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特别是野猫,那个肉啊,啧啧,香极了。”
也许是守夜守到饿了,另一人听着描述,也不觉咽了一口贪吃的唾沫,兴致一来,建议道:“那不如我们去把这只野猫抓了,然后杀了当作下酒菜,今天晚上打个牙祭?①”(①:所谓牙祭乃西南地方语,意思是搓顿好的。)
那人嘿嘿一笑,道:“行,你等着我去值班室拿个手电筒。”说完,他就往里去了。
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去拿手电筒的人就去而复返。一拍另一个守门人,道:“走吧,抓野味去,不管是野猫还是老鼠,只要看见了,都逮走。”、
“嘿嘿,好。”
孟缺听着他们的话,不自觉地向后面倒退了几步,然后借机将身体趴在了地上,将脸面对着草地。
他所穿的乃是一套迷彩服,众所周知迷彩服这类服装,极为适合山林使用,只要穿上这么一套衣服,一跳进杂草丛中,那就相当于隐形了。
所以,那两个看门人,拿着手电筒对着孟缺照了好几下,也没能把他发现出来。
“嘿,他娘的,咋没看到影儿呢?刚才不就是在这附近么?”拿手电筒的那人嘀咕地说道。
另一人跟他走在一起,借着手电筒的光,左瞄右望,建议道:“再向前面走走看吧,也许就在前面不远。”
“嗯。”拿手电筒的人正有此意,反正手电筒也拿出来了,而自己等人嘴巴也谗了,不管怎么说,今天晚上这外面的是野猫也好、老鼠也好,就算是蛤蟆也好,反正要拎一只回去当宵夜。
有道是吃货一旦下定了决心,人类是无法阻止他们的。这两人便是如此,他们慢步向前,走得不是很快,一边走一边拿着手电筒左瞄右望。其中一人还学着猫咪叫了两声,只可惜,这外面的草地上并无猫咪,也无老鼠,更无蛤蟆。沉静极然,黑黝黝地倒使人凭空生出几分莫名其妙的心忧之感。
“我擦,难道是跑远了?”拿着手电筒的人看了半天都没看到东西,忍不住骂了起来:“草,看样子今天晚上的宵夜又泡汤了。”
另一人叹了一口气,道:“唉唉,咱们偌大个钱氏家族,有钱自是不必多说的,可惜关于我们这些守业人的伙食却是不敢恭维。前些天有人反馈了这个问题,可是你猜五大长老怎么说?他们说如此正好锻炼咱们的意志,我一听了这话,就忍不住想骂人。”
“呵呵,他们那些个老人家都是从旧社会过渡过来的,现在钱氏家族越发展越大,他们当然是看不惯我们这些晚辈尽享福了,总要琢磨个事来折磨一下我们。也只有这样,他们的心理才会平衡一些。”
“……”
两人东聊西扯地说着,这时恰好是来到了离孟缺不远的地方。计算双方的距离,约莫是九到十米左右。
孟缺的心跳开始加起速来,十根手指亦是狠狠地发起劲力,抓入了深深的黄土当中。欲准备等这两人再靠近一点,自己就立刻虎扑上去,搞定他们。
可那二人却是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四周的空气仿佛也随着他们停止的脚步而凝固了,静幽幽地,孟缺趴在地面几乎能够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那二人依旧没有说话,几乎是等了长长三四分钟。
孟缺有点犯疑:“难道他们已经发现我了?难道他们正悄然朝我靠近,想杀我个突然?”一想到这里,心中一紧,狠不得立即跳起身来。
可稍微冷静了一下,又感应到那两人似乎依旧是在九、十米外没有动。这就让孟缺更感疑惑了。
几百米外的慕容绝蹲在草地之中,嘴地叼着一根没有点燃地烟,静静地看着孟缺蹲伏的地方,嘴角上却是扬起了一丝微微的笑容,忽然,他想跟孟缺开一个玩笑。
便也从地上拣了一块石头,然后淡淡然地对着孟缺身边不远的地方扔了过去。
慕容绝的身手当然是牛逼不解释的,他扔出去的石头精准无比,石头穿过漆黑的夜幕,砰地一声,掉落在孟缺身边不足一米的草地上,发出了一声响。
那两个钱氏家族的人,一当听到了这声响,手里的手电筒立刻重新放出了光亮,笔直地陡射声音发出的源头……
孟缺伏在地上,蓦地感觉有一束光从自己的身上扫过。心里立时咯噔一响,大呼了一声“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