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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我叫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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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卫零,是一个孤儿。

    我不记得我阿爸阿姆长什么样子,但听我卫幽叔说,我阿爸是世上最帅气最威严的男子,他有一支叫长风的弓,当他拉满弓弦,射出的长箭可以贯穿日月。而我阿姆是世上最慈祥最善良的女子,她做的饭是人间最美的味道。

    但我真的记不起他们的样子了,虽然他们多次出现在我的梦中,但他们的面容永远模糊着,每次当我尝试看清他们样子的时候,我都会从梦中惊醒。

    两岁的时候,挽风城被白骨族和血族联手屠灭,父亲是城主,他带领战士和族人跟两族血拼,那一战打得山河崩碎,日月无光。但最后父亲还是死了,还有阿姆,还有好多好多族人,他们都死了。

    白骨族和血族把卫幽叔心中最美好的圣地变成了人间炼狱。每次说到这,卫幽叔都忍不住面露凶色,有时候还会流泪。

    “小零,你是城主的儿子,是我们挽风城的希望,你要好好活下去,然后替大家报仇。”这是卫幽叔经常给我说的一句话。

    ‘报仇’这就是我活下去的目标,也是支撑我与凶兽搏命的信念。白骨族,血族,他们毁了我的所有。那么,我就要让他们也尝试这种滋味。

    似乎继承了阿爸的优良血统,我的修炼天赋很高,在我三四岁的时候,卫幽叔就开始教我练功。他只教给我一套功法,它的名字叫做‘长风’。卫幽叔说这是挽风城至高武学,配合那把长风的弓,便可以诛杀神佛。

    我没有见过那把叫做‘长风’的弓,那是阿爸的武器,在最后一战中不知去向。应该是被白骨族和血族拿走了吧,他们毁灭了挽风城,杀死了我阿爸,又怎么会留下一把宝弓呢?

    我要拿回这把弓,从我开始修炼‘长风’的那一刻起,我便立誓要拿回那把同样叫做‘长风’的弓。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不知道我穷不穷,但我知道我没有家。我原本的家在人族和百族交界处,卫幽叔告诉我城主府有一座小型瀑布,瀑底的深潭中养着五颜六色的烈锦鲟,当阳光灿烂的时候它们就会跳出水面吐出斑斓的气泡,卫幽叔说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哈哈大笑。

    但这些我也回想不起来了,这些年来,卫幽叔带着我一直流浪。我曾经问过卫幽叔,我们为什么不去投奔其他势力呢?卫幽叔说,有时候财帛动人心,就算是最良善的人,也会暴露出内心最阴暗的一面,而这种阴暗是两人无法承受的。

    卫幽叔是元婴期高手,他是阿爸的护卫统领。他说阿爸是他最敬佩的人,他还是说阿爸是挽风城修为最高的人,是合体期高手。

    不管是金丹还是元婴都离我过于遥远,我要做的就是跟卫幽叔一起活下来。卫幽叔带我逃脱过很多危险,凶兽、百族,甚至还有人。每次战斗,卫幽叔都会告诉我不要怕,因为我是挽风城的城主。挽风部落就算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迟早也会重建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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