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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流氓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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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不见。

    宋晓丹出落的越发动人,在白衣衬托下,红里透白的肤色比大多数白人女子看起来都要自然,也许是因为弥赛亚是神圣的歌曲,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

    沈建南挑了挑眉毛。

    很遗憾,人太多宋晓丹根本没看到他。

    沈建南这种唯物主义的家伙从来都缺乏敬畏之心,更是没有任何信仰。

    眼皮一眨,骚主意就来了。

    弥赛亚大合唱,这种场合总是不会缺少神父这种职业。

    不远处,一名五十多岁的白人男子,身穿神父套装脖子上挂着十字架,虔诚在心里默默念叨着。

    突然,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神父先生,你好。”

    神父转过身,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

    黄种人,年轻,充满朝气,身上有一种不凡的气度。

    比许多黄种人要高上不少,一身合体的昂贵西装反射着光泽,手上一只劳力士翡翠手表,在天幕透过的阳光照射下反射着迷人的光线。

    神父露出最慈祥的笑容。

    “孩子。有什么可以帮你的么?我非常愿意为迷途的羔羊找回迷失的方向。”

    “能不能把你的装备借我下?”

    “沃特?”

    神父一脸懵逼。

    沈建南耸耸肩膀打了个眼色,神父疑惑跟着他走到了一角。

    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两张散发着油墨香味的美元,沈建南微笑着开口道。

    “神父先生。可以把你的衣服和十字架卖我么?”

    瞬间。

    神父被激怒了,一张苍白的脸涌上血色,眼里也全是愤怒之色。作为神职人员,金钱是对人最大的侮辱。

    沈建南无奈耸耸肩,一次摸出了一叠。

    “嗯?”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弥赛亚大合唱是对神的赞美,现场有一种特别的神圣气息,围观的人群望着身穿白衣的学生们,眼里全是敬仰之色。

    可就在这时,有人感觉到哪里很不对劲。

    就像,一只鸭子掉进了仙鹤群。

    许多人目瞪口呆,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在明白什么后,一个个忍不住笑了起来。

    场地中央,不知道从哪跑来了一个年轻的神父,像是一只扑煽着翅膀的鸭子旋转跳着并不优美的芭蕾,欢快跑了过来。很快,年轻神父跑到了大合唱人群的中央,站在指挥交响乐的领唱背后摇头晃脑挑起了摇滚的士高。

    噗嗤!

    作为印度人,塔布信仰的是印度教,来参加弥赛亚大合唱只是因为入乡随俗,精神自然不太专注。

    年轻神父搞笑的一幕将她逗的忍不住笑了起来。

    “宋。你看那里。”

    捧着圣经的宋晓丹下意识抬头,看到是谁后,整个人都呆了。

    那不是自己日日夜夜都在梦里会看到的那张脸么。

    四目瞬间对在了一起,沈建南眼里闪着发自真心的喜悦,在看到宋晓丹那一刻,他就意识到,宋晓丹在他心中有着怎样的地位。

    啪——

    灵魂已经朝沈建南身上扑了过去,宋晓丹手里的圣经不由掉在了地上。

    等她回过神想去捡,沈建南已经坏笑着将地上的圣经捡起来。

    一转身,沈建南绕到宋晓丹背后,轻轻抚摸着沾满清香洗发水的乌黑长发,俯首靠在剔透柔嫩的耳垂旁。

    “宝贝,我觉得弥赛亚真是难听死了。只有你美妙的声音才能将亨德尔这个家伙捧为天才。”

    梦真的成真了。

    突入起来的喜悦让宋晓丹脸上不由自主荡漾起笑容。

    她很想转身将背后的身体紧紧抱住。

    但是她不能,学校这次举办弥赛亚大合唱,身为学校学生,她不能随便破坏队形,这是对学院的不尊重。

    沈建南就没这么多顾虑了。

    现在,他的身份是一名神父,伸开双臂,这厮像是真正的神父,认真跟着大合唱唱了起来。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爱我中华。”

    “......”

    唱着唱着,沈建南脸上的笑容逐渐变态。

    轻轻放下手,按在了宋晓丹腰肢下方三寸最丰腴的位置,随着身体前倾,一种无法言语的感觉传来。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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