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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塞外首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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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斌带着戏志才、郭嘉策马来到阵前,关羽、张飞二人见了,忙分身让开帅位。王越一直守护在王允身边,等闲离开不得,而吕布则早已受到丁原的征辟,留在了太原城中。

    吕布于近两百五十步的距离之外,一箭射落匈奴大单于羌渠帅旗的壮举,早就在太原城中流传开来,身为并州太守的丁原,哪有不知道的道理?想来有了丁原的青睐,郭斌的看重,张杨的指点,吕布的为官之路不会太过坎坷。当然,他那个乱说话的臭毛病若是能改改,那就更完美了。

    两军在约两百步的距离上相互僵持着,郭斌等人放眼望去,只觉得对方人数比己方要多不少,可具体多了多少,他就看不出来了。

    关羽来到郭斌身后,沉声道:“主公,对面大约一千五百人,适才领头的出来说,是鲜卑大单于和连的部众,要我们交出物资才可通行。”

    郭斌点点头,对面人数虽众,装备却是良莠不齐,有的拿着狼牙棒,有的腰挎单刀,不过人人后腰上都悬挂着弓箭,胯 下战马虽不一定及得上郭斌所骑乘的神骏,较之一众部曲的战马却要强出一筹。鲜卑人也不傻,他们的顶级骏马,自然是不会卖给中原人的。张世平与苏双先期运送到伏龙山庄的战马,虽然较之中原地区的马匹质量要高出不少,可还是比不上草原上真正的宝马良驹。

    郭斌此行,因是要北上塞外,并没有什么攻略城池的战斗任务,故此这七百部曲均未曾装备步战所用的长弓,而是官军标配的骑弓,因此无法利用长弓的射程优势对地方造成火力压制。因为长弓的弓身太过长大,在骑马作战时操作便不那么便利,在节奏极快的骑兵交战时使用这种射速低的弓箭,简直与找死没有两样。况且马上作战极为颠簸,便是训练再精良的士兵也很难在骑马时保持射击的精度,因此相对于射击精度来说,射速便愈加重要。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中原王朝士兵的骑术。若单从骑术上讲,较之每日生活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来说,中原王朝的骑兵便差得远了。在如今没有马镫的时代,使用双腿的力道夹紧马腹来维持骑马时的稳定性,毫无疑问是一项极高超的技术,在中原地区,或许只有自小习武的将领才有可能做出这种在马上手持长兵器作战,而只用双腿掌握平衡性的高难度动作。

    因此,郭斌手下的士兵中,除了那三百特种士兵,便是如今跟随他南征北战的七百部曲,其背上长枪的作用也仅限于下马列阵迎敌这种防御之中。在骑乘战马进行进攻之时,使用的则是环首刀。因为环首刀重量轻,易于把控,更重要的是可以单手使用,这样便降低了其使用难度。所以,战士们可以在双腿夹紧马腹的同时,以单手抓着马鞍和缰绳,这样便可以在掌控战马奔驰方向的同时,有效地保持冲锋时身体的平衡性。

    与之相对的,在草原上,骑射则是一个合格的牧民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算是一个成年男子的标配技术。因此,无论是匈奴人还是如今得势的鲜卑人,他们的普通士兵在马上保持平衡的能力都可以赶得上中原自小习练骑术的将领了。

    然而,战争从来不是一个数据的计算和对比的数学游戏,骑术好并不代表着战斗力强。相对于骑马民族的优良骑术,中原王朝的长处则是无与伦比的经济实力,这种实力折射在中原士兵的身上,则是甲坚兵利。中原王朝便是凭借着这个甲坚兵利,将匈奴人逐出了东亚大草原。

    骑马民族的弓箭较之中原王朝相差太多,他们弓箭制造的技术和工艺决定了其弓箭的射程和杀伤力远不及中原。中原王朝的弓箭都是由政府统一配发的,在保证了数量的前提下,质量也好得出奇。而草原民族的弓箭则多为自备,很难想象他们使用自制的木质骑弓所射出来的,以黑曜石乃至动物骨头所做的箭头可以射穿中原士兵的皮甲。

    汉王朝的盐铁专卖政策和对出口铁器的严格把控,使得草原上的牧民们铁器奇缺。若是有了钢铁,多造一把刀不好吗?谁还会去浪费昂贵的钢铁去打造在战场上一次性使用的箭头?因此,中原王朝的士兵们所使用的铁箭头便成了牧民们极喜爱的硬通货,当然,谁也不想以自己的身体去承接那昂贵的铁制品。

    大汉王朝之所以能够始终在面对草原民族时保持着高傲和心理优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装备的精良。汉军可以一打五,并非是一句玩笑话。

    郭斌手底下这七百部曲,经过的战阵多了,心气也高了,再加上中原王朝几百年来对塞外骑马民族军事上碾压般的优势,使得他们即使在面对两倍于己的鲜卑骑兵时,亦可以丝毫不见紧张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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