都说元沫儿跳楼是因为萧祁有了新欢。
底下的评论,主要分了三派。
中立派,看热闹的。
萧派,支持萧祁,觉得分手这么多年了有新欢也是正常。
元派,痛骂萧祁,觉得元沫儿太过痴情太过可怜。
第三类的人,基本就是元沫儿的粉丝团,元沫儿这几年曾经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过她这辈子就只爱一个男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男人是谁,粉丝都希望她能够幸福。
去没想到她会爱的这么惨,她的坠楼,还不知道是意外还是自杀,警察已经介入调查,因为从家里三楼阳台跳下来,所以她只是受伤昏迷,没有生命危险,粉丝们在元沫儿的贴吧里心疼的都在为她祈祷,同时咒骂萧祁每良心。
同时,萧祁的贴吧里也热闹非凡,无数人祝福萧祁,有人希望萧祁赶紧贴出照片,同时有人去元沫儿的贴吧里盖黑楼,说元沫儿这样的女人娶了都倒霉,时不时拿死要挟男人的女人,最可怕,不自重,不自爱,有什么资格得到幸福,换谁也不愿意娶这种可怕极端的女人。
两派,可谓势均力敌。
但是无论线上吵的有多热闹,线下,当事人对于这番热闹全无所知。
元沫儿躺在医院里尚在昏迷之中。
而萧祁,则是带着元惹欢下山,正在参观画家安妮的画展。
画展展出的作品,都是安妮打算捐赠给慈善机构的作品,惹欢在画展现场看到了这位只在电视和杂志上可到过的美女画家,时光对她太过眷顾,她三十多岁的容颜却依旧如同陶瓷一般清透润滑,眼角有几条小小的皱纹,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睿智和美丽。
他的丈夫就陪伴在她身边,全国首富,经营者时间上最大的化妆品公司,出的每一支香水都能风靡全球,力压所有奢侈品品牌,没成为海内外争抢的宠儿。
那个男人,大家都叫她秦先生,萧祁和他似乎相熟,在边上喝酒聊天,惹欢一个人静静欣赏着满屋画作,即便没有艺术细胞,她看画的时候也觉得赏心悦目。
“你就是惹欢吧,谢谢你的雏菊,我会放到家里,很漂亮。”
安妮走了过来,温和如同她画笔中人物,也只有这样内心里温暖的人,才能画出这么美好的作品吧。
惹欢微微一笑,非常有礼:“您喜欢就好,你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呵呵,萧祁说你是个舞蹈家,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以为你这个年纪,取得那么高的成就,必是个活泼又带着点小骄傲的小公主。”
“呵呵。”
“你身上透着一股清冷,安静的样子和萧祁很像,不过你比他柔和一些,你让我想到一个人。”
“谁?”
“我画室的一个学生,等等,我引荐你们认识。”
安妮走开来了一会儿,再回来身后跟着个年轻人,惹欢看到地方,本能的礼貌伸出手:“你好。”
那个气质干净清爽,嘴角带着一抹疏离笑意的年轻人,却怔忡在了那,吐口而出:“元惹欢。”
惹欢一怔,大约是以前认识的,只是她全无了记忆,总也不能见谁都说我失忆了,于是她礼貌的笑道:“见到你很高兴。”
“你们聊,我先去招呼朋友。”
安妮走了,那男孩眼底闪过一分浅浅的却还是能看得出来的失落:“你把我给忘记了是吧?”
“对不起啊。”
“没事,其实能见到你我就已经很高兴了,这几年开同学会,大家都说你失踪了,没想到能在这见到你,以前,我们经常一起做校车上学的,你记起来我是谁了吗?”
惹欢有几分尴尬,只得硬着头皮道:“有点,印象。”
对方眼底的失落更深:“我就知道,你怎么可能记得我,你和韩少在一起了吧?”
“韩翌晨?”
“是啊。”
“没有。”
“当年他那样热烈的追求你,我还以为你们在一起了。呵呵,说了半天,你恐怕不记得我的名字吧,我叫孟廷。”
“我们是,一个班的吗?”
对于那段完全空白的记忆,惹欢只能靠问才能了解更多。
“看来,你是真的把我忘记的彻底啊,不是一个班的,我们只是每天一起做校车,你总坐我边上。”
那些年的时光,他最美好的事情,就是每天的早晨和晚上,坐在上学放学的校车上,看着她被风吹起长发时候安静的侧脸,心里默默的埋下了也一颗相思的种子。
五年时光,这颗种子本安安分分埋在泥土中,他也鲜少再想到她,没想到会在这遇见他。
当年,他是玛丽中学的美术特招生,还没毕业就得到了美术家前辈安妮的赏识,毕业之后安妮来学校挑选苗子,直接就选走了他,他在安妮的画室里工作,这一年过的平平静静,可她的出现,在他平静的生活里投下了一颗石子,一阵阵涟漪荡漾开来,当年相思的种子,开始蠢蠢欲动的萌芽。
她说,她没和韩少在一起。
那么,或许……
“欢欢,你们认识?”
在他相思的种子还没开始萌芽的时候,却陡然被一块大石头狠狠压住。
一个男人,亲昵的喊她欢欢,搂着她的腰肢,他是那么俊朗帅气,一身阿玛尼定制,把他比的无地自容。
“呵呵,是我以前学校的校友。”
惹欢现学现卖,萧祁看向面前这个眼底几分局促的男人,主动伸出了手:“你好,我是惹欢的丈夫。”
惹欢脸一红。
他干嘛,这不是还没结婚呢。
孟廷眼底更是局促,原本蠢蠢欲动的那些情愫,都被打压的荡然无存,他甚至不敢看萧祁的眼睛,觉得自己的心思必定都被他看穿。
这个男人,他的眼睛就像是明镜,似能洞察一切。
孟廷觉得自己尴尬至极,有种小丑的感觉。
却也只能硬着头皮伸出手:“你好。”
短暂的一声问好,他忙推说有事,匆匆而去。
他一走,萧祁就哼笑了一声:“毛头小子,也想打我老婆的主意。”
惹欢其实在他伸手和孟廷问好的时候就看出了他眼底的促狭,笑道:“干嘛弄的人家那么尴尬。”
她其实也看出来了,孟廷喜欢她,不然在她说没和韩少在一起的时候,他眼底何至于掠过那样的欢喜,像是点燃了什么希望似的。
听到她的嗔怪,他不以为然:“你是我的,别人多看一眼都不行。”
“呵呵,醋坛子,我根本也不记得他是谁,他说以前和我一起坐校车的。”
“不用记得他,你只要记得我就行了。”
她心头一暖,娇笑道:“秦先生呢,你们聊完了?”
“生意上的事情,我和他有生意上的往来。”
“他看上去,和你一样严肃。”
萧祁笑道:“那是因为你没看过他在安妮姐面前的样子,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一物降一物。”
惹欢笑了。
他握着她的手,眼底一片温柔,不远处借说有事却只是因为太过尴尬而离开孟廷看着这一幕,心底起伏难平,终究,那个女孩,也只能停留在他的作品中而已。
背后,一双大手轻轻拍了他一下:“你喜欢那女孩啊。”
孟廷转头,脸红:“老师。”
“呵呵,不要害羞,暗恋是件美好的事情。”
安妮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看向不远处那个男人,眼底满是温柔。
孟廷是知道老师和她先生的故事的,但是他的显然没有美好到那种地步。
“老师,其实,也只是我年少时候的一个梦而已。她如今看上去很幸福,我祝福她,她是那样美好的一个人,就该有那么优秀的男人来爱她。”
------题外话------
本想更13140的,但是码不动了啊,那就分批吧,今天11111,明天11112,哦后天11113,好吧,我有病,求治。
婗安好(安妮)和秦昊的故事,在第一本文,冷情总裁的前妻里,也是后妈犯,微虐,番外没写完,但是基本和正文无关,想看的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