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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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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挺好吃的,还加了红豆沙和蜂蜜呢。”

    李初晴咬了一口,眼睛一亮,果然很是喜欢:“嗯,挺好吃的。”她十分高兴地转头去看周清华,很是嫉妒,“好茶好点心,你这家伙倒是会享受!”

    周清华被她亮晶晶的眼睛看得发毛,只得举手投降:“才没有。我最近每天都在看书练字,辜先生又格外严厉,好不容易才闲下来的。而且我一闲下来不就想着要请表姐你来玩了吗?”

    李初晴这才满意地笑了笑:“好吧,难得你请一次客。”她掏出两只荷包,递上来,“这是我学女红绣的,你们一人一个。”

    周涵华微微怔了怔:“我也有?”她有些吃惊。

    李初晴有些不好意思:“也没绣什么,就是绣着玩的,一点小心意。”话虽如此,她还是睁着一双水润润的眼睛等待表扬。

    周涵华接过荷包看了眼,看见上面也不只是兰花还是杂草的图案,忍不住笑了笑:“这一点,你和清姐儿倒是很像,学了一点东西便巴不得通知所有人。”周清华上周的字被辜先生表扬了之后便十分热情地写了好几副字,差不多给每个人都送了一幅,她收到的时候也是这样忍俊不禁。

    周清华也被周涵华这样一说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厚着脸皮和李初晴说道:“我最近练字小有所成,等会儿你去我那挑一副去做我的回礼吧。”她面颊粉嫩,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一对笑涡,说话时一派的孩子气,颇是娇憨可爱,极讨人喜欢。

    周涵华看得心痒痒,便伸手掐了一把,果然触手滑腻柔软,她笑道:“你的字和晴姐儿的荷包,倒是极凑对的。”

    周清华一大半年纪还要装嫩般可爱其实也有些无奈,不过从来便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她又不讨周正声和周老夫人的喜欢,只好抓紧一切机会卖萌,顺便刷刷影响分。

    至于脸皮这种东西,练着练着就厚了。她现在已经十分习惯了。

    李初晴压根就对周清华的字没兴趣,反倒凑过来问周涵华:“涵姐姐,你及笄的赞者是谁啊?”要是还没定就选我吧,她认真地眨了眨眼暗示着。

    “昌平公主早早就已经和我定下了。”周涵华抿唇说道。她自幼便有一小半的时间是在宫里的,昌平公主容安婕作为太子唯一的胞妹自然也和她这个未来大嫂关系极好。

    周清华拉了拉李初晴的手,安慰道:“等以后我及笄了就请你来当赞者。”

    李初晴也学着周涵华的样子捏了捏周清华的脸颊,垂头丧气、很是哀怨的道:“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周清华和周涵华都被她的语气逗得一乐,齐齐笑出声来。

    周清华见李初晴兴致仍旧不高便忍着笑挑了个李初晴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涵姐姐,我听说皇后要把昌平公主嫁到谢家去?”

    周涵华的指腹轻轻摩擦着杯壁,似乎想了想才回答道:“皇后是挺喜欢谢家的谢习风的。谢习风与公主同龄,世家子弟里面,除了崔家二郎之外也没有几个能和他比的。且崔二郎是继室所出,并不袭爵,近来又弃文从武,自然是谢习风独领风骚。”

    李初晴果然很有兴趣,她扬扬眉头,八卦道:“涵姐姐见过谢习风?他长得可好?比我哥如何?”

    “崇文表弟的容貌更似舅舅,偏于俊秀;而谢习风却是极肖谢夫人,偏于秀丽。只是谢习风性格冷淡,气质出众,倒是令人印象深刻些。”周涵华想了想,还是说了出来。她这话说得极有分寸可算是不贬不赞。

    李初晴托着腮遥想帅哥:“唉,只可惜他也被昌平公主预定了。”

    周清华觉得十分好笑:古代少女看起来保守矜持,但因从刑育所限,但对于嫁人这种事早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谢习风这般的“白马王子”自然是令人向往。

    周清华倒对谢习风不太感兴趣。她的婚姻观经历过现代社会以及古代社会的分别锤炼之后就对外貌要就不高——长得太好也有危险啊。对于自己未来的夫婿,她的要求也不怎么高,只有三点:长得还行,家世还行,为人正直。

    她已经想过了,这三个要求其实也并不高。第一点长得还行——对于世家来说美女什么的都不是什么稀有品,经过几代联姻和纳美,早早就有了美貌的基因。第二点家世还行——以她的身份,基本能够议亲的家世肯定还行。唯一重要和比较难办的反倒是第三点,可偏偏这一点决定了对方会对自己这个正妻有多尊重,自己的婚姻生活的舒适程度。

    不过,现在的她也没有什么可以做的,最多就是卖萌讨好一下周正声、小李氏以及周太夫人培养一下感情。想到这里,周清华也忍不住学着李初晴的样子,托着腮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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