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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快到一年一度的国庆七天假了,光阴似箭啊!转眼时间过去十年了,自己也远离家乡在外工作!总得来说还算可以吧!虽然没有女朋友但起码小日子过得开心!哈哈哈哈!唉~还是得有个女朋友啊,不然就真成混日子的了。
你看这不一到国庆假期,一个人除了打游戏不知道还能干嘛?要是说出去走走的话,你会发现一个人去还不如在出租屋里打游戏,和游戏里的妹子聊天呢!然而就在我下班后回出租屋边走边想的时候,突然我看到一个咖啡厅里有个似曾相识的身影,而我不知道他是谁,却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他身边,脑海中想起来十年前的事情!
对!没错就他了!当我看到他的脸时,我终于明白为何会和他有相识的感觉,因为十年前我们见过,而我又为何会记住一个十年前见过的人呢?因为我写了一部小说,还是我的处女作!故事就是和他十年前的一次见面时告诉我的,他说的时候,我都以为那是他自己的经历了,不过世上哪会有什么神仙妖怪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把自己的过往神化以后说给我听的,直白的说他就是个中二病!
然而这些都是我个人的想法,毕竟十年怎么可能记住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而且我的小说七年前就写完了,最后还石沉大海了,恐怕只有我自己记得它(书)了!所以我很好奇我是怎么记得他的?
他见到我并没有觉得奇怪,只是看了看我说了一句你变了很多啊(样貌)!
我却看着他半天才尴尬的说到:“好久不见,你好像一点都没变啊!连穿着都是!可能是这样我才能第一时间认出你来吧!”
我记得他是叫叶嚴来着,和我差着一个字!听我这么说他只是看了我一眼随后面带微笑的继续喝茶,对我没有看错,他就是坐在咖啡厅里喝着红茶!然而这对我来说并不觉得奇怪,不过我似乎明白了,我为何鬼使神差的看到叶嚴就过来跟他搭讪了!我把写的小说翻给他看,而他不用半个小时就看完了,我觉得好快!毕竟一章三万字我修改都得花个把小时,他竟然半个小时就看完一整部?难道他就量子阅读的天才?开始我还有些疑惑他是在敷衍我,可他却当着我的面把第一章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
完了还对我说:“你这女二加的莫名其妙,记得我和你说的时候没有她,还有!明明我是主角怎么后面全是她的场面?败笔!”
我无言以对,林夕一角确实是我加的,他说以他为主角也对,本来故事就听他告诉我的,于是我解释说:“嗯!女二就是按我本意加的,所以写着写着就按自己想法写了,真就成败笔了吗?”
叶嚴思索了一会儿说:“石沉大海了,那肯定毛病多的不行,我就不多说了,怕打击你的自信!”
我心想那我还真是谢谢你啊!不过我还是说到:“毕竟是处女作,文采就不说了,我发现根本不对读者胃口,就我个人来说吧!我也不会把工作之余的时间花在毫无爽点小说里!”
叶嚴听我这么讲说到:“哦!这个我明白,那种小说看多了,你这个确实如同嚼蜡!”
虽然听他这么一说心都凉了一截,但事实确实如此!
于是我说:“不过,第一次写我还是希望按我自己的想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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