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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四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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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的港岛,距离盛夏还有段日子,天就热得像要着火一样。

    小小的明记面馆,挤挤挨挨,人满为患,店里香气缭绕,食客们的脸沉在一片白色的雾气中,蒸得面色红润,吃得口齿留香。

    清汤牛腩面——这家小店的金字招牌,汤头地道,牛腩滑嫩,面条劲道爽口,刚刚登上港岛某著名美食杂志,被美食家点评为港岛十大必吃的民间小食之一,已然成为这片街区的传奇。

    食客捧场,生意兴隆,原本是件高兴的事,奈何店铺太小,容量十分有限。

    此刻正是饭口,客人一波一波的涌进来,老板明哥只得请客人们拼桌,所幸大家都是冲着牛腩来的,不是很在意。

    角落里——

    扎着牛角辫的小女孩,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懵懵懂懂地看着坐在对面的男人,慢慢伸出小手,吱吱呀呀地指着那人,眼神里充满好奇。

    年轻的妈妈觉得这样不礼貌,赶紧拉回孩子的手,小声训斥:“不能用手乱指人,没规矩。”

    小女孩不甘心,一双黑眼仁滴溜溜地转来转去,口齿不清地嘟哝:“那个哥哥……真好看。”

    妈妈忍不住笑了,小小年纪,就学会以貌取人了——虽说童言无忌,可是这样对人家的外貌品头论足,到底是件失礼的事。

    妈妈冲年轻男子笑了笑,眼神里满是歉意。

    对方回以浅笑,一言未发,却十分得体,用餐巾擦了擦嘴角,优雅地站起身,越过吵闹的人群,走到柜台那里结完账,转身离开了。

    年轻的妈妈望着那人的背影,忍不住叹道:的确是个好看的男人,还这么斯文客气。

    过了没多久,妈妈带着小女孩也付钱走了。

    老板明哥叫人过去收拾桌子。

    谷雨就拿着抹布和餐板,走过去拾掇桌上的碗碟,单薄的身子,细细的胳膊,手脚却十分麻利。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原木色的餐桌上,上面有颗黄豆大小的物件,在阳光下闪着璀璨的光,五色斑斓,仿佛一颗小小的星星。

    谷雨被它的光芒晃了眼,好奇地捡起来,对着阳光看了看——原来是一颗袖扣,钻石的。她又仔细看了看,眉心微皱,将那颗袖扣揣进口袋,继续忙店里的活计。

    店里的客人慢慢散了,那个丢了袖扣的客人,却一直没回来。

    谷雨将那颗袖扣交给了老板明哥,明哥拿在手里,啧啧有声:“钻石的,有钱人啊!”

    谷雨点点头。

    一般店里客人遗落了东西,明哥都会先收起来,有客人回来找,他就交出去。如果客人不回来,明哥会暂时帮忙保管,来往的都是街坊,这一片住的都是穷人,落下的物件大多不值钱。这么昂贵的“遗失物”,明哥是第一次遇到。虽然做人应该路不拾遗,可是如果那位客人不回来找,就这样交给警察,似乎有点可惜。他看了看谷雨,小姑娘乖乖巧巧地站在那儿,单薄的身板,齐肩的黑发,厚厚的齐刘海,午后的阳光笼在她身上,在逆光中看着,就像一个透亮的玻璃娃娃。

    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忽然就动了恻隐之心,将那颗袖扣直接塞进了谷雨手里,嘱咐道:“如果客人回来找,你就给他。如果不回来,你就自己留着吧。”

    谷雨垂下眼,那颗袖扣静静地躺在她掌心,18K铂金打造,12颗小巧的钻石切割完美,造型别致,这是专属于男人的低调和优雅,仿佛一件小小的艺术品。

    她就那样看着,不动,不说话,没揣进兜里占为己有,也没表示感激。

    明哥把谷雨的沉默,当做不好意思——想想也对,女孩子嘛,年纪轻,人又老实,当然不好意思占这个便宜。

    他抬起肥肥的手掌,在谷雨的瘦肩膀上拍了拍,打气似地说:“没关系,拿着吧!”怕小姑娘不敢接,又补了一句,“真没关系,那些有钱人不在乎这些,拿着它去财叔那里当,正好贴补一下家里。”

    谷雨被他拍得晃了晃,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她把袖扣放回明哥手里:“不能要。”

    “哎呦,你这丫头怎么这么倔呢?让你拿着就拿着,还跟我客气。”明哥边说边往她手里塞。

    谁知小丫头退后一步,还是那句话:“不能要,你跟我,都不能要。”

    明哥奇怪地看着她,问:“为什么啊?”

    谷雨垂下睫毛,看了那颗袖扣一眼,说了一句:“他会回来找的。”

    明嫂在后厨喊人帮忙,谷雨转身进了厨房。

    明哥困惑地看着小丫头的背影,自语道:“你怎么知道他会回来找?”

    话音刚落,有人敲了敲店门,明哥回头,看到一个衣着体面、五官端正的男子站在门口,礼貌地问:“你好,我老板忘了一颗袖扣在那边的桌子上,请问贵店的人有没有捡到?”

    明哥望着男人高大的身影,攥着袖扣的手冒出一层薄汗,郁闷地想——这丫头还真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秦川走出明记面馆,钻进一辆银灰色房车。

    等在车里的男子正在玩一款很热门的手机游戏,听到动静,抬头瞧了他一眼,问道:“拿回来了?”

    秦川点点头,将袖扣交到那人手上:“拿回来了,老板人很好,我一说,他就想起来了。”

    男子“嗯”了一声,将袖口装进兜里,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在你眼里,能喘气的都是好人。”

    秦川被噎住了,不过面前这人就这德行,他见怪不怪,也懒得跟他计较,系安全带的时候,又随口问了一句:“你怎么会跑到这边来吃东西?”

    他记得这大少爷一直很怕脏,这种人流复杂的地方一般不会过来。

    那人指了指扔在车座上的杂志:“这本杂志上推荐的,就来试试,味道不错,就是人太多。”

    “那怎么会把巧巧送你的袖扣落在店里了?”

    “吃面的时候觉得热,随手就摘下来了,当时想着吃完再戴回去。谁想到,面吃到一半,遇到一个蠢妈妈带着个熊孩子,那熊孩子看着我直流口水,蠢妈妈一脸花痴样,我还不赶紧走?一着急,就忘在那儿了。”说到这儿,男子撇了撇嘴,“果然,傻是会传染的,以后真得离蠢人远一点。”

    秦川瞥了他一眼:“你说话能别那么损吗?”

    那人双手一拱:“我嘴损,您是圣人,什么时候修传立碑?我去祭拜您。”

    秦川又被噎了,忍不住反驳:“你大少爷吃碗牛腩面也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弄丢了,我帮你找了回来,至少在礼节上,你是不是该对我表示一下感谢?”

    那人眼睛都没抬一下,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语气:“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向来是有恩不报,有仇必偿。别装得好像第一天认识我一样,觉得不满你可以走啊,又没人留你。”

    秦川无语。

    是的,他的确不是第一天认识叶念泽,严格来说,他们是一起长大的。

    秦川是个可怜的孩子,五六岁的时候被亲生父母扔在大街上,眼看就快饿死了,是叶念泽的父亲——叶正豪把他捡回了家里,救了他一条小命。

    或许他跟叶家投缘,叶正豪很疼秦川,待他就像亲生儿子,秦川的生活待遇、吃穿用度都跟自己的两个孩子无异,就连秦川上学背的书包,都是叶家兄妹的同款,换了个颜色而已。

    秦川感激叶家大恩,叶正豪对他却没有别的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请他保护自己的一双儿女。就是这句殷殷嘱托,从一个父亲的美好愿望,变成了秦川一辈子都解不开的枷锁,和醒不了的噩梦。

    所以,五六岁的小秦川就变成了叶念泽的小跟班。所以,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位叶公子的脾性。

    有人说,如果把港岛比作一块沧海横流、五光十色的英雄地,那么叶念泽就是这块英雄地的“林中秀木,人中翘楚”。他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进退得宜,谦和有礼,虽是白面书生,却毫无萎靡之气,温润如玉面容下的雷霆手段,令一干老江湖都为之折服。

    对于以上传言,秦川的评价只有四个字——骗鬼去吧!扒开叶念泽那层好看的皮,这人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混蛋。

    叶念泽最遭人恨的地方,不是他作恶多端,不是他心狠手辣,而是他无论行善还是作恶,全凭自己一时高兴——没有道德,毫无廉耻,甚至毫无规律可循。

    他可以在某天早上醒来善心大发,打赏那个陪他春风一度的女人一座豪宅,出手阔绰到令人咋舌,只因她向他哭诉自己有一个人神共愤的悲惨童年,而他认为她的故事十分感人,且合情合理。

    他也可以毫无理由地给每一个他看不顺眼的人下套子,使绊子,设出一个又一个陷阱,让对方兄弟阋墙、父子成仇、夫妻反目,搅得人家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秦川不止一次反对叶念泽这些“无聊”的游戏。用秦川的话讲——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就算你手段缜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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