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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狸猫换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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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大家都认为主要管事人是纪凤罢了。

    服装店虽然也能甩给纪凤,只是乐薇不想太张扬,太引人注意。

    她只想做一个好学生,踏踏实实读完高中。

    顺便赚一点生活费而已。

    这次还是让余长胜出头,她拉线问问邵志平那边行不行,也不勉强,行就签合同开工,不行就再找别家。

    羊城乃是全国服装业基地,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货,都是从羊城出去的,纺织厂(服装厂含括在内)的数量是全国最多。

    何况旁边的东市,佛市,也有不少纺织厂,离羊城也不远,算上运输成本也没几个钱。

    不过在此之前,余长胜还是要带于素兰去一趟之前的纺织厂。

    按照乐薇的意思是冤家宜解不宜结,人心不可不防。

    去要个说法一时爽快,一时解气,但谁知道对方什么心思,若是心眼小的,反而因此恨上“悦己”,盯着店里的新款,出什么仿什么,那就很麻烦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想太多,上辈子这样的情况乐薇见得不少,有的人自己做事不管怎么伤害别人,都是无心的,苦主不许和他计较,一旦苦主闹了,转头就要恨上。

    若是无权无势的还好,但凡有点小权势,几乎不会善罢甘休。

    所以这个事,他们尽管吃了瘪,就当是交了学费,不必计较。

    乐薇做事很少意气用事,要么是凭良心,碰到底线,她必须得做;要么,就是利益要够。

    吃力不讨好就为了出一口气的事,她做不来,这在乐薇看来,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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