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九节 求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那些普通斗狗场里的斗犬的素质,基本上就不会输。

    被那训狗师一顿吹捧,卓胖子那是真的踌躇满志,差点飘起来了。当场就直接电话报名参加了斗狗比赛。你参加就参加呗,他居然一报名,立刻就给自己的狗下了重注。本来重注也就重注了,把历年积蓄拿出来就行了。可是卓胖子他飘了啊。这人飘起来就特别容易做傻事。他就做下一个愚蠢的决定,将养狗场的流动资金,包括他从银行贷来的钱,统统丢进这一局斗狗里。他要赢一个开门红!

    可是这人啊,终究不能飘。卓胖子带着威虎回家的路上,那叫踌躇满志,那叫春风得意,恨不得高喊一声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很牛逼。他就很想抖抖威风,想炫耀一下。于是就没事找事,放任自己的狗和别的狗打架(也是为了看看威虎到底有多少厉害)。这就惹出了小灰灰。威虎被当场咬死。

    得,这下完了。人家已经接受了报名,也接受了重注……你要改报名还好说,要收回赌注基本上就是妄想了。如果卓胖子取消报名,那就等于他不战而败,赌注理所当然的就被主办方收走了。这威虎价值八十万,而他压在威虎身上的足有几百万。前面说过,这是他历年积蓄,外加银行贷款,外加流动资金全部加起来的结果。如果没了,那就真的成了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不只是一无所有,还要背负沉重的债务。真的落到那个地步,卓伟也就剩下一条路:好好吃一顿,然后上天台,信仰一跃。

    没有任何办法,斗狗比赛已经近在眼前。除非他能够及时买一条很厉害的斗狗,否则哪怕不是必败无疑,起码也是胜算寥寥。也许有人会问这这养狗场里,找不到第二条比较厉害的狗吗?哪怕没有威虎这么厉害,次一等的也可以啊。但是问题是这斗狗不止讲究狗的天赋,还要严格训练的。送那些没有经过训练的狗去决斗,等同于送持枪的老百姓去和职业军人战斗。

    找不到合适的斗狗,找到了也不一定买得到,买到了也不一定打得赢。卓伟想来想去,就找到了最后一条救命稻草——小灰灰。

    他这几天就一直在四处找。不得不说,虽然他很努力的等待和寻找,但实际上一无所获。谁知道张成最近就是这么忙呢?要么出去学骑术,要么就去买家具,要么就去搜索新闻网站,压根就没带小灰灰出去遛狗。

    最后卓伟是急了眼了,抱着万一的心态想找找那种特别能吃的幼犬——没想到就被某短视频app上给找到了某疑似例子。然后他就按视频提示,去宠物用品一条街上找了找。这还真的一下子就碰上了。

    所以完全能理解卓伟表现出的惊人韧劲——虽然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这要是不成功,就是真的要成仁的了。这生死存亡的关头,别说下跪了,吃屎都没问题。

    所以等到张成稍微明白一下这个前因后果就明白了,这事已经黏上来了。卓胖子这个“身家性命”绝非谎话。虽然不喜欢这个家伙,但是看着人家就要上天台了,正常人总是有那么一点怜悯之心。再说了,纵狗行凶虽说可恶,但终究不是死罪,更别说狗还已经被咬死了。

    这位卓伟卓胖子没别的要求,既然买不可能,那就借小灰灰一天,赢了那场该死的比赛就好。

    “这只獒叫什么名字?”卓胖子小心翼翼的问。

    “啊,它叫小灰灰。”张成回答。要特别说明的是,在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小灰灰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已经完全清空了食盆,几百块的狗粮已经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用事实告诉你养宠物是一件奢侈的事情。理所当然,舔干净食盆之后,小灰灰又开始发来“饿饿,饭饭”的精神信号了。

    “它叫小灰灰?”

    “是啊,我起的名字。”张成说道。作为犬主,起名是他理所当然的天赋权利。别说小灰灰了,叫红太狼都没问题。哪怕小灰灰是公的。

    “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可一点都不霸气。所以卓胖子就真的迷惑的,这人真的就是养一头獒当宠物吗?养着一条獒,却没打算卖,又起了一个纯粹的宠物名。难道真如那个老头说的,能识獒,养獒的,都是世外高人?不过迷惑归迷惑,大事可不能出错。

    张成脑子里还在想着怎么处理这事呢,架不住小灰灰又过来了。小灰灰咬住了张成的裤脚,再一次强调了自己“饿饿,饭饭”。

    这只喂不饱的笨狗!

    卓伟弯下腰,想去触摸一下小灰灰的头。架不住这货立刻松开了张成的裤脚,一个龇牙,清楚的表示你敢摸我就敢咬。

    “这狗……这小灰灰厉害呀!”卓伟倒吸一口凉气。这这种反应,这种速度,这种架势……肥嘟嘟圆滚滚的萌货外表都是伪装。他有些忐忑的看着面前的张成。等着他做出最后的决定。

    “我考虑一下。”张成最后这么说道。

    卓伟也没办法,只能先告辞。跪也跪了,哭也哭了,求也求了,但对方显然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只能说好歹没有被对方直接拒绝。

    看着对方走后,张成打了一个电话给老刘。

    “怎么,张成,有什么事吗?”老刘的声音听起来带着几分笑意,感觉心情很不错。

    “有个事情我问一下,”张成说道。“前几天我在路上遇到一只大狗,比较凶猛的那种。它的主人居然没给狗带链子,于是我把狗打死了……我担心它主人找我索赔。”

    “在市区里遇到的吗?”老刘问道。

    “是的,市区内遇到的。”

    “那就不用赔了,”老刘显然在这方面比张成熟悉。“你有空可以看看东洲市的‘犬类暂行管理办法’,除了极少数对人类无害的犬种,大型犬是被禁止进入市区的。不戴狗绳的话,任何公民都有权打死。这年头,大型猛犬的事情是民不举官不就。真的出事了,不管怎么走法律程序,都是犬主吃亏。被打死都是白死,甚至被打死了还要被罚款。”

    7017k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