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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我去蛮荒串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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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不信我掀桌子啊?”

    木森觉得自己是个悲剧,不过是在树下躲个雨,就被一个雷劈到了蛮荒。人家穿越不是贵胄王侯,就是富商巨贾,还一大堆的金手指。到自己这里,不仅没有金手指不说,而且环境恶劣,朝不保夕,说起来简直都是泪。

    木森穿越的地方是枯木部落,是人族的下等部落,在它之上,还有人族中等部落、人族高等部落和人族主城。在这个世界,除了人族外,还有血族、仙族、骨族……等诸多种族。但木森一直认为人族是最牛逼的种族,没有之一。这倒不是因为他人族的身份,而是因为人族敢跟百族单挑。是的,一个种族单挑成百上千的种族,就问你溜不溜!

    可是有些事情说起来豪迈绚丽,但背地里都是鲜血和热泪。百族一直想断绝人族传承,让人族重新成为百族的血食。为了抵御百族侵入,近些年来,百族和人族交界处烽火连天、小战不绝、大战不断,每时每刻都有人受伤和死去。

    除了边界外,人族腹地也不太平。不断有百族潜入搞风搞雨,甚至几个高等部落都被他们偷袭血洗。总之,这个世界混乱的一塌糊涂。

    望天,不会是想让我拯救世界吧?可是我没有附带这个技能啊。或者说,这一切都是一场梦,醒来大家还是好朋友。

    于是,木森闭了三十二次眼,据说这是一个神奇的数字。

    然而……然并卵啊!

    依然是蛮荒,依然是枯木部落。

    木森摊手看了看手心,很想骂声‘妈卖批’。但是认真思考了一下,骂人似乎没太大用处,这是弱者的表现。于是他默默捡起了一块石头,“嗖”的一声给扔上了天空。

    这世界,能动手的就尽量不要动嘴。

    “谁砸我?”

    就在木森回想自己刚刚动作是否帅气潇洒的时候,一声怒吼从远至近传来。

    要完!

    木森觉得一定是出门前忘了看黄历,否则怎么会倒霉到这个地步。喝水塞牙缝,出门踩狗屎,扔块石头都能砸住部落首领。这运气,我就问还有谁?

    三十六计中,只有‘走’才是上计,所以木森准备开溜。不溜难道还陪首领喝个茶聊聊人生吗?

    “小森!”

    听到这个声音,正在蹑手蹑脚准备风紧扯呼的木森浑身一僵,心中无数匹羊驼呼啸而过,尊敬的首领大人,你是飞过来的吗?

    “木奎叔,你咋来了呢?”

    好汉不吃眼前亏,木森决定笑脸相迎。他轻轻转过身来,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双眼微眯,原本俊朗的外表竟然活生生被他展现出下贱的味道。

    “唉……”

    看到木森这个德行,原本怒气冲冲的木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这孩子啥都好,就是太惫懒了。这么好的天赋,却不思进取。在修炼的时候为了偷懒,竟然连十二指肠黏 膜防御机制减弱这种听都没听过的病都给搬出来了。要不是当时把他一顿胖揍,他还指不准出什么幺蛾子呢。

    “一千组基础刀法练了吗?”

    自从发现木森的天赋其实很好后,木奎就为他量身订做了一套修炼计划,修炼量是同龄人的两倍。练不完?呵呵,你见过砂锅大的拳头吗?

    听到一千组基础刀法,木森忽然有种哔了狗的感觉。一入侯门深似海,一练刀法悔终生。

    蛮荒的孩子力气大,三四岁就开始在部落战士的教导下开始习武。在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学一些简单的吐纳之术和打熬气力的基数拳脚。等到七八岁的时候,孩子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喜好来选择兵器。原来木森是打算选择剑的,毕竟作为兵器中的君子,剑不仅长得符合自己的审美观,用起来也是潇洒到不行不行。

    但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木森想到了所有可能,就是没想到枯木部落压根就没有剑这种兵器,更不用说与之配套的功法了。木森一脸认真地问部落战士:“部落为什么没有剑?”,部落战士也一脸认真的回答:“剑太难学,而且所需要的功法太过高深。部落太小,没有相应的功法,也就没有剑了。

    人生就是如此艰难,无奈之下,木森只得选择了刀,既然用不了君子剑,那就用霸王刀吧。

    但万万没想到,这是一切悲剧的根源。还记得那天夕阳下的奔跑,是我逝去的青春。不,是我逝去的自由。那日,朝霞满天,有飞鸟越过炊烟袅袅的部落,看门的凶兽偶尔传来吠叫,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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