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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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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菜头(第一次正式自我介绍)

    通过评论留言反馈,我发现大家对这本书后半段的故事更加满意,这让我挺不好意思的,因为....

    后半本书,是我在一个十分放松的状态下写的,说放松也不太准确,大抵是不想码字却又不得不写的状态,有那么点放飞自我,或者说随心所欲。

    我想在这儿加一个反转就加一个反转,想搞出点什么骚操作就搞出点什么骚操作,肆意的发挥着作者的权利,但有一说一,从后半段开始,我不再是一个创造者,而是一个叙述者。

    榊诚的行动,基本上是按照他自己的习惯模式进行的,有些时候连我都在想,啊这货是不是太嚣张了我要是反派肯定要忍不住揍他啊之类的。

    反转、冲突、高潮....

    这些写作几乎是必备的常识,在后半段我是没有用心去思考过的,只是顺其自然,按照榊诚的想法去行动,我能做的,只是把他干的坏事记录下来,呈现给读者。

    意外的收获了不少好评。

    我个人是非常不喜欢写愚蠢反派或者靠运气取得胜利什么的故事(伏特加除外),所以在写的过程中,我总是把自己代入到反派的身份里,想方设法的给主角团捣乱!

    毕竟榊诚都这么强了,不给他增加点难度太说不过去了。

    至于结局....

    是从一开始就定好了的。

    我的创作模式偏向于先定好开头和结局,然后往里面进行填鸭,故事情节什么的全靠当天现想....

    没错,我没有大纲,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写作习惯。

    结果故事不仅没有崩盘,反而出人意料的顺利进行下去了。

    或许有读者会说,写个同人有什么崩不崩盘的,按照原著剧情走下去就好了啊!

    一开始,我确实是这样做的,直到中期,我开始摆脱原著的束缚,写自己的故事,除了几个至关重要的情节之外,其他故事基本都是我原创的。

    能不受原著影响的做到这一点,还要得益于我在写这本书之前不怎么看柯南的缘故。

    我是在决定要写柯南同人之后,才去恶补了500集动漫,然后就开莽了,开书之前,我对柯南的了解仅限于小时候看过的剧情,知道大概的几个角色。

    即便如此,我也坚信自己写出的故事没有落了下乘,虽然前期经验不足,写了不少毒点,但在被读者指出之后,我立刻收敛了自己越写越飘的心态,开始更加谨慎的思考故事、原创案件。

    我实在不是一个擅长写爽文的人,装逼打脸的剧情我尝试过,不仅反响不好,就连我自己也不痛快。

    对于爽点的塑造,我更倾向于主角与反派之间的斗智斗勇、排兵布阵,前期尽可能提升自己的实力,摸清敌人底细的同时,再寻找时机一决胜负。

    要么不做,要么一锤定音,绝不给反派喘息的机会。

    至于打脸反派、小弟看见主角就惊为天人俯首便拜的剧情,我实在不会写。

    哪怕现实中有很多离奇不可思议的发展,可我认为,既然这是一部,那么作者就应该负责,要尽可能保证自己书中出现的人物、故事情节发展符合基本逻辑。

    得益于此,我可以拍着胸脯说,内鬼这本书中有关主线的部分,没有出现任何的降智手法,大家都很谨慎,走一步看十步,去思考可能出现的变故,留下应对措施。

    这样写书,太特么累了。

    截止到大结局发布当日,内鬼历经568天的连载,总字数283w,平均日更4982字,无一日断更,每天都发布了新章节。

    我履行了上架感言中所说的,绝不断更的诺言。

    这是一个好习惯,导致我不更新就有一种负罪感,也正是这种负罪感,让我坚持了下来。

    榊诚有一句话说的很对,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

    尤其是一个作者,更应该守信,哪怕是网文作者也一样。

    大家花钱订阅我的书,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摆烂嘛,谁都想,可有些事想归想,不能做。

    何况我认为,无论是上学、上班、节日、休假、困难时期,大家都需要精神上的慰藉,每天晚上打开手机,看到更新,总归是开心的,这是一种陪伴,一种默默无闻却有存在感、微不足道的陪伴。

    快乐有我,失意有我,伤心还有我。

    陪伴,才是最长远最深刻的爱情。

    不仅是我陪着大家,也是大家在陪伴着我。

    在这里,我还要感谢陪我一路走来的读者大佬们,其实你们每一条留言我都看到了,许多老读者我都记得,其中不乏从我开书便追随至今的,我真的很感谢你们,甚至每一次刷这本书的粉丝值排行榜,看到的基本都是老朋友,真是太熟悉了。

    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在魔法侧,并非科学侧,所以到这里就结束了。

    它们之间,有一条分水岭,科学的就让他继续科学下去,魔法的征途才刚要开始。

    榊诚接下来还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同理,我们也是一样,他不会放弃,我们当然也不能。

    还有琴酒的故事,他将是魔法侧非常重要的角色,我相信以他的能力,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发光的。

    他和伏特加日后的经历,可以笼统的概括为一句话:

    一个倒西瓜子脸的壮汉,与他外表仅有10岁的大哥闯荡江湖,从此,世界上少了一个琴酒,却多了一位白发飘飘的少年杀手。

    他的复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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