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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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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不配得到爱情的人……”

    自打那一天晚上,对于张蜜表白失败后,罗广亮的心头反复回响的正是这句话。

    为此,他在许多人面前感到自惭形秽。

    他嫉妒那些在夏日出双入对谈情说爱的情侣们。

    他嫉妒张蜜和那些围着她的小伙子。

    他甚至嫉妒自己的好兄弟小陶。

    那小子比他强,是真有本事,居然找了个漂亮的女大学生当女朋友。

    明年应该就差不多要结婚了吧?

    可他呢?

    他自己的爱情怎么这么不顺当!

    自己把别人当成宝,别人却把自己当垃圾。

    甚至就连上赶着送给人家姑娘的金首饰也没能送出去,这是多么的失败?

    是的,张蜜是很漂亮,可永远不肯走进他的世界。

    于是乎,罗广亮对马克西姆餐厅的兴趣就这么淡了。

    从六月底到七月份到来,他一次也没有去过,几乎天天都泡在天坛或是车厂子忙和正事。

    为了不再去想张蜜,罗广亮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赚钱上。

    其他的时间,除了按时带得了腰病的父亲去按摩,有时候逛逛书摊买几本杂志画报,他也跑到康术德的大酒缸去喝两盅。

    要不就跟小陶去街边的台球案子打上几局台球,或者是录像厅看看录相。

    那个没能送出去的金戒指他随手给了小陶,谎称是自己打牌赢来的。

    如果他注定得不到情感的满足,那么他至少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够得到幸福。

    但问题是,罗广亮毕竟已经二十七岁了。

    他的生理已经完全成熟,有关异性的想象不是靠硬气心肠“断舍离”,或者转移注意力就能解决问题的。

    尽管在外人看来,他的日子过得舒心自在,但旺盛荷尔蒙的正常反应,却深深困扰着他。

    并且让他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楚——他是一个精壮的男人,需要一个女人!

    他做梦在想,早上起床在想,看到公园里的情侣在想,看到录像上的男女接吻在想,甚至连枕头底下的外国画报也让他在想。

    他无时无刻不在想这件事,完全克制不住。

    张蜜这个突然闯进他心里的姑娘,好像把他多年来拼命压抑的所有有关女人的非分之想全都勾起来了。

    这不但使他冲动,也使他越来越害怕,他担心自己哪一天会干出可怕的事来。

    于是没办法,到了八月份,他还是又回到了马克西姆餐厅去。

    他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丢弃了自己的爱情。

    尽管他清楚这件事的本质,只是他没骨气地向内心的欲望的屈服,把自尊心扔在地上彻底投降,但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所尝试过的任何办法都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反而他越是想要疏远女人,就越是向往异性。

    他的灵魂和肉体在这个过程里被张蜜牢牢掌控,这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样——冤孽。

    那么命运既然使他见到了张蜜,从此成为傻X青年中的一员。

    而且他已经不能改变什么了,就只能由它去了。

    然而事情的衍变还就是这么绝!

    罗广亮不惜放弃自我去了马克西姆,可竟然没有见到张蜜!

    虽然马克西姆餐厅的生意还是人满为患的好,罗广亮甚至赶在傍晚七点钟前到了地方,也没捞到一个吧台前的座位。

    可真到了演出时间,登上舞台上的主唱只有声嘶力竭,尽情怒吼的崔建,张蜜没有来!

    这丫头是生病了吗?

    还是有事耽搁了?

    又或是合同结束了,餐厅不肯聘用了?

    莫非……莫非是怕他纠缠,为了躲开他?

    罗广亮像火烧房一样心急如焚,他向餐厅里每个能搭话的人打听。

    可餐厅的生意太好,乐队忙着在演出,服务员们都在忙着干活,餐厅经理也找不到人。

    没人听得清罗广亮的询问,也没人关注他的问题,更没人在乎他的苦恼,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

    关键是崔建的音乐实在太魔性了,声音也太大了!

    无论京城人还是外国人,无论客人还是服务人员,仅有的注意力全聚焦在他的身上。

    这让罗广亮第一次感到崔建的可恶。

    虽然他知道,这小子好像也跟宁卫民的关系不错,但正因为他的存在,自己最想得到的答案无解了。

    最终,罗广亮只能带着“不清楚”、“不知道”,这样的敷衍应付,郁闷满满的离开。

    不过,他也并没有回家、

    而是骑着自行车进了马路对面的楼群,凭着感觉蹬车去了广渠门。

    他要凭自己的力量找到张蜜。

    可惜他又迷了路,一直都没有找到记忆里那座楼房。

    他记得张蜜住的那座楼前有一块草坪,但所有的楼房前面几乎都有草坪。

    他记得那座楼的楼梯扶手是水泥的,但他找了半天,看到的全是木头扶手。

    那座楼居然和张蜜一块儿藏起来了。

    八月的京城,月光暗淡,草坪是黑色的,树也是黑色的,罗广亮的心情更黑得可怕。

    找不到那座门洞,他完全成了一只没头没脑瞎扑腾的苍蝇。

    他游荡在个个楼宇间,直至那些乘凉的人对他起了疑心,叫来了“小脚侦缉队”……

    犹未死心的罗广亮再度光临马克西姆,是在三天之后。

    这次他是天色还很亮堂的六点钟就到了,打算趁着餐厅的人不忙,势必要问个明白,

    却没想到,这次他刚一到就碰上了沙经理,而且连开口询问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其半拉半拽地坐了下来。

    结果无心插柳,反而无意中从沙经理的嘴里知晓了他最迫切想了解的答案。

    沙经理红光满面,一看就是喝过了。

    他的举止神态都显得很兴奋,略微有些懒散的神情和动作却流露出一种旁人不及的精明。

    他桌子上的狼藉也显示出他刚招待过什么客人。

    烟灰缸里全是烟头,几个空酒杯,尤其一瓶人头马vsop已经喝了大半瓶,几个装糕点的碟子也只剩下几小块曲奇。

    罗广亮意识到他好像刚谈完什么重要的事儿,而且办成了。

    因为是熟人,便故作凑趣地恭维了几句。

    “沙经理,天天吃吃喝喝就有工资拿,真羡慕你啊。”

    “哈哈,哪里哪里,小意思。不过兄弟,你还真误会了,别看我这是公款消费,其实我这谈的还真不是公事,而是私事……”

    沙经理哈哈大笑,对自己损公肥私的行为毫无避讳人的意思。

    罗广亮这次是真的有点羡慕了。

    像这样沾公司的光都正大光明,除了皮尔卡顿公司,恐怕还真没第二个地方了。

    也是,谁让一套皮尔卡顿西装就卖上千块,人家还开着京城最牛的中餐厅和西餐厅呢?

    这点损耗算什么?

    想必这种事儿,就是总经理亲眼看见了,也懒得过问。

    他还记得上次宁卫民请客的那回呢。

    不惜用最昂贵的XO请了他,大概他们这样的人就该过这样的生活吧?

    什么也甭怪,要怪就怪自己读不好书,不懂外语,只能卖力气。

    然而沙经理的后面的话可就让罗广亮诧异了。

    “兄弟,你也甭羡慕了。什么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你就是。今儿咱们既然碰上了,这就叫该着,还省得我再去找你了。好事也有你一份……”

    “好事?什么好事?”

    “你听我说啊,这不,今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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