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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年少青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事实上,这个刺客有毛病,其实写的就是有些随心所欲的武侠故事,写的好看的前提下,可以玩一些我喜欢的武侠梗。
比如说苇名剑法天下第一这个梗,我就真的很喜欢。
严格来说,第一卷和第二卷合起来,才是这本的第一个故事。
从最初霄魂客栈的小猫小狗两三只,到后面遇到越来越多的人,队伍也开始越来越壮大。
这个故事从宁怀远这个华山派的叛教弟子开始,到宁欢这个罗教太上长老结束。
方别和薛铃的蜂巢等级也会从木蜂一路升级到银蜂。
虽然现在还没有升到,但是下一卷也就升到了。
自始至终,这一卷我写的还是蛮开心的,就像我最初所想的那样,就是单纯写一下每一个人的江湖故事,等到这一卷的最后,在宁欢这个角色上收尾,仅此而已。
接下来说几个点,虽然不想说的,但是还是说一下吧。
首先就是约定那一章,瞬间读者反馈炸了,也就是方别和宁夏约定如果宁欢过早到来,那么宁夏就出面让宁欢把她带走。
这其实是一个预防性的约定,从的写法上来说,这个时候不让宁夏把宁欢带走,接下来就没有办法收场了。
方别首先是不会愿意在这样大庭广众下出手,其次,从最后的决斗上你们也看出来了,其实方别使劲浑身解数,和宁欢打起来也不过是七三开。
这还是宁欢对于方别的招式完全不了解,而方别已经用黑无,端午和商九歌把宁欢的底裤都几乎看完的情况。
主角拿出来一把枪你们纷纷说不合理,但是主角修炼十年就能够秒宁欢这个修炼了七十年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弱点的大魔头就很爽?
我不是很懂的说。
稳健文不是无敌文的说,以及这本书写到现在,也已经不是严格的稳健文了。
因为方别的性格已经差不多写出来了,他喜欢谋定而后动,有把握之后再出手,更喜欢隐藏底牌,不喜欢人前显圣,以及什么时候你们有方别的剑法比商九歌更高超的错觉了,商九歌是方别亲自盖章的剑法第一,绝对不会和她交手的人。
方别的剑是真正杀人的剑,追求的就是无懈可击最快最准的剑法,这种剑法可以克制世界上的任何一种武功,就算是宁欢也被连砍了二十九剑没有还一次手。
这些都有暗示和设定。
至于枪,我只说两点,第一点就是在龙王集会之后杀死红狐的时候,方别就开了一枪,随后在洛城商九歌事件中,方别抢先杀云中雷云娘,云娘也是一个手榴弹专业户,况且这个的背景朝代那么明显,这个年代佛朗机炮都满大海跑了好吧。
第二,方别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在武功没有办法速成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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