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一粉衣男子朝我砸来。
我急急下了马,往边上闪去。
“啊——”
妖月砰地一声落地,并砸了个半米高的深坑,扯着嗓子连连惊叫。
我无语地看着他,没好气地问道,“你又来干什么?”
妖月右眼睑上的蝴蝶红斑悄然振动了翅膀,他那双亦正亦邪的眼眸直溜溜地盯着我的脚,“我来,自然是想吃你的脚了!”
围观百姓捧腹大笑,胆子稍微大些的,甚至还扯着嗓子问我,“小王爷,你被多少个人吃过脚啊?”
“闭嘴!闭嘴!”我恼羞成怒,将手中缰绳摔至妖月身上,一跃上了马,飞一般地疾驰而去。
这些百姓,真是荒唐!居然问我被多少人吃过脚!我像是那么轻浮的人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马跑得太快,我总觉脚心一阵酥麻,痒得厉害!
我低头一看,脚上鞋履已然不知所踪。
定睛一看,差点没被妖月吓死!
这该死的妖月,竟趴在马腹上,一手抠着我的脚心,将我的脚趾往他嘴里送。
“嘎嘣——”
他竟一口咬住了我的脚趾,差点没将我趾骨咬断。
我气急,弓着膝盖狠踹着他的脸,“变态,变态!”
他讪讪笑着,“吃过无数人的脚,还是小王爷的最好吃。若是再沾些污水,那就真真色香味齐全了。”
“妖月,我数三下,你再不从我眼前消失,明日北璃城门,就将吊着你的尸体!”我耐着性子,以腰间轩辕剑抵着他的脖颈,咬牙威胁道。
“哧溜哧溜——”
他又仓促地啃了两口我的脚,随后将我的鞋履藏在胸前,化作一只粉色巨蝶,翩跹飞去。
“妖月,你还我鞋子!”
“不!”他张狂笑着,“小王爷,你气急败坏的样子可真迷人!”
我颓然坐在马背上,再无力气同他争辩。一想到明儿个北璃上下全是我被人吃脚的流言,就烦躁不堪。
这么丢人的事,怎么全都发生在我身上?
“王爷!你总算来了”城门口,沉瑜远远地望着骑着白马的我,欣喜地冲我招手。
我颔首示意,淡淡瞟了眼轿中纱帐下的李稚漪,略显疏离地客套了一句,“久等了。”
她一言不发,骨节分明的手从纱帐中伸出,不偏不倚地指着我的脚,似乎在询问着我怎么回事。
我低头看着自己满是口水印记的双脚,一阵窘迫。
正巧一粉面书生背着一箩筐书籍,面带傻笑匆匆而过。
他模样还算俊俏,不过最深得我心的是那双纤尘不染的鞋履。
我下了马,拦住他的去路,从腰间掏出一叠银票,硬塞入他手中,“一百万,你的鞋子,我买了!”
书生讶异地盯着我看了半天,忽然激动地将我搂在怀里,“小七,小七!我的小七,你还活着!上苍保佑,你竟还活着。”
“你认错人了!”我一把将他撂倒,脱了他的鞋子直接往自己脚上套,虽然大了些,但总比没有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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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问题:
容忌没衣服穿的时候,且歌通常会扒谁的衣服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