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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政治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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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收取一些租税,并不掌握食邑的行政权,也不能任免食邑的军政长官,而且食邑通常是不能世袭的。与奴隶制社会中手握重权,掌握军政,甚至能够独立发展成一个国家的诸侯国相比,战国打破了这种分封的权利,对于加强中央集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除了封君之外,战国时期还有封侯的,封侯跟封君的性质一,也是给他们一些封地,让他们在封地靠租税生活。秦国著名丞相吕不韦就被封为文信侯,“食蓝田十县”,而嫪毐也被封为长信侯。

    另外,战国时期,很多国家都设有爵位。商鞅变法的时候为秦国制定了20级爵: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其中最低的爵位是第一级公士,最高的爵位是第二十级彻侯,十六级以下的爵名同时还是官名。

    商鞅变法时,他的职位是大良造,即大上造。而白起,也曾任过秦国的左更和大良造。这一时期,当一个人获得爵位以后,他也就得到了官职,并获得了政治、经济等方面相应的特权。爵位不同所享有的待遇自然也不同,爵位在八级以上的官员除了拥有赏赐和可以减免刑罚之外,还享有食邑。而爵位在八级以下的官长就只能获得赏赐的田地,而不能食税邑了。除了爵之外,特别有功的人也有得到卿的称号的,例如司马迁的八世祖司马错,就因为伐蜀为秦统一六国立下汗马功劳而被称为客卿错。

    商鞅变法为秦国制定了非常详细的爵位等级制度,但在其他诸侯国,爵位制度相对就没有这么完善了。在齐、燕、赵、韩、魏这些国家,爵位的等级大抵只有卿和大夫两个阶层。卿一般分为上卿和亚卿,大夫则一般则为上大夫、中大夫和下大夫。我们所熟知的荆轲曾任燕国的上卿;蔺相如曾任赵国的上大夫;乐毅曾为燕国亚卿。而在楚国,爵位等级制度就更不完善了,楚国的最高爵位是执圭,除了执圭之外还有上大夫、五大夫爵位。

    很多人都听过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掌握兵符才能掌握兵权。这一时期,诸侯国任命官员的时候都会发给玺、符。玺是官印,象征着权力,当官员离职的时候玺是要上交的,而符则是武官调遣军队所必不可少的。兵符通常都是分成两半的,左半交给领兵的武将,右半由国王保管,只有左、右半合在一起才能调遣军队。

    战国时期,除了任命官员的制度跟以前比有很大区别之外,对官员的政绩考核也比以前严格了许多。这一时期,官员的政绩一般都是由国君亲自考核的,只要没有达到国君的要求,就会立刻被免职。

    战国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除结束了各方争霸,促进了统一之外,也为后来各朝政治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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