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严重,并且公司已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
2002年9月7日,证监会决定对滨州证券实施停业整顿。
鉴于滨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规经营,为了维护证券市场及金融秩序稳定,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会同辽省及bZ市府成立停业整顿工作组,自即日起对该公司实施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该公司下属的证券营业部由鹏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继续经营。该公司自然人债务登记确认后的合法本金及合法利息依法予以尝付,具体办法由滨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另行公告。
停业整顿工作组由综合组、财务组、资产负债组、法律组、托管协调组、债权登记协调组六部分构成。作为停业整顿工作组的组长,何正强在会上首先宣读了《证监会关于对滨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停业整顿的决定》和证监会《关于指定鹏城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滨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所属证券营业部的通知》。随后,何正强特别强调了工作组的工作原则:维护稳定,防范化减金融风险。
去年9月,滨州证券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石雪于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被海省公安机关逮捕,因石雪也是海省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负责人。
停业整顿前,滨州证券公司在全国共有22家营业部,并在京城、沪海、鹏城、盛京四地设有区域管理总部。
滨州证券公司曾先后以股票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的身份为50家企业成功完成股票发行承销任务。截至2001年,公司有员工453人,平均年龄31岁。据滨州证券提供的统计数据,2000年实现证券交易额760.6亿元,手续费收入为2.38亿元。在鹏沪两市证券交易所综合排名分别是33位和39位。公司总资产27.53亿元,负债38.35亿元。
证监会查明,滨州证券公司成立后,证券业务一度发展较快,在全国证券市场曾有一定影响。但是,由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少数高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公司经营期间,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非法融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致使公司经营混乱、资不抵债,经营风险骤增,由此成为证券公司中因少数高管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而走到破产边缘的典型案例。
据检方指控,自1997年10月至2002年4月,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滨州证券公司共出售虚假国债24.35亿元,至今尚有7.77亿元无法兑付。
滨州证券公司不仅涉及早年的大量国债卖空事件,而且也涉及近年一直持续的非法集资问题,其多年来资金链一直紧绷、资产质量之低下非外人能够想象。
3月15日,证监会公开宣布,因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公司资不抵债,滨州证券公司成为首家被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证券经营机构。
通过多方协商,滨州证券公司债券上亏损7.77亿元由滨州地方财政填补,鹏城证券公司出资6.54亿元用于补上营业部挪用的客户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