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握的,后两指收起,中指顶着后面,拇指食指擒着笔身。”
好家伙,以前都是老师教他们怎么从拿钢笔到握毛笔,现在好了,他教古人怎么从握毛笔变成拿钢笔,这事也挺邪性的。
孔颖达照做,虽然依旧不习惯,但觉得这个姿势确实很到位,可以牢牢的把这短小的钢笔掌控在手中。
随后他小心翼翼的写起第一个字,太丝滑了,笔尖触碰在纸张上,甚至还有哗哗的声响。
他用写毛笔字的方法书写钢笔字,基本无缝连接,写出来还是很好看的字,而且别有一番风味,是毛笔字写不出来的。
钢笔笔锋均匀,但在需要承转的地方又能做到像毛笔一样重写、勾勒等,字体比毛笔字小而精巧,整整齐齐写下来,间距行距做到统一,简直好看到爆。
这是孔颖达临摹的一篇百来字的晋朝诗词,陈旭都揉了揉眼,好家伙,他直接好家伙了,这就是老学究的威力吗,第一次写钢笔字就写的这么完美,果然毛笔字转钢笔字丝毫没有难度啊。
众人纷纷称赞,字迹太漂亮了,完全不输毛笔字,而且他们发现,上面的字迹干的也更快,占用纸张更小,占用空间更小,甚至出门都不需要准备墨,都可以写很多字。
孔颖达查看了一下墨囊里的墨水数量,发现几乎没有怎么少,笑的嘴巴都要裂到耳朵上了。
这玩意随身一揣,走到哪都可以进行书写,顶多潦草一些,这完全不是毛笔字能办到的,你走到哪能不带墨水?走到哪能不带书案,不带压尺,不带清洗用的瓶瓶罐罐?
此物,绝世好物也,再好的毛笔,管你用的什么笔杆什么狼毫,都不能比!
孔颖达几乎喜极而泣,站起身来给陈旭行礼,心里想着这东西可不敢白收,但又担心自己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一时之间叹气不已。
“陈师,你看我小刘平时对你的恭敬也一点不少啊。”
“还有我小杜。”
刘政会和杜如晦纷纷开口,一个自称小刘,一个自称小杜,这都是之前陈旭和他们闲聊时随便瞎喊的称呼,其实平时还是称老刘和老杜。
他们这么自降身份,这卑微的态度表达了他们是多么渴望也能拥有这样一个宝贝。
陈旭的猜测不错,甚至古人对一支好笔的重视程度跟他想起来的相比只重不轻,古时候读书人就象征着地位跟权利。
一副好的书法,一副好的笔墨行头,那都是许多人行走在外的资本。
到了宋代,对于那些大学士大才子,甚至有许多正儿八经的千金小姐上赶着去做小,想想读书人的威力,想想读书人对手里好字好笔好文采的依赖。
一个两个开口,其他的哪肯罢休?
如果这是其他什么人拿出来的钢笔,估计大家都会觉得此物乃绝品,怕是很难找到更多,可是陈师不同啊。
那神奇的香皂,有第二盒吗,有啊,甚至第二十盒他拿出的都很轻松。
那神奇的水泥,更是一拿就是两千袋,因此钢笔他既然拿得出,怎么可能又只有一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