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要还手的话,真的可能受伤的是她的丈夫。
不过别人的家事我无权过问。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决定和眼前的百合去小区里面走一趟。
此刻我们两个人打着出租车,直接来到了孙百合所居住的小区,给我的感觉,现在我不是去一个杀人犯的家里,而是去逛街。
我们两个来到小区之后,直接进了孙百合的房间,进去之后发现孙百何的房间非常的整齐,这一点都不像一个自暴自弃的人能够主动打扫的样子。
来到房间之后,我走了一圈,发现整个房间无比的干净,连一丁点的血迹都没有,我回头问:“你不是说你杀了你丈夫么,现在人去什么地方了?而且这房间未免太干净了吧,连一点动手的痕迹都没有?”
孙百合立刻点点头,赶快从冰箱里面拿出了那把锤子,但是那把锤子上面也是一点血迹都没有。
看到这里,我表示不高兴的说:“我说妹子,如果你和我开玩笑的话就到此为止吧,再这样下去的话,我可是要收费的,我们侦探事务所可不能因为恶作剧来回的白跑。”
孙百合仿佛对眼前的情况已经非常熟悉了一样,坐起来对我说:“就是这么一回事,每次我杀了我丈夫之后回家一看,我的丈夫尸体和血迹全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本就找不到一丁点的痕迹。”
我算了一下,从女人的家一直到我们侦探事务所需要1小时40分钟时间,这段时间要想把一个尸体给处理得消失得无影无踪,倒不是不可能,可问题是谁会接这烫手的山芋?
而且现场做的非常专业,假设真的是有人收拾尸体,那么一定是专业的演员能够干得出来,就算尸体不见了,可以理解,可是血迹也完全消失,是不是有些太怪异了?
总结了一下,就是这个女人在和我这胡说八道,根本就不能相信。
我感觉有些失望,其实我是抱着很大的好奇心来到这儿的,结果一看,一切都是非常平常。
我站起来,走到门口,对着女人说:“你还是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吧,我不是不相信你,但是实在是难以让人相信,如果你有别的事情的话,可以继续联系我,否则的话,这件事情我不会再受理。”
家里还有凤凰山呢,哪有功夫和这个疯女人胡扯。
我打着车回到家里,一股子都是气,打车钱还是自己掏的。
当然在我离开之前,孙百合也恳求我留下来过。
不过我怎么可能为这个疯女人留在这浪费这么长的时间,我回到家也正好看见凤还在熟睡当中,我帮房子或盖严了被子,岩后打开了电视机,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不知不觉到了网上去,6点半的时候开始播放地方新闻。
我本身是很少看新闻联播这种节目的,甚至连电视都很少看,但现在我的脑子很乱,所以随便看点什么东西,分散一点注意力。
新闻联播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看见新闻头条直接把摄像头搬在了一个小区里面,这时候我定睛一看,这小区倒是熟悉,不就是铁苑小区吗?我今天白天还去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