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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羽兄弟好;雾满拦江大大是个女孩,你说女孩能写出《黑金道》那样的是不是一种奇迹?本身我喜欢《江湖》多点,《黑金道》看来有点让我不舒服的是猪脚太懦弱,我喜欢强者。看到里面的那个小子要扇人家女孩耳光让人家脱裤子的场面,还有流氓**的下流场面,真是让我无法想象这居然是女孩写的黑道。我的书比《永不放弃--混在**》好的一点是字比他多,比他差的一点是他才十几万字已经红成那样,我比他字多却依然是个拖鼻涕阿巧。巨汗、、、、、、、、
再相逢兄弟好,近来不是为了工作的事在忙吗,大家见谅点,真是霉运当头啊。本来这次强推要有我的,不过现在看来也是没戏,上面有才6字,几百推荐的新书,就是不放我的,也不知道他们斑竹心里是想什么,嗨,大概把我忘了吧、、、、、、、我想一次就写完,也要有那么大本事啊,现在看来,不太监真的是要付出好多啊、、、、、、、、
光脚汉兄弟好,军刀大哥的事我一直听说,每天我的票都要留一票给他的,剩下的你说我给谁了???哈哈、、、、、、、、
冥河之畔兄弟好,你放心,我不会变成血红那么YY的,我也写不来这样的YY。
老实不吃亏兄弟好,《江湖》是我最欣赏的一本,我有他的实体书,这是我唯一的网络实体书,可以这么说,《江湖》如果来了起点,黑道的位置十年内没人能超过他。尤其是他的前转,更是好看。
决战天下兄弟好;我认为你夸我的那个字是仓圣造字时犯的一个极大的错误,“好”,一个女和一个子,不就是男人和女人么,一男一女能有什么好事?我觉得“奸”字用来做“好”含义比较好,有才干的女人不是“好”么。下次夸我,记得来上这么个字-----“奸”!!!!!!!
最爱女人兄弟好;古人常说“一字师”,今天我看来,那是在说你。“仇人头”的确是比“敌人头”要更热血一些,只是这句话是古龙大大的,我怕改了,别人要说~!~#¥#¥
天都在现实中其实并不存在,只是虚构的一个城市,原本想按照中国地理环境中和它比较契合的青岛去写,由于我没去过那儿,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变成哪儿的了,好在表明了这是虚构的,倒还说的过去。你说的方言,那标准是出于好玩才写写的,“白相”一词的确是上海话。
无水无土无金无木无火兄弟好;刘华强当然看过了,不过他和我描写的人物有太大的出入了,他是个夺命的杀手,不是个混迹的流氓,他的情况和《江湖》中的潘云飞很象。我觉得犯事哪里都不好呆,尤其是现在,所以还是别犯事的好,要是真犯了,只能(、、、以下内容被屏蔽)。
残剑刺飞雪兄弟好,对小道这章的出现,我觉得只有用“父爱”来形容了,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嘛。
大头鱼老哥好!!!!!还以为你不见了呢,心想坏了,大头老哥估计是看不上偶的了,没想到还能看见你,心里很高兴。
秦皇,汉武兄弟好;你说枪是来用的,哈哈、、、一听就知道是个经常用枪的人才能说的话,哈哈,祝你**了无痕!!!!就给我一票?太小气了侬!
直力行兄弟好,下坡路是少不了的,哪个人都会有瓶颈的,我也不例外,**,大家提供点素材给我啊。
奥芬02,烈焰万丈,愚人2000,j001,idayeheh,兄弟们辛苦了,感谢你们的支持啊!!!!!!!!!!!!!!!!
今天抽空在晚上半夜来上网,网吧里我的卡上还有三块钱,能写到哪里,我就贴上来,明天去取钱再把他续上,大家支持我的到三江帮我发个贴,或者告诉朋友们来支持一下,可怜静官身边没什么识字的朋友,又要忙着为了上班的事奔走,拜托一下大家了。起点又给我一次打击,言而无信,我开始后悔在这首发了,真是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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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并没有来的及去找道明臣的麻烦,麻烦已经找上了他了。天都的黑道也历经了一次重大的震荡,道上的人在重阳这天才算明白了什么是铁血手段,如果说和新疆人开片是龙腾的初试啼声,将阿莫不动声色的铲除是龙腾的清吟,那么九九这天发生的事就是告诉道上的朋友,龙腾这头睡狮开始咆哮了。睡狮,这是当年正流行的一种称呼。
重阳这天是中国历来传承的老人节,这天要喝菊花酒,要登高,道明臣这天请了很多翻身村的年长的老人去爬“纣臣墩”,说要登高远眺。他也是有深一层的涵义,想在这次登高里,向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透露一下自己想当村长的意愿。小贝只露了一下面,就消失了,包括当时的道明臣也没想到,小贝会在接下来的时间居然敢闯出那么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来。
南风自从那天被道明臣两师徒当众羞辱以后,压根就没心思去过什么重阳节了,而是选择了韬光隐晦,架势堂的龙头大哥刘思甜还没有回来,架势堂自己内部也有点拿不定主意,毕竟和黄帮大规模开战,没有龙头的首肯,这也是谁都不敢抗的大锅,南风是最郁闷的一个,有仇不能报,谁都有点郁闷不是。
天都人有个习惯,就是“白天皮包水,晚上水**”,当时的天都虽然算是比较大的城市,娱乐生活也远比其他城市丰富,但这个传统却一直保留着。白天,人们总喜欢泡壶好茶,在茶楼里美美吱溜着,再点上一只夹牛肉的大火烧,摆摆龙门阵;晚上的时候,天都人喜欢去浑堂泡一把澡,洗洗风尘。浑堂就是澡堂,天都人喜欢这么叫。
这样的生活是每个土生土长的天都人都喜欢的,南风也很喜欢。每天的下午五点左右,他都喜欢去一家浑堂里好好泡上一泡,小睡片刻,然后再去该去的地方溜溜。
事情就发生在浑堂里。南风是和两个马崽在五点半左右进的浑堂,这比以往要稍晚一些,因为今天又有点事给耽搁了,他的儿子在学校伙同几个一般大的孬小子把一个漂亮的女孩用麻袋蒙着了头,想拖到学校后面的树林里给轮了,没想到给学校的一个老师看见,几个小子从地上抠了几块砖头把老师脑袋上开了几个洞,被送到了派出所。南风去把这件事给平息了下去,所以耽搁了一段时间。令南风有点恼火的是,自从前几天被道明臣硬吃的事情发生以后,所有的人看他的目光明显变了,变的特别的暧昧起来,就连以前关系特别铁的派出所所长也不例外。
南风很不满意。其实他从别人的眼色里已经充分的感觉到这一切,都是那个道明臣惹出来的,南风在心里咬牙切齿了一番。
浑堂里的人都知道南风,一个一个亲热地和他打着招呼,南风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出了点异样,这时的浑堂是最忙的时候,座位一般都已经全满了,但每次南风来的时候总是有人主动的起身让座。今天他发现居然让座的人犹疑了一下,虽然眼神游弋的速度很快,还是被南风捕捉到了。这让他很是不爽。
两个马崽何等玲珑,还没轮到他发话,已经冲上前去,一个乒乓大连环,左右开工扇了对方几个八斤重的大嘴巴子。“**,起身没说快点,你他妈长在床上啦!”马崽吼道。两个马崽都是两劳释放人员,长的魁伟雄壮,剃着怕人的平顶头,鬓角刮的铁青,就象山林中刚刚窜出的豹子,眼睛里全是邪恶和嗜血。被打的人当然忍气吞声地赶快下躺椅来,老老实实抱着衣服去了别的地儿,紧靠着的两张比邻的两张位置上的人也赶紧爬了起来,给他们让座。
南风鼻子哼了一下。什么也没说,脱了衣服和两个马崽下了焦池,所有的人脸上都写着不满,目送着南风那张还有道红色划痕的光滑的屁股消失在焦池的木门后。
“妈的,有什么了不起,有本事找月经哥狂去!”刚刚被打的人摸了摸脸小声嘀咕道。
“嘘、、、、、、、”跑堂的一脸的担心,“你小声点,哪个如果把话替你传到他耳朵里,你还不知道怎么个死法呢。”
刚刚被打的人穿好了衣服,正在系鞋带,听到这句话,手抖了一抖,起身赶紧的走了。
南风没有多泡一会,关键还是腰上被小贝那玻璃瓶捅了一家伙的缘故,玻璃瓶虽然捅的不深,创口却大的很,南风那天被绞了七针,前几天医生关照尽量不要下水,但这几天,他实在有点忍不住了,还是来用莲蓬头冲了冲。反正腰上用塑料纸包住了,在焦池上的木格坐了会儿,想起医生的嘱咐,南风和两个马崽打了招呼,自己就先出来了。
跑堂的马上沏了壶好茶给递过来。一般这样的茶叶是跑堂的自己喝,但今天明显南风有点火气,跑堂的也不敢怠慢,把自己的私藏拿了出来客串了一把共产。
滚热的毛巾敷在了南风的脸上,浑堂里一下子变的安静了起来,刚刚还在说话的人一个个都跟没话说了似的,全都保持着沉默。南风虽然脸上捂住了毛巾,但还是一股得意情不自禁涌现出来。是啊,只要把那次的颜面挽回来,他还是这一方的霸主,这是谁也替代不了的。一个修脚师傅赶过来替南风修脚了,这是他每次在这里的必备节目,是不用吩咐的。跑堂的象修脚师傅打了个手势,意思就是你今天不要收他的钞票了,修脚师傅傻笑了一下,也不知道听懂了没,跑堂的在心里叹了口气。
“老大,你不再去泡会了?”马崽出来关切地问了一句。
南风把脸上的毛巾拎开,汨了口茶,“你们怎么不去泡了,还早呢。”
“我们出来透会气,里头有点闷人。”马崽湿碌碌地坐在了躺椅上。
全浑堂的人都在偷偷地看着三个人身上的文身。架势堂的人的文身很特别,都是纹在下面的,看起来就晓得是“白相人”。两个马崽一个下面纹的是一只大象的脑袋,象鼻子嘛不消吩咐便是那天生的了。还有个马崽纹的是个齐天大圣,手里那只金箍棒也是现成的,这有个名堂,叫做“金猴奋起千均棒”!(原谅我主席!)南风纹的更加特别,他在**纹了个古代的仕女,而且是**的,双手正在高举着,象补天一样托着南风的两颗蛋蛋。这也有个名堂,叫做“仙女托蟠桃”,据说还是文身师傅根据莫高窟的“飞天”萌生出来构思。彼时尚无创意这一说。(原谅我张大千大师!)
两个马崽感觉到了别人注视的目光,都得意地把裤裆叉的老大,还用手不停地拨弄着,他们这种人把这样的目光理解为“崇拜”。
“道明臣这小子的帐我得赶快算,要不然你看看,连这些**看我的目光都变了。***。”南风把打火机拿了出来,点了支烟,屁股上又传来似乎那火辣辣的痛楚。
“哥,刘思甜要再不回来,咱们就自己干吧,找两个民工,城西我们自己不能去,被人认出来大概不知道怎么死,找两个民工,半路堵他,那些民工认钱不认人,力气又大,让他们拿个船场的八磅的铁锤,一锤下去废了丫的。”身上纹象头的马崽说道。很多浑堂里的水虱子们突然发现,那个人的象鼻子在遇到冷空气后,开始慢慢变的小了。水虱子们都相视一笑,心里有了种报复的快感。
“不大好吧,我听西城的以前一起玩的一个人说,那小子身边都带这“走动”的,都是东北虎,看样子就凶悍,估计民工不是这些人的对手吧。”另一个马崽喝了口茶,摇头否定了这个建议。
“那四个“走动”就是那天打我儿的,都是***混蛋,我连他们一起要给点颜色。”南风愤愤地吐了口口水,摇头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实在不行,就等刘思甜回来吧,他这次是去广州接两个人,你们猜猜是谁。”
“是谁?”两个马崽都异口同声地问道。
“是“二王”兄弟俩。”南风的脸颤抖了一下。
“什么?”两个马崽倒抽了口冷气,“居然是他们?他们不是全国犯案吗?宰了十几个雷子吗?怎么被刘思甜给弄到了?”
当时“北有二王,南有双丁”,二王的名号的确是威镇大江南北,两兄弟一个是部队的校枪员,长的身高马大,一个是两劳释放人员,戾气满身。早年兄弟俩从沈阳大北监狱里盗了三把手枪,在部队当过兵的弟弟利用校枪员的职务便利,在退伍前盗窃了大概四百发左右的子弹和五枚手榴弹,回家和做过牢的二哥一起有预谋地实施了疯狂的杀人、抢劫、盗窃的大肆敛财的亡命生涯。因为有海外关系,两人一直希望能逃到海外,只可惜不是那么好出去的,于是他们在武汉岱山检查站又抢了一把手枪,真正开始亡命起来。期间曾经打死打伤过十几名追捕他们的警察和群众,甚至和警察发生过枪战,每次都能仗着枪法好逃过一劫。
“刘思甜疯了?这样的人也敢收留?”马崽瞪大了眼睛。毕竟混混不是那种亡命,两者还有很大区别。
“声音小点。”南风光火地说道;“你他妈懂个屁!你以为呢,刘思甜那么傻,找两个傻瓜回来,供在那儿,他是用他们来铲除异己的,这两个人,说穿了就是刀尖上翻跟头的主,是杀手你明白不?其实哪个大哥手下没有几个这样的,老坝头那有,菜刀队的宰将军也有,连那个道明臣手下的那几个红胡子也不是什么好货!”南风的神情似乎大有自己没两个这样的亡命徒而悻悻然的味道。
两个马崽也感觉到了,尴尬地笑笑;“我的呱呱隆地冬!这两个混世魔王来到天都,岂不是那个道明臣死定了?”
“那是。”
“到时候把他老婆弄来到我们场子里,专门演实战,还是现场的那种,欧必斯拉奇,我还没尝过傻子的味道呢,听说那妞特别水灵。”一个马崽**了**嘴唇。
“你小子现在不是在勾搭那个茶叶店的苏州女孩吗?怎么样了?”
“那小妞老是骂我。去***,反正我听不懂,骂的就象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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