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天大笑了起来,过去的委屈仿佛一朝除尽,现在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刺啦~”
可是他忘了自己正在烫头呢,坐在这里一阵乱扭,又被脑袋顶了一下,这台从苏联建国时期就流传下来的烫头设备就报废了。
他的头发被弄了个不伦不类,或者说是半熟。
“呃,客人你别动啊!我的机器!”托尼老师发出了哀嚎。
对此,小超人也有点羞愧,他掏出一叠美金来作为赔偿,又用手机给自己拍了张照片,看看自己的发型:
“这些是给你机器的赔偿,我的头发也没关系,干脆剪短些再染一下,金发可能比较合适。”
他决定改变一下自己的形象,披肩发虽然自己很喜欢,但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很多保守势力是不喜欢年轻男人留长发的。
以前他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但现在嘛,演戏挺好玩的。
于是又是一番折腾后,他换了个金色的短发,勉强用蘸水的火钳子烫了一下,卷了几个弯,就算是完活了。
又鉴于自己现在被炒作成了美国英雄,他想了想,自己飞到最近的服装厂踩起了缝纫机,用里面的布料缝了一面星条旗出来。
自己胸口有个S,这是希望的象征,而红斗篷上也有个S,稍微有点重复了,那就把斗篷换成星条旗吧。
于是在误打误撞之中,他居然把自己的形象弄得向祖国人靠拢了,可他自己并不知道,还美滋滋地觉得自己机智呢。
而远在美国小镇地下室里的丧钟和死侍,看到这一幕有点惊讶。
“斯莱德,你说.至尊小超人是不是也有爱喝奶的癖好?”死侍歪了一下脑袋,他总觉得是表哥让小超人演戏,让他觉醒了什么不得了的天赋。
可不是么,祖国人可以说是老演员了,超会演的。
“应该不会吧?不过他这样子也算不错,凑合了吧,在美国白皮肤和黄毛还是有优势的。”
叼着小鱼干的丧钟又看了一会小超人的动静,后者正在空荡荡的服装厂里练习摆Pose呢,像是在适应新披风的长度。
“雀氏,回想当年,我也是个金发的帅哥来着,癌症改变了我很多。”死侍叹了一口气,重新躺回了沙发上,拿起了漫画书:“不过经常蜕皮还是蛮爽的,每天都能换一张新皮,相当于是看到崭新的自己,嘿嘿。”
“你高兴就好,程序,给小超人安排下一场对决吧,换个再强力一点的对手。”苏明靠在椅子上,下达了命令,随后又补充道:“这次卷一点普通人进去,让小超人来一出替民众挡光炮的戏,我们再加大炒作力度。”
是的,不管小超人变成什么样了,还是要把他的新形象第一时间传播开来,让人们都知道他的改变。
一个人的外形变化,往往意味着和过去的割裂,新形象意味着新开始,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只不过没想到小超人能做到这一步,也不知道他是想到了自己的用意,还是误打误撞?不过都无所谓,结果正确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