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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守夜人,与白骨低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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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她,直到这一刻,菲尼方才破涕为笑完全放心下来。

    返回了自己的房间,石应虎并没有直接睡觉,而是在洗澡过后,就着灯火翻看起维辛留下的死灵笔记。

    他修学领悟的方式比较奇怪,并不是单纯的读、看而已,而是从储物戒指里拿出钢笔与笔记本,不断的进行抄写,然后在过程中写下自己的领悟与判断。

    思索到半夜时,石应虎有时会突然站起,然后走到床铺旁边,挥手间,将维辛的尸骸从储物戒指里取出来,因为炼狱契约是与灵魂订立的,因此维辛虽然被炼狱之炎焚烧过,但他尸体本身却毫无受损,只是灵魂被炼狱之火形成的锁链拉入了下位面,乃至于缚魂石也被烧炸了。

    炼狱之火对于灵魂有极强作用属性,对于物质也有极强破坏力,但真正令石应虎感觉可怕的,却是其超强的可控制性,明明是那样狂烈奔放的能量,却被驾驭得如支臂使,近乎于完美控制。

    当然,在某种方面而言,这一结果却是极大便宜了石应虎,完全恶魔化维辛的灵魂没有完全升华,但它的肉身可是已经完全晋升传奇级数了,甚至于若是想的话,石应虎完全可以从自己面前这具尸体身上,提取出下位面世界,高阶恶魔骨魔的源血。

    作为维辛与下位面堕落贵族做交易,不惜自甘堕落也要获得的恶魔之血,当然是极为强大,并且与死灵法师职业适配性极高的。

    由人类转化为骨魔后,不仅仅是对召唤、毒素与白骨两大系法术有极强的增幅,并且几乎完美弥补了死灵法师近战弱势的局限性,自身可以控制骨头生长,作为攻防武器,并且那些骨头坚逾精钢,物理抗性超卓的同时就连法术抗性也是极强的。

    传奇生物的尸体,哪怕是放在那里不管,数年数十年都不会轻易腐败掉,不会魔力扩散(处于异位面会加速这一过程),更何况石应虎还第一时间为其进行防腐相关处理。

    此时此刻,维辛躺在那里就如同一个深沉睡去的活人一样,向石应虎诉说着它有关于死灵魔法全部的领悟与研究。

    (我是不会去植入骨魔之血的,本来这个世界人类的身体就与地球位面人类的身体存在差异,再继续异化?)

    (不过,我可以将它作为培养憎恶或死亡骑士的培养皿,虽然这样做有些暴殄天物,但对我来说的确是最大利益取向了。)石应虎的研究,注定是与其它死灵法师截然不同的,虽然相互之间也有一些可供参考借鉴之处,但石应虎很多时候寻找的经脉与窍穴,对于这个世界的死灵法师来说近乎于莫名其妙闻所未闻。

    不过,这也是正常现象,在真气系武学世界讲气血系武学体系,大家也一样难以理解。

    这就好像在科技文明世界讲信仰文明,在魔法文明世界讲科技文明一样,大家都对自身的文明体系抱有着绝对的自信心,在潜意识里就会排斥厌恶其它的选择。

    至于石应虎,他是因为切身的经历过了,因此接受起来相对更加容易。

    切割尸体,收集血液,寻找恶魔的窍穴,然后一处一处以纸笔记录下来,就目前来说,石应虎根本无法精准无比的找到一处窍穴,人类的都不好找到,更何况是下位面恶魔的,但可以总结规律,可以将人仙炼窍法当中的规律,反复逆推,确定恶魔几处大窍的关键性所在,不断积累经验,为日后有一天用到自己身上做好准备。

    当天夜晚,石应虎琢磨研究了半宿,虽然略有所得,但却也并不足够推动自身修为实力的进一步跃升。

    后半夜时,石应虎就将相关的东西收拾了起来,然后自己倒床上睡了。

    ………………………

    对于石应虎来说,昨天,是很平常的一个夜晚,享受美食、享受夜色、享受休憩,努力钻研知识,将其与自身所学体系相融合。

    但对于菲尼来说,昨天,却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晚可以安安心心得睡上个好觉,抱着毛茸茸非常暖和的三头小胖,菲尼洗浴熟睡之后,一觉睡到天亮时分。

    只是,当这个懒洋洋的姑娘渐渐睡醒,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却发现自己怀里空无一物了,那个暗红色的小毛团已经不见。

    想到了某种可能,这个金发的女孩陡然便起身,然而脸色苍白的她下一刻发现,三头犬小胖咬着一个食盆子,摇摇晃晃得跳上床来,然后把碗丢到她面前,一脸的趾高气扬等待伺候。

    它,似乎也能分得清楚,谁是主人谁是仆人。

    然而,这一幕狗仗人势的气人画面,却让亚马逊女孩一下子气笑了,她伸手用力得揉了揉小胖,似是怒声的笑骂道:“连你也欺负我,看不起我!”

    二十分钟后,先给小胖准备好食物的菲尼正在洗漱,这个时候,房门却在外面被直接推开了,那个男人手中拿着一些衣物,并将它们一起扔到了床上。

    “换上它们,然后好好打扮一下,十分钟之后,陪我去一个地方,见一些人。”

    “啊!?好的,马上,马上。”刚刚得到原谅,菲尼正处于啥也不敢说,啥也不敢问的阶段,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赶紧应下,生怕学长一个不高兴了就赶自己走。

    在石应虎出去之后,菲尼开始打量穿着起床上的衣物,并不是预想中的武具铠甲,而是一身女士西服裙装。

    “穿这么一身,做什么啊?”大概十二分钟左右,穿着女士西服与高跟鞋的菲尼跑了下来,而在这个时候,在酒馆的门口处,已经有一辆豪华的马车在等待了。

    看着有些别扭,走出来的菲尼,即便是石应虎也微微点头,菲尼本来就是极出彩的美女,身高腿长,此时此刻穿上齐膝短裙、高跟鞋、戴上金边眼镜,更有气质魅力。

    至于她一时不适应穿高跟鞋,这并没有什么,以一名职业者的适应能力,十几二十几分钟也就适应了。

    “抱歉,学长,这些我第一次穿……晚了。”

    “别再耽误时间了,赶紧上车吧。”说着,石应虎为她打开了马车车厢,然后与菲尼一同走了上去。

    马车,在石应虎那个时代的地球都存在着,作为贵族富豪用来充排场的工具,而在这个位面世界,这个时代,马车却还是主流交通工具,气车虽然也已经有了,但还没有完全推广开来。

    “凯特学长,我们这是去哪里啊?”

    “去和一些老家伙谈判,顺便赚一些钱。”石应虎坐在车厢内,他将手指上的储物戒指褪下来,扔给了菲尼。

    “一会你把里面的几份文件递发给那些人就行了。其它的事,并不用你来管。”

    菲尼接过戒指,有些兴奋得戴在手指上,这可是高级职业者才可能拥有的装备,并且还是学长送的。

    先预演一般,把戒指中的几份文件取出来,菲尼大概翻看了一下,上面写着:“生命奇迹”、“人体潜能”等等词汇,并且还附着一些照片,一些数据。

    “学长,虽然我在外围没资格参与进去,不过你不是刚刚才做了一票大的吗?现在不是最不缺钱的时候吗?”过了半晌,终究还是没忍住,菲尼这样问道。

    接到任务,完成任务,然后收取报酬卖掉战利品,或者花天酒地或者做其它事情,总之,这才是恶魔猎人的生活,至少是绝大多数恶魔猎人的生活,菲尼也知道凯特学长完成了达克瑞姆城光复任务,其它不说,仅仅只是崔斯特联邦颁发的奖金,就是许多低阶职业者十数年的积蓄,更遑论其它收益了。

    “不缺钱?几万,十几万,我的确是不缺。但几亿十几亿,我就没有了,而研究工作,如果不想自己活活累死的话,其实是一件非常非常烧钱的事。”石应虎看着菲尼笑了一下,他与这个位面的本世界土著不同,石应虎,他太知道什么商品最值钱了。

    华贵的马车,驶入一处巨大的庄园,这里,是本地男爵休斯坦布尔的领地,同时,这位男爵也是一位大商人,或者说整个温尔塔最成功的大商人之一。

    “凯特•布莱恩先生已经到了,据他说,要同我们讲一门大生意,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生意,值得我邀请整个崔斯特联邦最有钱的所有人,若那位不是布莱恩先生的话,这样的提议我根本就不会接受。”崔斯特联邦的首都,因为政治氛围浓厚,贵族极多,因此崔斯特联邦最有钱的大商人多聚集在陪都温尔塔城,相比首都,这里方才是整个崔斯特联邦最为重要的经济中心。

    “一位少年死灵法师,即便是才华卓著,受到凯恩贤者的褒奖,又能给我们这些人提供什么大生意?不过,这样聚一聚也好,大家在一起喝喝酒,联络一下感情。”

    在二楼的房间里,除了休斯坦布尔男爵以外,在场的几乎尽是五十岁甚至六十岁的老者了,虽然因为贵族式的保养,他们远远还未到应该退休的年纪,但在这个平均寿命不过三四十岁的年代,平日里忙于各自家族商务的他们,也的确是没有时间余力来聚会。

    此时此刻的他们,还对下面那个乘坐马车进来的少年人不以为意,他们绝对想不到,接下来,某人会施展手段把他们的棺材本都给掏出来。

    “哦,伟大的布莱恩先生,欢迎您的大驾光临,连总统先生都没能邀请到您,现在您肯来出席我的宴会,真的是让鄙人感到无上的荣光。”当石应虎带着菲尼,从正面的红地毯走入进来的时候,休斯坦布尔男爵一身礼服从二楼楼梯走下来,张扬双手迎接眼前这名男巫。

    当然,此时此刻正是达克瑞姆刚刚光复,凯特•布莱恩名声最炽的时候,若是过几年,凯特•布莱恩又没有什么更大的作为,那么,这股炙手可热也就落下去了。

    “哦,美貌的女士,您的美丽令晨曦都为之黯淡,您是布莱恩先生的女伴吗?”

    “啊,我是学长的助手,男爵你好,我叫菲尼。”职业猎魔人面对普通人,天然就有一种俯视,因此菲尼虽然仅仅只是一名低阶职业者,菜鸟猎魔人,但她在休斯坦布尔男爵也没有显得多么弱势,事实上,菲尼平生显露弱势,就仅仅只有在那个男人面前。

    虽说急着要捞钱,但石应虎终究还是沉得住气的,休斯坦布尔男爵毕竟按自己言说的,邀请到了十几位温尔塔最大的金主,投桃报李也罢,偿还情面也罢,石应虎很给面子的出席了酒会,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同那几位商界大佬逐一认识了一下。

    一个多小时之后,大家都玩得比较累了,休斯坦布尔男爵把大家都通缉到了一个房间,这就是给凯特•布莱恩做场子了,他也知道凯特•布莱恩是想捞钱,但他不知道对方想怎么捞钱,这位布莱恩先生给自己面子,那么自己也就给这位未来的传奇法师做个场子,至于他能不能捞到钱,能捞到多少钱,就不关自己的事了。

    端着酒杯,注视着在场的众人,石应虎笑了笑,然后开口问道:“大家知道,我们这些人为什么喝红酒吗?”

    “……”

    “…………”满场静默,这个问题,恐怕谁都没有认真想过。

    “当然是因为红酒比清水好喝啊,布莱恩先生,这算是什么问题?”一名做红酒生意的肥胖老人这样笑道。

    “呵呵,这个问题的确无趣。那我就换个有趣些的问题,阁下,知道自己能活多久吗?”石应虎摇晃着酒杯,走到那名肥胖老人面前,俯下身,这样笑言道。

    这个问题一出,满场都寂静了。尤其是那名肥胖的老人,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神色变得有些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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