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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黄巾之乱 第一百二十三章 弛党 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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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破阳翟县黄巾军后十数日,郭斌收到了朝廷诏令,伴随诏令发来的,还有袁绍的私人书信。

    诏令开头一部分是训斥郭斌的,大意是朝廷既然让你统领越骑营,你小子就给我好好带兵打仗就好了,别瞎管党人的闲事。一番训斥后,又转而表扬了郭斌在剿灭阳翟县黄巾军中的优异表现,给天子挣了面子,没有辜负天子的一番看重。最后结果是爵位不变,官职不动,还是伏龙亭侯,以骑都尉领越骑营,而主要任务则成了协助官军南路主力剿灭盘踞在颍川的黄巾军。

    而打开袁绍的私信,里面却是一份朝廷新发的邸报。很快,郭斌便在上面看到了大赦天下的消息。其实,在大旱之年,再加上黄巾军在各地起义,天子大赦天下,笼络人心,也是惯常用的手段,而诏书中令人兴奋的却是另有其事。

    诏书中以大赦天下的形式免除了亲属关系与党人在小功以外者的禁锢,虽然并未给窦婴与陈蕃等人平~反,却是党锢之禁松动的信号,是一个值得庆贺的好消息。而不学无术的郭斌不知道的是,历史上中平元年四月,汉灵帝怕党人与黄巾一同作乱,遂于夏四月丁酉日大赦天下。他的一封投机取巧的奏折,竟真的将党~禁松弛的诏书提前了一个月。

    普通老百姓不知道这封诏书里面的道道,可官场中人却是心知肚明的:窦婴、陈蕃早已作古多年,是否平反都是小事,而能将亲属关系与党人在小功以外者的禁锢解除,便是在实际上解除了党锢。

    所谓的“亲属关系与党人在小功以外者”指的是什么呢?

    小功,是旧时丧服名,五服之第四等。五服是丧葬制度中的五种不同服饰,根据亲疏远近的不同,服饰与服丧期限亦会有变化。

    小功的服饰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简单来说,服小功的人,本家中包括你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祖父的亲兄弟和堂兄弟,以及祖父未嫁的姐妹和堂姐妹,已经出嫁的堂姐妹,亲兄弟的媳妇,祖父的亲兄弟的孙子(即同一曾祖但不同祖父的同辈男子,为从堂兄弟),以及未嫁的祖父的亲兄弟的孙女(同一曾祖但不同祖父的同辈女子,为从堂姐妹)。

    而在外亲中,则为外祖父母(即外公外婆),舅舅,姨母。

    小功之上有大功、齐衰(音cui)、斩衰(音cui),亲戚关系依次递增,而小功之下,有缌(音si)麻。在古代,这五种亲戚关系,在法律上对应着五种不同的服丧期限和丧服粗细。从最重的斩衰,穿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的丧服,到最轻的缌麻,穿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丧服,服制逐渐减轻。而服丧期限则由斩衰的三年,到缌麻的三个月,依次递减。

    此次刘宏的诏令,将党人的亲属关系在小功以外之人的禁令解除,实际上便是将党人本身家族之外受牵连之人的禁令解除了。而这一部分人,是在党锢之祸中受牵连最广泛的一批人。

    熹平五年(176年)闰五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要求解除禁锢,灵帝不但没有听从,反而收捕并处死曹鸾。接着,灵帝又下诏书,凡是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中任官的,一律罢免,禁锢终身,并牵连五族。

    也就是说,第二次党锢之祸,非但将党人的家族成员全部封杀,甚至连党人的门生、故吏一并封杀了。而此次解封,主要的受益者,便是这些党人的门生、故吏。

    而所谓的“门生故吏”,指的到底是什么人呢?所谓的“门生”,泛指学生与弟子,中国东汉称儒学宗师亲自授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而“故吏”,指的是官僚旧时的属吏和由他们辟举为官者。

    为什么要将其门生故吏一并封杀呢?

    因为东汉入仕主要通过察举、征辟,又需官僚举荐,于是大批追求功名利禄之士纷纷投靠以儒学起家的官僚门下充当门生。充当门生,不仅要出财货,致赙赠,还要为主人奔走服役,甚至要为主人行不法之事。门生要以君臣父子之礼事宗师举主,主子死了要服3年之丧,并继续侍奉其后人,形成一种世袭的臣属关系。

    另外,东汉中期以降﹐选士“论族姓阀阅“的倾向加强﹐做官途径逐渐为豪门大姓把持垄断。一般“世单家富“的人﹐往往要投靠豪门大姓﹐才有在其属下或被其举荐做官的机会。汉制﹐三公得自置吏﹐刺史得置从事﹐二千石太守得辟功曹掾史。这些先后被辟举的人﹐东汉总称之为长官或举荐者的故吏。故吏一经辟置﹐即同家臣﹐称长官为府主﹑举主﹐为其效劳﹐致送赙赠﹐甚至生死相依﹐同患共难。府主﹑举主死后﹐故吏要服三年之丧﹐并继续事其后人或经纪其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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