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如破竹苏竞想必出力不少,经过这几个时辰的厮杀,她不敢说已经到了强弩之末也差不多了,而且苏竞是以武功招式擅长,剑气并不是她强项,我一板一眼道:“要死就死在一起。”
苏竞哭笑不得道:“说什么傻话,凭这一万小卒难道要我们两个剑神陪葬?”
我笑道:“你明白就好,所以你也别尽有的没的都往出冒,我现在代表可是洪烈帝国,我要先跑了岂不是矮了你们女儿国一头,你们说是不是呀兄弟们?”
张世磊笑道:“一点不错,让女孩儿们为咱们打掩护,我可丢不起这个人。”说罢拨转马头又朝乱阵中冲了过去。
说归说,现在的关键还是我的剑气能不能用得出来,我发现近来丹田越来越无规律可循,这一路奔波颠簸,要是平时也该显灵了,可今天居然还是毫无动静。苏竞已明我心意,告诫我道:“一会只求救人为主,切不可恣意妄为,后面还指着你呢。”
我点了点头,刚要召唤剑气,从南面冷丁冲过一哨人马,大约有两三千人,张世磊喜道:“是咱们的人。”
我一看服色果然是洪烈的人马,为首那人正是左路军一个偏将,他见了我也是又惊又喜道:“少将军,你没和飞凤军在一起吗?”
我来不及跟他多说,用指点道:“叫咱们的人和飞凤军的姐们们内外合击,务必要把被围在里面的姑娘们一个不少地带出来。”
那偏将手一挥笑道:“兄弟们,英雄救美的时候到了,冲啊!”
马菁冷笑道:“谁救谁还说不定,咱们走着瞧。”
那偏将咋舌道:“哟,这姑娘就不错。”虽然情势紧急,这些大老粗的臭德行又犯了,见了漂亮姑娘嘴上就没把门的了。
张世磊认真道:“这姑娘我已经预定了,王将军可别跟我抢。”
马菁道:“什么叫你已经预定了?”
张世磊手下侍卫涎皮赖脸道:“就是我们张校尉喜欢你。”
马菁也不生气,笑眯眯道:“嗯,我看你们张校尉也不错,就是不知道他娘想要多少彩礼,我可未必娶得起。”女儿国自古以来以女子为尊,按风俗自然是女子迎娶男人。
洪烈军众人先是一愣,等想明白这一点都哈哈大笑起来,张世磊讨便宜不成反成了大家的笑料,脸上一红,讪讪地老大不好意思起来。
男人们嘴上说笑,脚下可没闲着,这时也都冲进了战团,苏竞在半空中开路,两军很快碰了面,女兵们一直勉力支撑,这时终于能稍稍松一口气,只是一个个累得汗如雨下脸色苍白,这在男人们眼里却无疑是最好的兴奋剂,我不说你们也懂的——这就是典型的娇喘吁吁香汗淋漓呀,在军营里旱了多年的群狼们哪受得了这个,一个个被刺激得嗷嗷直叫,瞅着黑吉斯的人就跟杀父仇人似的,一面大男子主义心怀无限膨胀,肾上腺激素以每秒250毫升的速度滋生,明明是一群步兵,居然跟狂化战士似的,刀砍斧剁都嫌不过瘾,急了还带上牙咬的,黑吉斯的人瞬间就被打懵了,两国交兵日久,他们对洪烈帝国的战斗力还是有深刻了解的,这么兽性大发的敌人还是第一次见……
我边看边啧啧道:“禽兽不如,禽兽不如呀!”
澹台朗微微抬头道:“怎么了?”他脸被蒙着,对战场上的变化一无所知,只知道联军的小股部队正在突围。
我说:“你的人被打得满地找牙,我都看不过去了。”
澹台朗道:“怎么可能,洪烈军打仗我又不是没见过,况且不到3000步兵怎么是1万骑兵的对手?”他经验老到,竟然通过脚步声就判断出了具体人数和兵种。
我饶有兴趣道:“你现在和女儿国也交过手了,以你看飞凤军和你们黑吉斯的军队谁更强?”
澹台朗毫不讳言道:“若人数相等在平地交手,飞凤军胜出的几率大一些。”
我得意道:“你倒挺实诚的。”
“但是——”澹台朗继续道:“要不是飞凤军取巧,又有你们两个剑神相帮,我只用本部兵马也不难全吃掉她们。”
我愕然道:“怎么刚夸了你就不好好保持了?”
澹台朗道:“那你凭良心说,20万飞凤军以硬碰硬,是我80万人马的对手吗?”
“这个……”我迟疑道,“你这么说就是承认飞凤军是要强于你们黑吉斯的,这总不假吧?那么如果同样是80万飞凤军,你该怎么办?”
澹台朗淡然道:“飞凤军永远凑不齐80万,凑齐80万也就不是飞凤军,这一点却是确定无疑的——你在干什么?”
我一边说话一边在马上手舞足蹈,希望能召唤出剑气,这自然不能跟他说,于是打岔道:“你这个老头异想天开,一点也不可爱。”
澹台朗一笑道:“你和苏竞都是剑神,但是不通兵法,其实都不足惧,要不是老夫运气不佳落在了你们手里,这仗还有的好打。”
我说:“那现在呢?”
澹台朗笃定道:“飞凤军再不撤兵必然要落得全军覆没,还要连累上你的左路军15万人,随后抚州失守,信州和厉州也只有跟着撤防,你们这一仗实是大大的败笔!”
“呸!胡说八道!你要不要看看你手下的惨样?”
澹台朗深深道:“这就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因为老夫的原因,信州城外的人马可能会被击溃,但我刚才说的也全不错,用80万人的代价彻底打垮女儿国加上折你们洪烈一条手臂,这帐算起来还是我们赢了。”
“咱们等着瞧!”
“不用等,你建功心切,左路军是你诓出城的史存道并不知晓,这会他决计不会派援兵来搭救你们,就算他肯,那无非也就是提前决战,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
我心下悚然,这老家伙居然把情势分析得头头是道,最让我吃惊的是他连我背着史存道引左路军出城的事都算出来了。我再试探他口气,老头反而闭口不谈了。
眼前的战场渐渐焦灼起来,联军4000人对敌1万,打得是不可开交,起初是洪烈军营救飞凤军,两军一汇合等于退路已通,按说飞凤军这时退出战斗可以办到,但这样一来就成了让洪烈军顶雷,本来有不少女兵已经杀出重围,就因不忍心抛下友军于是又转身杀回,双方损伤均重,黑吉斯不断有小股部队向这边集结,要不是苏竞东奔走以一人之力不让他们汇合,我们恐怕早被包围在一个更大的圈子里了。
在最艰难的时候,飞凤军的主力部队忽然从北面赶来,烟尘滚滚之下看人数应该不少于2万人,这支部队有一个特色就是人未到声先至,有人粗豪地大叫:“苏大人,马菁妹子,俺老张帮你们来了!”
马菁等人一听精神大振,黑吉斯的士兵则是一愣,但长官不下命令撤退,只有继续殊死拼杀,我感叹道:“既知不敌为什么不投降或者撤退呢,何必把性命丢在这?”
澹台朗道:“史剑神既有此心那老夫就助你一臂之力。”他忽然朗声道:“黑吉斯众军听好,老夫澹台朗,现已为敌军所擒,我命尔等即刻撤退,速去北大营叫张西桥早做防范,再者派人向秦义武送信,请他全军出动不惜一切代价来围剿飞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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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忽然想到,既然叫混搭,写作风格是不是也可以算进去?以后这书写完就有噱头了,不但人物情节混搭,笔调也神经兮兮的,一会搞笑一会狗血,最后把作者也写混搭了,那就是精神分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