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03 魔障(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小时候的两兄弟,尤其是十岁前的凌光和凌日,双胞胎的反应尤其明显。

    他们一个人生病,另外一个人也绝对会病倒。

    一个受伤,另外一个身上也会出现伤口。

    “可是他也没有妖丹……这一切,太匪夷所思了。”

    凌北溟呢喃着。

    “我也只是猜测,具体如何还要看几日后的情况。如果真是觉醒……你可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鸿蒙叹了一声,他有些于心不忍的看了眼凌北溟。

    “这话是什么意思?”

    凌北溟吃惊。

    “过早觉醒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异常情况出现。尤其是眼前,我们什么也不能做,我也不确定,万一凌光真的觉醒,会如何。他又是混血。”

    鸿蒙感慨着,望了眼下小凌光。

    九尾狐和麒麟的混血种,这在妖的历史上,从未发生过。

    一般而言,两个异族的妖结合生下孩子的概率是非常低的。

    更不用说,凌北溟和云笙还生了三个,三个还都活了下来。

    凌北溟提起“那一位”和“那个被带走的孩子”的次数并不多。

    鸿蒙只是知道,那是一个继承了九尾狐血统的女孩。

    “辛苦你了,你也照看了几天几夜了,你先回去,凌光这边由我照顾就好。”

    凌北溟沉默片刻,示意鸿蒙。

    “你也不要太劳累了。”

    鸿蒙说罢,拍了拍凌北溟的肩膀,走出了房间。

    “妈妈——”

    孩子一声又一声,轻呼着。

    凌北溟坐在凌光身旁,用冰水不断擦拭着凌光小小的身子。

    那个素来严肃的男人,眉宇间,是化不开的关切。

    “抱歉,阿光,这些年,是爸爸对不住你们。”

    凌北溟苦涩道。

    他又何尝不想念,她们。

    可是他也知道,对方是何等决绝的性子。

    她身上也有她自己的使命。

    凌北溟一遍又一遍,擦拭着儿子的身子。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

    困意袭来。

    凌北溟强打着精神。

    可眼前的视线,一点点的模糊。

    他没有太过在意。

    他让鸿蒙早些离开,却忽略了,自己也同样需要休息。

    妖盟和凌天集团的事,让他焦头烂额,加上凌光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他有些困乏。

    又过了片刻,凌北溟趴在了凌光的身前。

    床上,小孩因为高烧而变得发红的小脸上,紧闭着的眼倏的张开了。

    那双黑白分明,犹如黑葡萄般的眼珠子,已经成了一片鲜艳的红色。

    腾的,小凌光跳了起来。

    他的身体,迅速发生了变化。

    浓密的头发下,一双毛茸茸的耳朵竖了起来。

    身后,摇动着六根狐狸尾巴。

    手脚上,指甲陡生,成了锋利无比的爪。

    他龇了下牙,尖锐的牙齿上寒光闪闪。

    看到昏睡的凌北溟,他兴奋的伸出了舌头。

    “妖王。”

    凌光的声音听上去,有些不同寻常的兴奋。

    他觉醒了。

    提早觉醒了。

    可不知何故,他的妖力没有外露。

    几乎没有人发现,他觉醒了。

    如果不是那个讨厌的家庭医生,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吃了这座别墅里所有的人。

    “妖王内丹,桀桀。”

    小凌光露出残暴的眼神来。

    妖,他是天生的妖。

    对于妖而言,变得更加强大是本能。

    至于所谓的骨肉,所谓的血脉,与他何干。

    “恭喜你,成为我觉醒后的第一个猎物。在梦境里死去的滋味,一定不错。”

    小凌光的爪,落在了凌北溟的咽喉上。

    他眼中寒光一闪。

    昂!

    小凌光正要磨牙嚯嚯时,小小的身躯一下子被倒着拎了起来。

    “有些能耐,险些中了你的招。”

    凌北溟黑着脸,揪着六条尾巴的小东西。

    “你你你!”

    小凌光顿时炸毛了,他一下子化成了原形,张牙舞爪着,想要教训眼前这个高大而且强大的男人。

    “你什么你,小崽子,一点人性都没有,白养了你这么多年。”

    凌北溟回味着刚才的那个梦。

    不得不说,那是一个美梦。

    梦中,他刚邂逅了云笙,一家五口在东南市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惜,那美梦都是假的。

    这小子,居然遗传了他娘的血统,九尾狐的幻术,才刚觉醒,就已经自发领悟了幻术,而且还是这种造梦的特殊幻术。

    如果不是半个月前,云笙在那个电话中,偶然提起过这件事,让他留意下两个儿子快四岁生日了,可能会觉醒一部分她的血统,他只怕是真的要中招了。

    两个儿子像他,他以为,不至于遗传到云笙的血统,所以那通电话后,就没有多想。

    直到鸿蒙,刚才再度提起,他才有了一些戒备之心。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