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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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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绝对是会粉身碎骨的。

    另一位女人赶紧拉了拉她,小声道:“赶紧走,他是自己跳的,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只要当作没看见就行了。”

    闻言,两女拉着手,行色匆匆地跑掉了。

    而孟缺从山崖上跳了下去,屁事都没有。这倒是节约了不少的时间。到了山崖下面的马路上的时候,钱小诗她们还没看到人影。便提前开了车,一溜烟地就跑掉了。

    等回到了YZ市,李大帅处的一个好消息传了过来,今天一天他终于是将GX省整个省境都给拿了下来。英雄联盟气吞万里如虎,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没有任何势力能够阻挡、能够抗衡。

    也因为英雄联盟的兄弟越来越多,久日未出现的许欣终于是被一名小弟给发现了。那名小弟拍了几张许欣在街上的照片发给了孟缺,让他确认其人。

    孟缺一看照片,立即打电话问那小弟。这才知道原来许欣是去到了周边的一个小县城,那县城名叫“陵县”是与“东县”东西分立的县城,比起东县来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点。

    当知道许欣离开了YZ市,孟缺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只要她不在YZ市,那么就该是安全的,这么一来,自己也就能放心了。暗地里派了不少的小弟让他们保护一下许欣,顺便帮助一下她。

    待得全部安排妥当,孟缺躺在酒店的沙发上,一瞬间仿佛肩膀上的重量轻了一倍之多。

    唉唉,自己回到YZ市为的就是救许欣,这下子得知她过得很好,那也就不必打扰了。转而可以抽些时间去办其他的事情。

    可是眼下,还需要办什么事情呢?

    SH市里,暂时不得有什么动作。慕容氏家族盯得骚年会非常紧,近段时期只适宜隐藏,并不适宜出现。

    YZ市里,李大帅正在打江山,江山初定,需要整合,这也是需要忙一段时间的。当然了,这些事情,不须要自己来操心,完全交给李大帅就可以了。

    想了想,在公事方面,自己好像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先把四大美女之三钱小诗给泡上手再说。

    现在既然已经踏出了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不可能就突然终止。

    …………

    就在孟缺意想连篇的时候,YZ市的某一处花园别墅的角落里,一个须发皆已斑白的男人正以复杂的眼神看着一个卷缩在墙角的青年。他复杂的眼神看了时许,不忍心地闭了起来,神情无不痛苦地说道:“蜕儿,你这又是何必呢?”

    缩在角落里的人,正是钱蜕,自从他被孟缺连同英雄联盟震退之后,就回到了钱文俊处。连日来,右手手臂里面的血液疯狂地侵蚀着他的身体,这一个礼拜多来,他的全身三分之二的部位都已经完全被侵蚀了。

    “我……我不甘心……”钱蜕如嘶如吼地沉沉说道,他的头垂得极低,头发拖在地上颤颤发抖。

    “什么不甘心,你该知道伯父从小就很看重你,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要让我痛苦死?”钱文俊自死了儿子之后,苍老了很多,现在面对钱蜕这般模样,苍老再加苍老,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六七十岁的人。

    钱蜕发着抖,似乎感觉很寒冷似的,四肢轻轻地抽动了一下,微微一笑,道:“事到如今,后悔也没用了,我这身体已经大半部分都被侵蚀了。只能听天由命了。”

    钱文俊痛心地说道:“傻孩子,你若是肯听我的话,何至于会有今天这样的下场?”

    钱蜕仿佛是认了命一样,道:“伯父你不必伤怀,我这样是福是祸还不一定呢,这些天来我感觉力量不断的在增长,或许这是一件好事也说不定。”

    “那要是件坏事呢?”钱文俊可不敢再冒险了,他最初让钱蜕移植钱豹的手,完全没料到会有这样的后果,现在已经是非常的后悔了。屡屡想到钱豹惨死的模样,他就不禁一阵后怕,道:“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可以挽救你,那就是换血,我可以让族内同种血型的人给你捐血,大家一人捐一点,足够你把全身的血液都给换一遍,这样一来疯血病也就不会存在了。”

    “不……我不换……我不换……”钱蜕每一次听到对体内“蚣蝮之血”有威胁的话,都反应巨大,好似冥冥之中有一个邪魔在控制着他的心神,让他宁死不愿放弃“蚣蝮之血”似的。

    钱文俊看着他的反应,知道他又快要发痴发狂了,当下连连摆手道:“好好好,不换不换,蜕儿你别激动,好好在房里待着。不换就不换,伯父不逼你。”

    一系列安抚下来,钱蜕终于也渐渐宁静了下来。

    钱文俊痛心疾首,捶了捶心口,盛怒十足地仰天念道:“可怜可叹呐……这些所有事的发生,全怪那个姓孟的小子,哼!没有他,豹儿也不会死,蜕儿更不会变成这样!”

    “该死,姓孟的小子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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